吉本興業 x MediBang「原作發掘計畫」

吉本興業 x MediBang「原作發掘計畫」

報名時間: 2017-04-22 ~ 2017-07-31

作品影視化

  • 獎金:30萬日圓
  • 書籍出版
  • Amazon Prime
    作品影視化機會

※日語作品非審查對象

「吉本興業」與「MediBang」攜手舉辦以全世界為徵稿對象,發掘驚人才華的漫畫競賽。

您的作品將可能被選為留名歷史的影視作品的原作!
最大獎是獎金「30萬日圓」與「書籍出版」,以及「Amazon Prime Video」影視化的機會!

比賽結果將於京都國際電影節發表!

吉本興業是?

旗下簽署許多藝人的日本藝能經紀公司。
創業於1912年,是日本歷史最悠久的藝能經紀公司。

許多知名搞笑藝人皆隸屬於吉本興業,在日本只要一提到「搞笑」就會聯想到吉本興業也不言過。
吉本興業的旗下有桂文枝、明石家秋刀魚、DOWN TOWN、倫敦靴子一號二號、東方收音機等,無論男女老少之間皆有絕大人氣的搞笑藝人。

現在,吉本興業並非僅專注於藝能經紀公司的事業之上,同時拓展電視節目製作、沖繩電影節與網路事業。另外,還派遣旗下藝人至世界各地與當地文化密切接觸,進行打造「在地藝人」的計畫,將事業擴張至亞洲及全世界。

京都國際電影節是?

本年度迎向第四屆的「京都國際電影節」
被譽為「日本電影發祥地」的京都
以「在京都與世界聯繫」為宗旨,
將影響力拓展至全日本、亞洲與全世界。

邁向第四屆的「京都國際電影節2017」並非僅聚焦於電影,
甚至囊括藝術、表演、工藝和演藝等各個領域。

回顧京都電影節2016

特別評審介紹!

竹宫惠子 老師

【代表作】
《風與木之詩》1976〜1984
《奔向地球》1977〜1980
《伊斯龍傳說》1982〜1987
《天馬的血族》1991〜2000

  • 1950年出生於德島縣德島市。
    17歲時,獲得集英社《瑪格麗特》新人獎佳作,進而出道。
    同時獲得《COM》的月例新人獎。
    德島大學在學期間,於小學館《週刊少女comic》上開始連載《森林之子多爾》。
    由於工作逐漸增多,大學二年級時退學移居東京,正式展開漫畫家生涯。
  • 1980年,獲得第25屆小學館漫畫獎。
    同年,代表作《奔向地球》改編成劇場版動畫。
  • 2000年4月起就任為京都精華大學藝術學院漫畫系的專任教授。
  • 2006年起升格為漫畫學院。
    擔任學院長一職4年,其後兼任漫畫學院教授與漫畫研究所教授。
  • 2014年4月起出任校長(任期4年)。
    另外,自2000年秋天起13年之間,毎年於京都、東京舉辦原畫個展。
    作為大學研究課題,2003年發表「原畫’」。
    並廣泛邀請作家,每年舉辦、企劃「原畫‘展」。
    致力於保存、公開貴重原畫。
  • 於2014年獲得紫綬褒章。

報名投稿超簡單!只要3步驟!!!

海外參賽者也能安心的 MediBang 翻譯服務

報名簡章

報名期間

2017年4月22日(六)〜2017年7月31日(一)23:59截止(日本時間)

關於報名

【作品格式】
作品格式不限。
只要是漫畫,任何形式的作品皆可投稿參賽。

【作品題材】
作品的主題、類別皆不拘。

【報名資格】
必須是在MediBang網站上免費公開的作品。
報名時必須加上「原作發掘計畫」標籤。

【審査対象言語】
僅限英文、中文(簡體字)、中文(繁體字)、韓文、俄文、西班牙文、法文、越南文作品。
※日語作品非審查對象

報名方法

  1. 註冊為 MediBang 免費會員
  2. 點擊「投稿專區」
  3. 點擊「投稿作品」
  4. 從「漫畫」分頁中選擇檔案格式, 上傳檔案
  5. 開啟「作品列表」的詳細,編輯標題並追加「原作發掘計畫」的標籤後,儲存設定
  6. 點擊「MediBang 公開」

關於作品翻譯

為了審查作品,作品將會翻譯成日文後交給評審進行審查

得獎作品的發表

  • 大獎:獎金30萬日圓、書籍出版、Amazon Prime Vedio 影視化機會
  • 大獎結果將於京都國際電影節2017上發表!

關於獎金的支付

  • 獎金將會匯入報名者的MediBang帳號中
  • 提領獎金的方法,可選擇匯入參賽者的 PayPal 帳號或是日本銀行帳戶(手續費由獲獎人負擔)。

報名須知

完成本競賽的漫畫投稿手續,即視同於同意報名規章,請務必閱讀全文。

報名規章

參賽者是在同意投稿規章(以下稱本規章。)所制定的下列內容的情況之下進行投稿。完成投稿即視為同意本規章所有內容,請務必閱讀全文。

第1條(主辦、營運)

  1. 原作發掘計畫 (以下稱本競賽。)是由株式會社MediBang(以下稱本公司。)主辦、營運。
    本公司有權在事前沒有通知的情況之下,任意變更本規章以及本競賽內容。其他也包含停止、中斷、中止、結束等由本公司判斷為必要的任何措施處置。
    關於本競賽的募集,投稿者視為遵從本公司的營運方式,並對其營運方式沒有任何異議。

