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好視角.山佳車站攝影徵件

煤好視角.山佳車站攝影徵件

 總獎金: 16000

最高獎金: 2000

報名時間: 2017-07-01 ~ 2017-08-31

一、徵選主題:

煤好視角

二、活動說明:

為尋找你我不知的山佳今昔美好角落,期望能串起居民的集體記憶和傳承地方鐵道文化,無論珍藏的老照片或新影像且符合下列創作:

(一)「景物篇」:以車站本體建築、月臺、火車及鐵道周邊地景為主之影像 創作。

(二)「人文篇」:以鐵道旅客、在地人文生活風光為主之影像創作。
*註:新影像創作為指106年2月18日市定古蹟山佳車站修復開幕後之攝 影作品。

三、參賽資格:

個人或團體,其報名參賽作品之著作權人應為中華民國之國民。

四、徵件期程:

106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

五、作品規格:

(一)不限黑白或彩色照片,影像原尺寸亦不限,實體老照片重新翻拍或掃瞄 (解析度300dpi之JPG或TIF檔格式,單張2MB以上) 均可報名參加徵件,並依徵件報名表格式填妥各欄位內容。

(二)每人 (每身分證件)限1組參賽作品,1組至多5件。

(三)參賽之作品需提供簽署「影像使用授權書」。

六、報名辦法:

實體翻拍照片及數位照片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參加者請自行列印報名文件(附件一:報名表及附件二:授權同意書),並依表格內容填妥資料後,與實體翻拍照片或數位照片(以光碟燒錄),1式1份。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文化資產科收(信封請註明:煤好視角˙山佳車站攝影徵件活動)。

七、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

八、入選件數:

新、舊影像各計4組,共計8組。

九、徵件獎金:

本次徵件將徵選8組作品,凡入選作品均可得新臺幣2,000元獎金及獎狀一紙。

十、注意事項:

(一)作品需為原創,投件者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擁有者之授權,參賽作品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投件者自行負責。影像須由作者自行取得合法使用權利,若有侵權或抄襲問題,則取消其入選資格。

(二)實體翻拍照片經入選後,將由主辦單位與入選者聯繫並進行數位翻攝後使用。未入選之照片,如需領回,請附上回郵信封及掛號郵資,以利主辦單位寄回。

(三)得獎作品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規劃安排於新北市境內場館展出,展出影像輸出形式依主辦單位規劃。

(四)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修補充。

十一、聯絡方式: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董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4577、email: an2488@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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