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出台灣味VR大賞

拍出台灣味VR大賞

 總獎金: 21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7-08-16 ~ 2017-09-15

關於比賽

蘋果VR台灣拍不停,帶您360無限視覺看台灣。
沒有制式的主題,走到哪拍到哪,透過您的鏡頭,用VR 360全方位視角 捕捉台灣最美的一面。蘋果VR邀您一起超越螢幕小框框,體驗360度無敵震撼全景影音。

比賽簡介

2017.8.16 Wed – 2017.9.15 Fri 徵件募集,參賽者可選擇以360相片或360影片參賽,作品長度不多於10分鐘,曾參加其他比賽或曾於其他比賽中得獎的作品也可遞交,參賽者最多可提供5件作品。

評審標準:由評審團決選出首獎.特優獎.佳作獎及評審特別影片獎

小提醒:

360相片製作容易,只需下載Google「Cardboard 相機」
App已經可以製作360相片!
360影片則可另以360攝影機拍攝。

獎金及獎項

  • 首獎
    NT$100,000
    共1名
  • 特優獎
    NT$50,000
    共1名
  • 佳作獎
    NT$10,000
    共5名
  • 評審特別影片獎
    NT$10,000
    共1名

參賽條款

  1. 提交的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原創作品。
  2. 個人參賽者須年滿18歲且持有有效台灣身份證,方符合資格參賽或獲獎。
  3. 公司團體之參賽者須為在台灣設立或登記之公司或團體,方符合資格參賽或獲獎。
  4. 參賽者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已閱讀及同意本比賽條款及細則,並確認其提交之作品已獲得所需相片及影片的任何及所有擁有人、創作人、作者、製作人及/或其他獲授權代表的同意。
  5. 提交影片的片長預計不超過10分鐘,每位參賽者以5件作品為限。
  6. 提交之所有相片及影片均須轉換為本公司可接受的版本,方可在壹傳媒的應用程式中發佈,而轉換後 的顯示質素或會與原創質素有所差異。
  7. 參賽作品的提交期限為 2017年8月16日12:00至 2017年9月15日23:59。參賽者將於提交作品後 7 日內收到通知。
  8. 比賽結果將於 2017年10月20日在本公司網站上公佈。
  9.  壹傳媒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於2017年10月31日前,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30~12:30及下午13:30~18:30),洽本公司(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9號)數位行銷部鍾小姐/ 高先生兌領,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 (1).親自領取者: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及填妥之領獎收據。
    • (2).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以及得獎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填妥之領獎收據及委託書。
  10. 參賽者須獲得版權擁有人的授權及許可,以在其提交作品中載入任何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或材料。壹傳媒不會對提交的相片及影片中載有涉及任何未獲授權或受版權保護的任何內容或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第三方 據以對版權侵權提出申索的任何內容或材料)承擔任何責任,且概不為此負責。
  11. 參賽者必須保證,其所提交的作品概未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
  12. 參賽者必須保證,如果其提交的作品包含任何人士,均已取得其肖像權。
  13. 壹傳媒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拒絕及取消任何違反台灣法律的作品之參賽資格。
  14. 逾期報名或資料不全者,喪失參賽資格,亦無獲獎資格。
  15. 壹傳媒具有本比賽的所有最終決定權。參賽者應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16. 壹傳媒員工及此次比賽的評審團,以及其家庭及家庭成員均無參賽或獲獎資格。
  17. 壹傳媒保留一切權利,可取消所有已提交的任何未獲授權之相片及影片的參賽資格。倘若任何人士 或實體聲稱相片及影片未獲授權或非法使用任何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或材料,因而提出任何申索、爭議、訴訟或 法律程序,參賽者須就壹傳媒、賽事主辦方及其各代表及附屬公司因此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任何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概由參賽者賠償,使壹傳媒不受侵害並為壹傳媒抗辯。
  18. 參賽者必須自行在網上填寫參賽表格並提交作品。
  19. 在比賽甄選過程完成後,壹傳媒將立即根據作品提交表格上提供的聯絡資料與參賽者聯絡,以通知參賽者其相片及影片獲選。參賽者須全權負責確保其作品提交表格上所提供的聯絡資料正確無誤。
  20. 參賽者同意壹傳媒有權在所有媒體平台(包括但不限於壹傳媒的網站)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展示、重製、散布、推廣及宣傳部分或全部獲提名的參賽相片及影片(包括其導演、編劇、攝影指導(DP)、音頻製作人員及/或演員) 的權利。
  21. 參賽者於報名表所填之個人所有資料,視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使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作為進行聯絡及提供本比賽相關資訊之用,並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不做其它用途。
  22. 獎項及獎金:
    • 首獎 NT$100,000;共1名
    • 特優獎 NT$50,000;共1名
    • 佳作獎 NT$10,000;共5名
    • 評審特別影片獎 NT$10,000;共1名
  2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競技、競賽中獎之獎金超過新臺幣(以下同) 20,000 元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稅款。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獎金超過1,001 元者,壹傳媒將填發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得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
  24. 參賽者一旦投稿,將視為同意本活動所訂之規則,不必另經參賽者書面同意。
  25. 本參賽條款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

相關連結: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