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

 總獎金: 18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0

報名時間: 2019-01-01 ~ 2019-02-28

關於競賽

協辦單位

HERE Technologies
景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執行單位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現今全球的觀光環境,隨著大量旅遊推薦網站、旅遊經驗分享網站的發展,使得旅客得以運用網路科技,取得、體驗、分享多樣化的旅遊資訊與經驗(行動化、分享經濟等),另一方面旅遊消費者的習慣改變(碎片化,自由行等),由於航班票價和飯店價格預測、自主行程規劃、智慧旅遊助理等服務,更加深了與科技的連結,使得當前旅遊服務需同時具備強大的IT技術能力和良好的在地行程供應商人脈。同時,為提升遊客旅遊體驗,全球旅遊業開始運用資料互通整合,針對旅客消費行為進行分析,以提供更完整、更精準的旅遊服務。

各旅遊相關業者開始重視個人化旅遊服務:旅遊業的型態變化多端,相較於團客,更重要的是散客、個人化的服務。為提供專屬於個人的服務,更提高了資料在旅遊業中的重要性。不論是mastercard、或其他旅遊相關業者weswap, musement, withlocals(皆以體驗行程為主之公司),近年營運策略皆以個人化、當地體驗服務為發想,此趨勢在旅遊業中日趨重要,為提供合乎消費者需求的服務,資料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更是不可或缺,然而由於資料龐大,旅遊業在資料分析上必須更重視機器學習的技術,並藉由不斷測試,透過預測、滿足消費者最迫切的需求。因此為能處理龐大的資料,企業如何與專業的資料科學團隊合作,是旅遊業創新的重點。

因此,結合行動科技與觀光旅遊產業是國內刻不容緩的目標,交通部觀光局透過辦理本競賽,誘發台灣觀光精彩的創新應用,另一方面也期許帶動國內目前觀光相關科系之課程朝多元化規劃,培育台灣青年或學生具有智慧觀光或觀光旅遊數位創新發展能力或思維,始能有效提升台灣觀光競爭力,及整體服務品質。同時,為強化國內旅創與相關參賽學生、團隊等與亞洲國家及全球旅遊創新產業團隊交流,加深臺灣於國際間的連結互動,舉辦本競賽,期望刺激各國民間創意激盪出觀光服務的創新應用,也藉此增進跨國人才交流,促進國內智慧觀光應用更加蓬勃發展。

競賽資訊

參與對象及資格

  1. 無論是技術或非技術型,新創或成熟的團隊或企業只要具備創新理念並改變旅遊和享受旅遊的方式皆可參加。
  2. 本競賽不限參加團隊國籍,歡迎各界人士組隊報名參加。(團隊國籍以主要聯絡人/獎金領取人/企業登記地址為主)
  3. 非企業參賽,亦可組隊報名,每隊人數須由2-5名 隊員組成,其中1名為團隊代表人,代表人負責與執行單位聯繫、確認參賽文件與獎金領取事宜。
  4. 公司企業得以用公司名稱參賽,不能重複報名,每隊人數限定2-5人,須提出1名參賽聯絡人,負責與執行單位聯繫、確認參賽文件與獎金領取事宜。
  5. 團隊成員中若有未滿18歲者,需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始可參賽。

作品規格

  1. 參賽團隊須運用本競賽資源區所提供之資料並再混搭其他民間資料進行應用及開發,其作品可提前進行規劃,或以既有產品進行更新。
  2. 本次除觀光局開放資料外,更支援觀光局觀光資料庫8國語言(英、法、日、韓、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越南),亦加入協辦單位景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國際企業HERE Technologies所提供之API資料串接,歡迎團隊至競賽網頁之競賽資源區進入,自行運用創作。
  3. 複賽作品需完成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 MVP,最小可行性產品),並於複選時上傳作品網址或App安裝檔載點,並於Demo影片中說明功能及使用情境等。
  4. 決賽參賽團隊亦須提交作品網址或App安裝檔載點,以及包括文件、程式碼、網址、運算資料、資料分析結果及過程執行方式,供執行單位進行查驗。

