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第九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總獎金: 39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2017-05-05 ~ 2017-07-05

提筆寫創意,用心說故事!

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主辦、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承辦的第九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活動,將自5月5日至7月5日受理報名,徵求以「台北」人、事、地景為主題的90分鐘劇情片劇本,入選者不僅能角逐首獎新台幣20萬元獎金,劇本若拍成電影亦將獲得影委會合作行銷相關資源的挹注,而參賽者亦可免費參與本會年底舉辦的「台北電影學院—編劇工作坊」課程!

台北市電影委員會舉辦「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活動八年來已建立良好口碑,報名件數屢創新高,去年第八屆更是吸引來自港、日、馬、美、加、法等海外地區的作品參賽,當中除有前幾屆「拍台北」獲獎者再度投件,亦不乏來自專業編劇與新銳導演的創作,甚至有外籍人士以中文寫作參賽,競爭相當激烈。

歷年的獲獎名單一經公布便引起線上導演與製作公司的關注,已成功催生出包括《南方小羊牧場》、《共犯》、《再見女兒》等獲得國內外好評之國片與電視電影。而今年即將上映、由劉以豪、宋芸樺等主演之電影《帶我去月球》,亦是改編自2014年第六屆銀獎劇本《雨生台北》;2015年第七屆銀獎劇本《藍色項圈》,今年初則傳出獲選105年度第2梯次文化部輔導金的好消息。「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活動是長年為台灣電影產業挖掘優秀電影劇本創作人才的最佳平台。

第九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活動自2017年5月5日起開始收件,至7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7月至9月進行評審,10月於影委會官網公佈得獎名單。只要寫下以台北市人、事、地景為故事背景的90分鐘劇情片劇本,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即有機會贏得首獎「金劇本獎」(獎金新台幣20萬元)、二獎「銀劇本獎」(獎金新台幣10萬元),以及三獎「銅劇本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歡迎各方好手踴躍報名參賽!

目標

本活動鼓勵創作者創作以台北市人、事、地景為背景的優秀電影劇本,透過影委會的媒合,使得獎者的劇本能有機會被改編成電影,創造更多散發著台北魅力的影像作品。

  • 「都會光影」─城市角落,看見台北地景特色
    台北城市有高速的商業節奏,也有慢活深厚的人文情懷;有百年前的清代老街,亦有高聳入雲的摩天大樓。大街小巷盡覽台北新舊並陳的迷人風情。
  • 「台北故事」─打開回憶櫥窗,寫下每個人的故事
    無論是短暫的訪客、初來乍到的新移民、或生長於斯的老台北人,每個人與這座城市的相遇,都是獨一無二的人生歷程。
  • 「城市寓言」─事的發想,創作台北啟示錄
    每天戲劇化的事件輪番上演,也許是現實生活中的趣味插曲,亦或是大膽的奇幻狂想,勾勒出精彩的城市寓言。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獎項及獎額

  • 金劇本獎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廿萬元,獎狀一只。
  • 銀劇本獎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只。
  • 銅劇本獎參獎一至三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一只。

參賽條件

  • 參加者身分不限國籍,惟應以繁體中文寫作;如非中文創作,應附繁體中文譯本。
  • 參賽劇本必須以臺北市之人文、地景為背景。
  • 參賽劇本必須未曾於國內、外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等形式公開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 本活動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之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均不得參與本活動,亦不得為參賽劇本之共同著作人。
  • 參賽劇本如有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由報名者自負其責,概與本活動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無涉。

參賽注意事項

  • 每人參賽以一部劇本為限,參賽劇本需為原創劇本,除改編自本人之文學創作作品外,不得為改編劇本;參賽劇本不得為國內外劇本徵選活動得獎作品,且參賽劇本不得為2017年8月31日前已簽約攝製或攝製完成之著作。
  • 參賽劇本以90分鐘長度之劇情片劇本為標準。
  • 參賽劇本應附劇情大綱、人物介紹與劇本內文,請以雙面、直式橫書繕打,採16級之新細明體、單行間距、四邊邊界各2公分,打字列印於A4大小白紙上,一式六份,與以上規定差距過大者,不列入評選。
  • 為求評審作業之公正,投稿作品或封面均不得書寫姓名或其他記號,以便彌封。
  •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並與參賽劇本一同交寄。參賽劇本得獎後欲以筆名發表者,請於報名表上註明:「本件參賽劇本、得獎新聞稿、獎狀及任何相關之宣傳品皆以筆名發表」。參賽劇本得獎後,得獎者另須提供參賽劇本PDF檔案、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經歷、照片及得獎感言等資料予主辦單位。
  • 來稿請以掛號郵寄(106)台北市光復南路630號2樓,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拍台北】劇本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評選規定

  • 初、複選作業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決選由主辦單位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
  • 決選之評選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遴聘5人組成,評選委員為無給職,但得發給出席費或評選費。
  • 參賽劇本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委會決議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 本活動獎項揭曉後,如發現得獎人參賽劇本有抄襲、代筆、應徵條件不符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事經評審單位重審確定,主辦單位得請求返還所受領之獎金及獎狀,且該得獎人不得參與主辦單位日後所舉辦之各項徵選活動;此外,該獎項得以從缺處理。
  • 參賽劇本及相關資料請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得獎作品使用範圍

  • 得獎作品之作者授權主辦機關於該著作之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該著作的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 主辦單位擁有製作電影片之優先推薦製作權。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頒獎

  • 收件時間:2017年5月5日至7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揭曉時間:2017年10月。
  • 頒獎:於活動結果公布後擇期舉行。

補充規定

本辦法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釋疑之。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