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9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

新竹市109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

報名時間: 2020-09-21 ~ 2020-10-06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5216121分機275、03-5216121分機354、03-5215734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 二 )協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 三 )承辦學校: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 四 )協辦學校:新竹市立新竹國民小學、新竹市立東園國民小學

三、比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教師組( 退休教師不得逾全隊三分之一 )

四、比賽項目:

閩南語系類、客家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 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與菲律賓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

五、演唱形式:

團體合唱

六、比賽時間、地點:

訂於本( 109 )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配合音樂比賽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賽程表於報名截止後編排,並於抽籤會議確定賽程。

七、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109年9月21日( 一 )上午8:00起至109年10月6日( 二 )下午17:00止,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網頁使用全國網路報名系統報名,各報名單位務必將紙本核章並於109年10月8日( 四 )中午12:00前送達光華國中學務處,逾期無法受理。

八、初賽各項規定均參照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九、抽籤會議:

109年11月6日( 五 )下午14:00在光華國中綜合大樓一樓會議室召開,請各校領隊參加,不另通知。

十、凡由學校指派參加本項比賽( 含初賽、全國賽 )之人員( 領隊、指導教師、競賽員、指揮及伴奏 ),參賽期間核給公假登記。

十一、各組項比賽成績獲優等以上者,由各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參加或指導老師請依教育專業人員獎勵辦法規定敘獎 );最優第一名,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參加決賽獲獎者依決賽獎勵辦法另予敘獎。

十二、市賽相關訊息公布

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 http://subweb.hc.edu.tw/language_art/ 】;全國比賽實施要點及決賽之相關訊息,公布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路系統( 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 https://web.arte.gov.tw/country/ 】,請自行上網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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