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北商學報徵稿
一、 發行宗旨
促進學術交流、提升研究水準。
二、 徵稿範圍
商管相關領域,具原創性研究、應用或個案研究論文。
三、 徵稿與出版期程本學報為半年刊,一月與七月出版,全年徵稿,隨到隨審,並依通過順序刊登。
四、 稿件交寄與聯絡方式
1. 投稿資料表與論文稿件 pdf 檔 e-mail 至 journal@ntub.edu.tw。
2. 表件下載網址: https://journal.ntub.edu.tw/。
3. 洽詢電話:(02)3322-2777 分機 6055 或 6056(學術服務組)。
五、 論文格式
1. 題目:中英文兼備。
2. 摘要:500 字以內,中文文稿,中文摘要在前,英文摘要在末;英文文稿,英文摘要在前,中文摘要在末。
3. 關鍵詞:中英文對照分別列於中英文摘要之下。
4. 本文:單欄 12 號字,中文請用「細明體」,英文請用“Times New Roman
"字體,並編頁碼。
5. 參考文獻:依最新版 APA 格式撰寫。
六、 投稿注意事項
1. 正文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或任何足以辨識作者身分之資料。
2. 每人每期以刊登一篇為原則,且不連載。
3. 來稿中、英文不拘,篇幅以不超過 2 萬字或 15 頁為原則,附錄及電腦程式不刊載。
4. 不接受已經正式出版、一稿多投之論文、譯稿、教學講義或報導性文稿。
七、 審查標準
1. 來稿先由主編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後,採雙向匿名送所屬領域校內外專家學者審查,審查通過後始予刊登。不符本學報主題內容、撰稿原則及稿件格式等規定者,得逕予退稿。
2. 審查結果分為:接受、修正後接受、修正後再審、不宜接受等四種(審查處理方式如附表)。特殊狀況逕由編輯委員會處理之。
3. 審查結果需修正者,作者頇於規定期限內回覆修正稿件與修正說明,逾期視同退稿。
4. 學報稿件之審查,酌致審查人審查費;其審查費之支給標準採按字計酬,每千字中文 200 元、外文 250 元,每人每件審查費之請領金額以 1,500 元為限。
八、 校稿
由學術服務組寄送排版後 pdf 檔請作者 1 週內校對,校稿時僅能修正排版印刷之錯誤。
九、 文責
投稿之論文,文責及涉及著作權法部分由作者自負。
十、 版權
經本學報刊登之論文,其版權屬於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非經同意,不得於其他刊物再行發表。
十一、 刊登稿件審查通過者,頇在規定時間內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 1 份(超過期限視同自願放棄刊登)。
十二、 作品致贈凡經刊載之著作,每篇致贈通訊作者當期學報 2 本、抽印本 10 本及 PDF 檔光碟一份。
十三、 學術公開
1. 本學報以紙本、光碟、上網形式全文發行。
2. 本學報授權國家圖書館或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為符合各資料庫之需求,並得酌作格式之修改。
3. 本學報論文允許轉載及翻譯,惟頇先徵得作者(著作權人)同意,並向學術服務組報備。
十四、 本簡則經學報編輯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 北商學報徵稿簡則-審查處理方式
處理方式 | 第二位評審意見 | ||||
接受 | 修正後接受 | 修正後再審 | 不宜接受 | ||
第一位評審意見 | 接受 | 刊登 | 寄回修改 | 寄回修改再行複審 | 送第三位評審* |
修正後接受 | 寄回修改 | 寄回修改 | 寄回修改再行複審 | 送第三位評審* | |
修正後再審 | 寄回修改再行複審 | 寄回修改再行複審 | 寄回修改再行複審 | 退稿 | |
不宜接受 | 送第三位評審* | 送第三位評審* | 退稿 | 退稿 |
*關於第三位評審之意見,如為「接受」或「修正後接受」時,將採兩位正方評審意見予以刊登;如為「不宜接受」,將採兩位負方評審意見,予以退稿。如為「修正後再審」則寄回作者修改再行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