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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智慧DOC創新提案競賽

教育部智慧DOC創新提案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6-05

主辦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7712-9054、03-863-5257

主辦單位Email:clchuang@mail.moe.gov.tw

 

教育部智慧DOC創新提案競賽

壹、 活動目的

一、引領數位應用風潮,鼓勵以區域創新思維發展地方特色。

二、樹立數位機會中心(以下簡稱 DOC) 數位智慧楷模,擴散數位學習典範。

三、分享普及偏鄉數位應用服務計畫執行經驗,提升區域資源盤點及串聯能力。

四、展現 DOC 應用數位科技於經濟、社會、文化工作之特色與亮點。

貳、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成果展承辦單位

參、 計畫期程:

即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可依提案期程範圍規劃提案執行期程。

肆、 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格:
限定為 106 年本部補助之 DOC。

二、推薦限制:
推薦參與複審之 DOC 數上限為各縣市 DOC 總數之 20%。

三、提案範圍
(一)由提案 DOC 自訂,最小範圍為單一村里。
(二)提案計畫內容需符合提案範圍需求,並引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數位機會調查報告,找出至少 1 項與縮減數位落差相關之調查指標,做為提案改進基礎,105 年個人家戶數位機會調查報告中文摘要請逕至國發會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ndc.gov.tw/cp.aspx?n=55C8164714DFD9E9

四、可與各公私單位聯合提案,例如鄉鎮區公所、村里長辦公室、各級學校、醫療院所、公協會、其它 DOC、團體或個人工作室、店家、農會等,惟需於計畫書中敘明各單位分工方式。

伍、 收件方式
一、各輔導團於 106 年 6 月 5 日前 e-mail 初審通過的 DOC 相關報名表件(著作權使用同意書附掃瞄檔)予莊政霖先生(E-mail:clchuang@mail.moe.gov.tw),紙本正本寄至莊政霖先生收(1063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 106 號 13 樓)。
二、報名表件
(一)提案計畫書(格式如附件 1)。
(二)著作權使用同意書(格式如附件 2)

陸、 評審方式與標準

一、 初審:由各區 DOC 輔導團隊辦理收件事宜,並會同 DOC 所屬縣市政府進行初審作業。
二、 複審:由主辦及承辦單位邀請審查委員進行書面及現場簡報審查,遴選 10 個 DOC 進入提案執行。
(一) 評審流程

  1. 初審通過之 DOC 需出席簡報審查會議,各 DOC 簡報時間 10 分鐘,QA 時間 15 分鐘。
  2. 由主辦及承辦單位邀集學者專家進行進行書面及現場簡報審查,評審委員依評分標準進行評審,預計選出 10 個 DOC 進入提案執行。

(二)評分標準

柒、 公布與補助

一、提案執行名單公布:106 年 7 月 10 日於計畫官網公布提案執行 DOC 名單。
二、補助金額:將依提案計畫書內容及規模核定額度,補助新臺幣最高 20 萬元,另執行期程若屬跨年,將分二次撥付。
三、撥款方式:
由各縣市政府函送領據至本部請款,並轉撥予各 DOC。
四、成果展示:相關執行成果應配合本部成果展相關宣傳活動提供資料、拍攝影片或採訪等。

捌、 計畫執行與成果審核

一、執行期間:依據通過複審計畫之期程辦理。
二、提交報告:於 106 年 11 月 20 日前提交成果報告。若屬於跨年度執行期程,則請提交期中成果報告。

玖、 其它注意事項

一、未入選之團隊不另行通知或退還報名資料,報名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規定、日期保有修改與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狀況酌情修改。
三、提案 DOC 須遵守著作財產權相關規定,若於競賽過程中,發現提案 DOC 提供之資料,有侵害他人權益或提報不實數據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獲獎後發現上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獲獎資格,並於撤銷後追繳補助金,所有法律責任由提案 DOC 自負,不得異議。

壹拾、 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國立東華大學
專案助理莊政霖 電話:(02)7712-9054
專案助理王亭琪 電話:(03)86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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