第2條(報名方式)

  1. 參賽者視同為同意本規章的情況之下參加本競賽。未成年者參加競賽視為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參賽者能夠在本競賽的舉辦期間之中利用本公司營運的「MediBang」(https://medibang.com/)(以下稱本網站。)提供的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投稿參賽作品。
    關於本網站以及本服務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本公司所有。前項允諾參賽者使用本服務,並非表示允諾參賽者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的相關智慧財產權。
    僅有以本公司所制定的報名方式在本競賽的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的參賽作品具有審查資格。
    參賽者能夠透過本公司所制定的方法通知本公司,刪除自己的註冊紀錄。關於刪除註冊紀錄的參賽者所投稿的作品,視同取消報名。
    本公司將透過參賽者所登錄的電子信箱進行本競賽的相關通知、聯絡,或是獲獎通知、聯絡。
    因無法聯絡參賽者等理由無法通知獲獎消息時,本公司能夠取消獲獎資格。

第3條(參賽作品)

  1. 當本公司判斷參賽作品的內容符合下列項目時,有權不進行事前通知,進行撤銷審查資格、刪除參賽作品、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撤除註冊等處置。參賽作品包含參賽者的暱稱等資訊。
    • 1) 違反本參賽說明、本規章及本網站的服務條款的作品
    • 2) 違反或是有可能違反法令或是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作品
    • 3) 侵害或是有可能侵害第三者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等其他權利的作品
    • 4) 導致或是有可能導致犯罪的作品
    • 5) 情色、猥褻、暴力、歧視等有可能造成他人不快的作品
    • 6) 猥褻、兒童色情或是虐待兒童等相關作品
    • 7) 誘導、引導、助長自殺、集團自殺、自殘或是使用違法藥物等作品
    • 8) 含有電腦病毒等其他有害程式的作品
    • 9) 含有廣告行銷連結的作品
    • 10) 報名時漏填或是誤填必要項目的作品
    • 11) 與本競賽無關的作品
    • 12) 本公司判斷為不合適的作品
  2. 關於過度的色情、暴力或是引發自殺或犯罪等不適合未滿18歲讀者閱覽的作品,參賽者必須遵循本公司所制定的方法設定閱覽權限。若是參賽者沒有設置閱覽權限,本公司有權根據自行判斷設置閱覽權限。

第4條(參賽者責任)

  1. 參賽者自元使用本服務以及參加本競賽。相關一切行為及後果皆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2. 參賽者必須對本公司表明、保證擁有參賽作品的合法權利,並無侵害第三者的權利。
  3. 參賽者的參賽作品以及報名時的行為,和第三者發生紛爭時,參賽者必須承擔責任自行解決爭議,本公司不背負任何責任。

第5條(免責聲明)

  1. 本公司對參賽者所投稿的參賽作品的合法性與正確性,不承擔任何責任。
  2. 本公司沒有義務監視參賽者的行為,以及保管、刪除參賽作品。
  3. 參賽者使用本服務所需的一切器材、軟體、通訊手段等使用環境均與本公司無關,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4. 對於刪除參賽作品,取消獲獎資格,變更、停止、中斷、中止或是結束本競賽,撤銷註冊,利用本網站所造成的檔案遺失,或是機器故障與損害等,利用本服務以及參加本競賽對參賽者所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流量過大,以及其他無法預期的要素所造成的顯示速度下降以及發生障礙時也同樣不承擔任何責任。
  5. 即使由於某種理由需要由本公司承擔責任時,本公司也只承擔參賽者所承受的直接損害。附加損害、間接損害、特別損害、將來的損害以及利益損失等,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並且,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上限為參賽者報名的競賽所提供的獎金總額度除以參賽者總人數後所得的金額。

第6條(參賽作品的管理)

  1. 參賽者投稿參加本次競賽的作品的一切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歸屬創作該作品的創作者所有。
  2. 參賽者與本公司之間,對於本公司以及吉本興業,視同不行使參賽作品的名譽權、隱私權、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等一切著作人格權。
  3. 無論參賽作品是否獲獎,本公司有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宣傳、廣告、推廣本競賽、審查結果發表等,公開刊登於本網站或是本公司所管理的SNS。
  4. 在前項所述的情況之下,如有必要,本公司有權省略參賽者的名稱、暱稱以及自由記載欄,以及進行部分修正或改變。
  5. 為了解決技術性問題、根據公家機關發布的法令進行官方核對、針對違反本規章所進行的對應,以及因應其他為了適當營運本競賽所產生的狀況。參賽者視為允許本公司閱覽、保存參賽作品或是展示給第三方。

第7条(個人情報的管理)

本公司將依循隱私權政策妥當管理參賽者的個人情報,僅使用於本競賽的適當營運、通知與聯絡參賽者、交付獎金以及與此相關的附帶利用目的。

第8條(準據法,仲裁、審理與管轄法院)

  1. 本規章的準據法為日本法。
  2. 即使本規章的某規定經審理之後確認無效或是沒有強制力,本規章的其餘規定或是部分規定仍持續保有完整的效力。
  3. 無法根據協商解決的事項以及關於本規章的法律糾紛需要透過調停或訴訟解決時,東京地方法院將作為初審的專屬管轄法院。

附則

本規章從2017年4月22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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