競賽須知

競賽主題

在全球觀光趨勢以自由行為主流,以及國外來臺旅客人次也不斷成長之下,為旅客打造更高品質的旅遊環境與智慧新服務,成為未來臺灣觀光產業的重點。面對此一挑戰,希冀將觀光服務與ICT 科技的加值應用整合,並以旅客為中心的服務核心思維,為旅客打造專屬個人化的智慧觀光服務,讓旅客可依據個人需求便利地獲得更好的旅遊體驗。

時至今日,智慧觀光不再只是單純的提供資訊讓旅客知曉,或是簡單的遊程規劃而已,觀光是一個以人為主的概念,資訊雖然能夠提供便捷,但觀光還是要回歸到人的角度思考,以所謂「以科技深化旅遊體驗,藉分享推動觀光新向」的方向來規劃。因應近年來日益蓬勃之行動裝置、社群平臺、Big Data 等資通訊科技潮流,持續思考旅遊情境之應用,強化行動無縫(服務面),以期達到協助民眾優化旅遊體驗,暢享智慧觀光之目標。

競賽主題以發展新觀光服務應用,透過行動載具或網路平臺,提供自由行旅人更便利的旅遊體驗,參賽團隊或公司,可獨立開發或結合現有之觀光旅遊業者合作,完成至少一項WEB及APP服務,同時其作品亦至少要具備以下4項旅遊創新的模式:

旅遊行為的變革
改變人們思考、如何旅行等行為或帶動旅行、觀光發展的方式。

增進旅遊體驗
開發創新主題旅遊體驗,如體育、美食、農村或冒險等多樣性主題旅遊。

發展社群旅遊
能促進旅遊社群的聯結與培養,所發展之創新旅遊解決方案。

提升旅客服務
運用大數據、AI、區塊鏈、智慧機器人等科技技術,能協助觀光旅遊產業如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餐飲業、旅運服務等,以提升旅客服務。

競賽時程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滑世代數位旅遊創新獎百萬」包含海選、複選及決戰之賽程,重要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

階段 項目 時間 註明
參賽宣傳 競賽啟動記者會 2018/11/16 地點:花博爭豔館
線上海選 (提交創意) 線上報名填寫資料:1.團隊基本資訊2.團隊介紹300字3.作品服務構想書500字 2019/01/01公告日至2019/02/28(四)23:59止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網站線上報名頁
資格審查及公告複選晉級參賽名單預計選出40隊晉級 2019/03/15(五)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網站競賽資訊公告區,以及競賽執行單位寄發通知
複選 (作品Demo影片) 團隊上傳Demo影片與作品連結(3分鐘視頻影片+上傳作品網址或App安裝檔載點) (作品須達到測試或概念驗證階段,Proof of Concept;POC) 2019/04/15(一)23:59止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網站競賽資訊公告區,以及競賽執行單位寄發通知以Email及網站公告上傳之格式與方式為準
評審審查及公告決賽晉級參賽名單預計選出20隊晉級 2019/05/6(一)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網站競賽資訊公告區,以及競賽執行單位寄發通知
決賽(Pitch) 頒獎典禮 決賽作品與Pitch簡報上傳繳交(上傳作品網址或App安裝檔載點) 2019/05/24(五)23:59止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網站競賽資訊公告區,以及競賽執行單位寄發通知以Email及網站公告上傳之格式與方式為準
決戰觀光Pitch賽暨百萬頒獎典禮現場選出前三名 2019/05/31(五)下午13:30-18:00 地點:InnoVEX 2019 創新與新創展區,台北世貿一館
競賽成果國際宣傳(出國發表) 提供第一名首獎團隊2員額之機票跟住宿,前往國際大型旅遊新創展會,安排得獎團隊前往海外進行成果發表,將在展會中進行競賽成果發表 2019/09-11 預計參與之國際(科技觀光)展會安排中

評選獎勵

審查方式與評分比重

審查分為三階段進行,各階段說明如下。

線上海選(提交創意)

團隊透過競賽網站之線上報名網頁,進行線上報名,並於線上提交相關參賽者資料,以及團隊簡介300字,作品構想文字敘述500字以內。評審委員將於海選時進行線上資料審查選出40隊晉級下一階段複選。

