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櫻花山風景區迎賓標示牌設計徵集

山東省櫻花山風景區迎賓標示牌設計徵集

 總獎金: 8800(CNY)

最高獎金: 3000(CNY)

報名時間: 2019-04-08 ~ 2019-04-30

櫻花山簡介

山東省櫻花山風景區座落於山東省鄒平市,總面積3600畝,最高海拔421米,森林覆蓋率為95%,是民營企業家顏景江先生自投資金4億多元,歷經10多年時間由荒山荒灘改造而成。

它是國家級水土保持科技示範園區、國家級水利風景區、國家AAA級風景區,國家級攝影創作基地、國內一流賞櫻基地、省級環境教育基地、齊魯美麗田園。

徵集活動說明

●活動時間

  • 徵集期: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30日
  • 評審期: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7日
  • 公示期:2019年5月8日

●獎項設置

  1. 最佳方案獎:1名,獎現金3000元(稅前)
  2. 優秀方案獎:2名,櫻花山風景區年卡5張年卡,價值1000元
  3. 良好方案獎:3名,櫻花山風景區年卡3張, 價值600元
  4. 入圍參與獎:10名,櫻花山風景區年卡1張,價值200元

(獎金為稅前金額,主辦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設計說明

  1. 請為櫻花山門前迎賓標示牌進行圖案創意設計,圖案內容一定有山、有水、有櫻花、有南門等櫻花山景區元素,體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圖案可用於噴繪製作並安裝在標示牌上。
  2. 作品應符合標示牌尺寸12米(寬)*11米(高)。不能改變現有LOGO的形狀和顏色。文字內容“櫻花山歡迎您”,“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建議使用自設計字體或其他免費可商用字體。
  3. 設計風格、主題及表現形式不限(可結合圖形圖案、插畫、創意攝影、漫畫、3D等),使用軟件不限,作品提交需同時附上作品簡介說明。
  4. 本次徵集度重視作品原創性,創作時請勿抄襲盜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權。
  5. 參賽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於印刷生產的位圖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6. 官方會在本次徵集結束後與獲獎者溝通,進行源文件交接。

●報名及素材下載

設計師發送郵件索取報名表格,主辦方將報名表格以及設計所用素材的百度雲盤地址到設計師的報名郵箱,屆時請注意查收。

●徵集要求

  1. 貼近用戶:設計風格可以以時尚、健康、活力為導向,符合櫻花山生態旅遊度假景區的形象設定,能夠引發旅遊用戶群體共鳴。
  2. 特色鮮明:具有趣味性和文化性,充分貼合櫻花山生態度假游的特點。
  3. 彰顯品牌:體現櫻花山的特徵,並能夠被遊客喜愛,易於品牌傳播。

●獎項設置

  1. 設計師提交的作品均須未被商用或授權他人使用,必須為原創,不得抄襲、盜用他人作品,且版權未移交他人。(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創部分>,作者需擁有該素材版權的使用授權許可)若在比賽或商業應用過程中發生版權糾紛,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2. 徵集期間,設計師不得將提交作品轉讓或授權給任何第三方,不得用此作品參與類似的其他活動。
  3. 如多人合作,需徵得所有合作者同意並標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戶名可上傳多組不同作品,評選結果以作品為單位,即同一用戶名可獲得多個獎項。
  4. 為保證本次活動的公平公正,作品不得添加任何與本次徵集無關的第三方LOGO,主辦方在職員工參加一律不參與評獎。
  5. 為了作品呈現的統一性以及便於主辦方的傳播推廣,進行作品上傳時為RGB模式和JPG格式。
  6. 請參加者注意截稿時間,及時投稿。不得發表違法、惡搞、冒名、過於潦草等不符合要求的”佔位”作品。
  7. 報名參加渠道,為官方指定郵箱:yhsfjq@163.com,請參加者按照規定報名,並上傳作品。
  8. 因中後期作品上傳量較大,請參加者合理安排參賽時間,及時交稿。
  9. 在徵集期間如有任何疑問請發送相關材料至yhsfjq@163.com

●獲獎通知

  1. 獲獎通知將在最終結果公示後7個工作日內通過郵件方式發送至獲獎設計師報名時預留的郵箱地址,請確認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
  2. 獲獎設計師在活動結束後請注意查收郵件,並根據郵件提示內容,配合主辦方完成作品收集、相應版權協議簽署及獎金獎品發放等工作。
  3. 若參加者在限定時間內對獲獎通知未做回應,則視為放棄獎項,由其他獲獎者取代。
  4. 主辦方將在徵集結束後安排獎金發放事宜,所有獎金均為稅前金額,由主辦方代扣代繳,同一獲獎者可獲得多個獎項,但需對所得的全部獎項金額進行合併計稅並代扣代繳。

●版權說明

  1. 【最佳方案獎】、【優秀方案獎】的作品完整版權將轉讓至主辦方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作者需協助簽署《著作權轉讓協議》。主辦方享有對相應設計方案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權益,作者不得將此權利再次授權任何其他個人或機構。作者保留對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權。
  2. 若主辦方需對獲獎作品進行進一步完善或開發、設計,獲獎作者需協助配合。
  3. 未獲獎的作品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櫻花山品牌形象除外)。主辦方如需對該作品進行開發、生產、銷售等商業用途,需取得作者書面許可,並向作者支付相應設計費用。
  4. 作品一經提交,將視為參加者同意並遵守徵集的相關規定,若作品在商業使用中其著作權存在爭議,主辦單位不承擔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單位)的權利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提供作品的參加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 如果獲獎作者放棄履行相關版權轉讓或授權義務,則視為主動放棄相應獎項。
  6. 主辦方對本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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