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7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

桃園市107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

 總獎金: 59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8-09-01 ~ 2018-10-31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338-6021分機2114、03-462-7312

一、 活動目的:

透過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鼓勵大眾採用桃園在地環境為故事背景,用天馬行空或真人真事的創作方式,辦理環境議題創作繪本故事徵件活動,藉由徵選出的優良繪本作為教學之用,以提升本市民眾及學生在環境覺知與敏感度、環境概念知識、環境價值觀與態度、環境行動技能與環境行動經驗等環境教育五大教育目標之發展,啟發珍惜家鄉土地的心,並能於日常生活當中實踐,以達到共同維護環境永續之目的。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 甄選活動內容

(一)、 參加資格與方式:

對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共分為以下三組:(參賽作品可獨立或小組共同製作,每件報名最多以 5 人為限。)

  1. 親子創作組:以國小三年級以上到國中三年級學生為主要創作者,共同作者可含家長。
  2. 青年創作組:以高中生到大學專院校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所)為主要創作者。
  3. 社會創作組:社會人士。

(二)、 創作方向

  1. 結合桃園在地特色與環境教育八大領域「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為創作方向。
  2. 內容能啟發讀者對於環境的關心、認識與行動。

(三)、 閱讀對象:

適合國小三年級以上閱讀,國小三年級以下親子共同閱讀。

(四)、 作品規格

  1. 內容需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
  2. 應徵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3. 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創作,依作品之屬性可酌加注音符號。
  4. 作品尺寸為 A4 規格,材質、形式不拘,內頁 12 頁以上,24 頁以下(不含封面、封底頁及蝴蝶頁)。平面大小單頁不超過 A4 橫式規格(29.7cmx21cm),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形式要件。
  5. 若有使用圖片,需取得授權許可。
  6. 圖畫原稿,使用繪畫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及頁碼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
  7. 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原稿以列印稿呈現,交稿時連同電子檔繳交,兩者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8. 手繪原稿請以檔案夾依序裝成冊,切勿以釘書針、打孔等方式破壞原稿。
  9. 請將原稿彩色影印裝訂成 A4 尺寸樣書,圖面應力求清楚,直、橫式均可;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10. 上述作品規格請參考範例說明(附件 1)。

(五)、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107 年 9 月 1 日至 107 年 10 月 31 日止。
  2. 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或親自送達
    • (1)郵寄處(郵戳為憑):
      • 收件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地址:330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1 樓)
    • (2)親送處: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16 號 2 樓
      • 收件人:姚怡吟小姐(03)338-6021 分機 2114
    • (3)寄送資料內容(請將附件 4-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黏貼於寄件信封外部):
      • 報名表(附件 2)
      • 參賽同意書(附件 3)
      • 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附件 4)
      • 參賽作品(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及樣書各 1 份)
      • 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片(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需繳交)
      • A4 尺寸回郵信封一個(貼足郵資)

(六)、 評選方式

  1. 第一階段(程序審查):由業務單位針對報名資料初步審查檢送比賽之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方向及作品規格。
  2. 第二階段(委員評選):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及府內長官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主題契合性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技巧與美感 佈局構圖、色彩、技法等。
    創意性 內容豐富並具體表現與環境的關聯度、具原創性、啟發性等。
    編輯完整度 佈局構圖、圖文互動、閱讀順暢性等。

(七)、 作品評審作業及得獎名單公布:

本創作比賽結果將於 107 年 12 月 15 日前公布,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局保留修改或調整公布時間之權利,得獎名單刊登於桃園市環境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tydep-eew.com.tw/)。

(八)、 競賽獎勵辦法

  1. 參賽作品獎勵
     親子創作組、青年創作組、社會創作組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第一名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0 萬元
    第二名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6 萬元
    第三名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2 萬元
    佳作 若干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 千元
    • 註 1:各獎項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或增額。佳作獲獎件數依評選委員現場決議,3 組佳作件數以 30 件為限。
    • 註 2:本競賽已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項目之依據。
  2. 特殊優良獎項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故事創意獎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 萬元
    在地特色獎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 萬元
  3. 校園推廣獎項
    校園推廣獎:報名參與的學校,每件作品採組成成員就讀或服務學校最多者,可得 1 分,積分最高前 3 所學校,頒給獎座乙座。

四、 注意事項

(一)、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 參賽者須保證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且為未經刊登且未授權其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交回獎勵金,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未能於本局通知後 3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四)、 未入選作品,本局於 108 年 1 月底前依序退件;佳作以上

之獲獎作品將於 108 年度繪本展覽活動結束後依序退件。

(五)、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勵金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由本局代扣相關稅額。

(六)、 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七)、 本局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將至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勵金。

(八)、 每人/每組投件及獲獎件數不限,但不得跨組,前三名不得重複獲獎。

(九)、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事項,本局保留有關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本局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十)、 本局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 洽詢方式桃園市環保局

環境永續科姚怡吟小姐 (03)338-6021分機2114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蕭雅文小姐 (03)462-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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