一、評審委員將於海選時進行書審選出40隊作品進行下一階段複選。評分重點為主題設計、解決方案與團隊組成三項。

二、本競賽評審之組成包括資訊產業及觀光產業具代表性業者、社群,以針對市場推廣、作品功能等給予意見,旅遊媒體界針對推廣宣傳、及旅遊體驗使用者的觀點給予建議,另有學界及官方就國內旅遊政策與推廣等給予意見,由以上評審組成評審委員團,經線上審查選出40隊晉級。

三、評分比重如下:

項目 比重 說明
主題設計 30% 與旅遊創新模式契合程度
解決方案 40% 觀光服務應用解決方案內容構想
作品可行性 30% 後續作品實作之可行性分析,亦包含團隊、合作單位組成完整性、過往實績與能力等

線上海選(提交創意) 複選(作品Demo影片)

一、團隊提供3分鐘視頻影片+上傳作品網址或App安裝檔載點(作品須達到測試或概念驗證階段,Proof of Concept;POC),由審查委員進行評核。

二、參賽團隊須提供3分鐘Demo影片,影片內完成說明及作品Demo,內容須充分表達主題並說明問題的界定以及解決方式、作品功能等。

三、由審查委員進行評核,以作品POC驗證、Demo影片之內容表現、使用情境、產業影響作為評選要點。

四、本階段之評審委員,經線上審查選出20隊晉級進入決賽。

五、評分比重如下:

項目 比重 說明
作品POC驗證(Proof of Comcept) 50% 上傳之作品是否達到測試或概念驗證階段。
內容表現 50% 使用情境是否能完整說明,服務創造的特色、便利性或與現有服務之差異,以及影片作品是否具有創意,並能感動使用者。

決賽-決戰觀光Pitch大賽

該階段將模擬國際新創展會發表之情境,預計在全球第二大、亞洲第一大的資通訊國際展會-台北國際電腦展COMPUTEX的InnoVEX創新與新創展區內舉辦,InnoVEX做為亞洲最具指標性的新創平台,2018年吸引了來自21國潛力新創企業、創投和加速器共襄盛舉,參展商規模創下388家的新高,每年COMPUTEX吸引超過168國,至少4萬以上的國際參觀者來台,於此場合辦理決賽最為適合。決賽當日20隊參賽團隊將現場選出前三名,現場頒獎。當天參賽團隊須提供6分鐘之Pitch,簡報內容須包含作品說明及作品Demo,充分表達主題並說明問題的界定以及解決方式、作品功能等。

一、決賽參賽團隊須提交作品網址或App安裝檔載點,以及包括文件、程式碼、網址、運算資料、資料分析結果及過程執行方式,供執行單位進行查驗。

二、評審委員團進行現場評選,擇優選出:前三名無敵玉山獎、超級阿里山獎、最佳陽明山獎等獎項。

三、參賽團隊須提供6分鐘之Pitch,簡報內容須包含作品說明及作品Demo,充分表達主題並說明問題的界定以及解決方式、作品功能等。

四、現場請使用英文進行簡報,每團隊上台Pitch 6分鐘,Pitch時間終了將麥克風消音、簡報切斷,以確保各團隊Pitch時間一致,以示公平。

五、本階段評分重點將放在內容表現、作品完整度、資料應用深度與重要性、市場性與帶動效益等。評分比重如下:

項目 比重 說明
資訊傳達 30% .作品互動程度/使用者介面設計:資訊分類方式與易於讓使用者了解內容/APP上架或使用直覺/是否有利於使用者搜尋.服務與設計主題切合度.Pitch現場表現、作品展現能力
作品完整度 20% .產品或服務功能完整度與可使用性.資訊更新效率
產業影響 20% 市場性、業界結合度,具全球創新思維或能與現行觀光產業合作之方案

獎勵方式

本次獎項設計,以具有臺灣意象且為臺灣觀光重要景點之山脈為獎項命名,以山來命名獎項,因為山象徵著堅毅勇敢,高聳偉大,表達在觀光與資通訊結合共同推廣臺灣旅遊的重要意義。故前三名將頒發獎項及獎勵如下表所述:

