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第八屆「桃園青年漫畫新人王」比賽

桃園市第八屆「桃園青年漫畫新人王」比賽

 總獎金: 14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2-15

主辦單位: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3332153分機23

一、主旨:

為鼓勵具教育性、啟發性、創意性之優良漫畫創作,並增進社會教育功能。

二、主辦單位: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三、承辦單位:

桃園青年月刊社

四、主題:

不拘,但以表達青少年心聲及提振社會風氣、反映時代環境者為主。

五、對象:

桃園市各中等學校之在校學生。

六、比賽分組:

分國中及高中(職)兩組。

七、獎勵:

得獎項次皆頒發獎狀及獎金。

八、件數:

每人投稿以一件為限。

組別 獎項  
國中組 第一名3,000元乙名

第二名2,000元乙名

第三名1,500元乙名

佳作若干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組別 獎項
高中組 第一名3,000元乙名

第二名2,000元乙名

第三名1,500元乙名

佳作若干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九、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

(二)評選得獎名單除公告於本會網站以及桃園青年月刊外,將另以書面通知學校及各得獎者。

十、規定事項:

(一)參加作品紙張以A4為限(影印稿不受理),接受手繪圖及電繪圖作品,以免郵寄時折損,請務必用白色的紙、深黑色的筆來表現,紙與筆的材質不限,(不接受e-mail 、傳真投稿)。

(二)參加比賽者,請詳填比賽報名表(格式如附件,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請詳填),浮貼於作品反面右上角,以免破壞畫作),並於信封上註明「桃園青年漫畫新人王」比賽字樣,否則視同一般稿件處理。

(三)參賽作品,不管得獎與否恕不退稿,請自行備份。

(四)參賽之作品需是未曾在國內外任何刊物(含校刊)發表過之個人創作,不得抄襲、模仿,否則一經檢舉查獲者即取消資格,得獎者追回獎金及獎狀。

(五)得獎作品得於桃園青年期刊上刊登,刊登時將不再另付稿酬,本刊並擁有版權。

十一、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二)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

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主辦單

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三) 參與者皆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十二、活動公告網站:

(一)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網站(http://tyntc.cyc.org.tw/)。

(二) facebook、『桃園青年』、『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十三、收件、揭曉、頒獎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2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二)收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7號。

(三)揭曉日期:108年3月中(函發各校得獎人並於青年節慶祝大會中頒獎表揚之,至於得獎作品擇優刊登於「桃園青年」期刊4~5月份中)

(四)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十四、比賽活動洽詢電話:

03-3332153分機2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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