  • 第一名
    無敵玉山獎
    將獲頒獎金100萬元
    (本國團隊依法扣除10%稅金,外國團隊依法扣除20%稅金)
    支付團隊2名代表赴國際發表1場次之會議參與費及團隊機票住宿費。
  • 第二名
    超級阿里山獎
    將獲頒獎金50萬元
    (本國團隊依法扣除10%稅金,外國團隊依法扣除20%稅金)
  • 第三名
    最佳陽明山獎
    將獲頒獎金30萬元
    (本國團隊依法扣除10%稅金,外國團隊依法扣除20%稅金)
    *獎金匯率以決賽當月平均匯率計。

一、獲獎團隊統一於2019年9月底前由執行單位以新臺幣/美金匯款方式發放獲獎獎金(獎金由交通部觀光局提供)。

二、榮獲無敵玉山獎(第一名)之團隊,須派2名代表參加由主辦單位選定、執行單位帶團之國際大型旅遊展會進行競賽成果發表(臺灣-國際展會地點之機票與住宿由主辦單位提供)。

競賽資源區

參賽團隊須運用本競賽資源區所提供之資料並再混搭其他民間資料進行應用及開發,本次除觀光局開放資料外,更支援觀光局觀光資料庫8國語言(英、法、日、韓、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越南),亦加入協辦單位景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國際企業HERE Technologies所提供之API資料串接,歡迎團隊進入本競賽資源區,自行運用創作。

注意事項

報名與個人權益

  1. 團隊參與競賽,完成參賽線上報名提交,即視同同意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競賽活動中若有爭議,主辦及執行單位保有活動須知最終解釋權。
  2. 參加條件:2-5 人一組,組隊報名參加(每位參賽隊員請詳細填寫線上報名表),晉級複選請繳交身分證明文件;歡迎世界各國的團隊報名參加。
  3. 參賽無年齡限制,若未滿18歲請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於參賽同意書簽署同意參賽,並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 報名僅容許英文及中文填寫報名資料,所填寫之資料必須詳實,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相關權益,參賽團隊全體隊員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5.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寄送獎品、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為避免無法聯繫影響相關權益,團隊之所有參賽者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
  6. 代表報名者應取得團隊成員之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主辦及執行單位。
  7. 參賽者對於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依法必須保留者不在此限,若因此影響參賽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8. 為記錄相關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拍攝或請競賽團隊提供相關簡報、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團隊成員須同意無償提供為進行結案報告或推廣觀光、Open Data等為主辦單位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開上述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

作品

  1. 曾在任何競賽中獲獎之作品可參賽,但須依本競賽進行更新與改版,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並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發現,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參賽團隊須於複選及決賽前完成上傳作品網址或App安裝檔載點,供執行單位進行查驗。
  4. 主辦單位得運用獲獎作品,進行活動成果宣傳、登載網頁、報導、出版等推廣目的之使用。

獎項

  1.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主辦單位得調整獎項、獲獎數量或決定得以從缺。
  2.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
  3. 團隊獲獎時,獎金由報名表上授權之代表人領取,若授權代表人無法領獎,由團隊成員共同簽署同意更換代表人代理領取,請將代理表單於領獎期限內寄至執行單位以茲證明。
  4. 領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 (1)得獎獎項或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千元,其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2)得獎獎品價值或獎金在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者,本國團隊領獎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外國團隊領獎,獎金依規定扣繳20%稅率。

其他事項

  1. 參賽者若欲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須向主辦及執行單位提交團隊書面全體同意書。
  2. 凡獲選之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於得獎作品進行觀光局相關活動或本競賽之行銷宣傳(例如得獎宣告),並配合進行相關評選、表揚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2年。
  3. 榮獲無敵玉山獎之團隊,須派2名代表隨執行單位組團至主辦單位指定之國際展會進行競賽成果宣傳與發表。
  4. 凡報名參加者,應遵守本須知內各項規定,如有違反者,由執行單位協助主辦單位進行法律程序,經訴訟程序確認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本須知之事項,致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5. 參賽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此須知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6.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之權利,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與我聯繫

台北市電腦公會

(02)2577-4249
#308 江小姐
#399 高小姐

https://tourtech.taiwan.net.tw/

sarah_chiang@mail.tca.org.tw
alexia@mail.tca.org.tw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


相關連結:


科技觀光得塔推進賽、科技、觀光相關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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