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屆紅樓現代文學獎暨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

第二十二屆紅樓現代文學獎暨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

 總獎金: 124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3-03-15 ~ 2023-03-31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

主辦單位電話: 02-7749-1492

主辦單位Email:ntnu.honglou@gmail.com

一、 活動宗旨:

提倡寫作風氣,提昇文學創作水準,培養文學創作人才。

第二十二屆紅樓現代文學獎暨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

二、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

三、徵件辦法:

(一) 對象:

1. 紅樓現代文學獎(大專組):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在學學生(含學位生、交換生、訪問生、雙聯學制生)均可參加。

2. 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凡就讀設籍臺灣地區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會提供投稿者參賽證明)。

(二) 組別:

1. 紅樓現代文學獎(大專組)共分 4 組,規定如下:

(1)現代小說:字數 1 萬字以內。

(2)現代散文:字數 4 千字以內。

(以上字數皆含標點、文章註解內容,以 Word 字數統計為依據)

(3)現代詩:行數 40 行以內,如為圖像詩作品請以 A4 排版,一頁以內。

(4)舞臺劇劇本:劇本劇幅演出時間約 30-35 分鐘。(約為 Word 檔 12 號字正常行距 10-16 頁篇幅。)

2. 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散文類,字數 1 千 5 百字以內。

※高中紅樓文學獎目前僅開放散文類投稿。

(三) 收件日期:

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至 112 月 3 月 31 日。

(四) 收件方式:

採網路收件。

(五) 投稿方式:

1. 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並將下列三項資料上傳至報名系統(3/15 開放,報名系統開放後,將於全球華文寫作中心官網暨臉書粉絲團公告):

(1)作者資料表簽名掃描檔

(2)作品電子檔

(3)在學證明電子檔

2. 文字作品形式:請使用 Word 檔、新細明體 12 號字(現代詩請用

14 號字)、A4 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檔案名稱為「組別_姓名_作品名」。

3. 大專組每人可同時投稿 2 組以上,但每組限投 1 件。

4. 全國高中生請投稿高中生散文組,限投 1 件。

5. 若投稿後未收到回覆,請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6. 活動簡章、作者資料表、投稿範例請至「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 https://reurl.cc/KXEZgM)下載。

(六) 注意事項:

1. 作者投稿時須為在學學生,休學及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後不得投件。

2. 請自留底稿,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還。

3. 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於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中發表,亦不得一稿數投;作品中任何文字、影像、聲音素材均不得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權利,如有觸犯法律之情事,責任由投稿者自負,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若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金。

4. 作者擁有著作財產權及出版授予權,唯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保存、重製、轉載、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及編輯、出版之權利。

5. 凡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入圍決審會議、頒獎典禮,否則取消獎金。

6. 請勿於作品中透露如作者姓名等易引發評審公平性疑慮之內容。

7. 若作者或作品不符上述徵件辦法之規定,一律不予接受。

四、重要日程:

(一) 決審入圍名單公告:112 年 4 月底-5 月初(確切時間將公告於「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

(二) 決審會議:112 年 4 月至 5 月底(確切時間將公告於「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

(三) 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評審程序:

(一) 初審:由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小組,檢視作者資格與作品規格,並協調後續評審工作。

(二) 複審:初審合格之作品送交複審評審,決定決審入圍名單後,公布於「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

(三) 決審:由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決審評審,每組別 3 位評審,並於決審會議後公佈得獎結果。

1. 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入圍作品若未臻理想,該獎項名次得從缺。

2. 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入圍決審會議與頒獎典禮。

六、 獎勵辦法:

(一) 獎金與獎狀

組別 首獎(一名) 評審獎(一名) 佳作(三名)
現代小說組 一萬元 八千元 三千元
現代散文組 八千元 六千元 三千元
現代詩組 八千元 六千元 三千元
舞台劇劇本組 一萬元 八千元 三千元(取一名)
高中生散文組 三千元(優選取十名)

※每組獎額得依當屆情形,由評審委員會議依實際情況調整決定。

(二) 各組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結成冊,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二本,不另支稿費。

(三) 得獎者須於得獎(決審會議)後 1 週內繳交得獎感言及照片,否則承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四) 獲獎後若因畢業、離校或離境等因素無法由本人簽署領據並領取獎金者,請提前主動告知承辦單位,同時出示代領切結書與代領人身分證明。

七、 凡送件參賽即視為同意本徵選簡章,對評審之決議不得異議。其他未盡事宜,得由評審工作小組開會決定,另行公告。

八、全球華文寫作中心官網紅樓文學獎專區

https://www.gcwc.ntnu.edu.tw/index.php/rhindex/

全球華文寫作中心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ntnu.GCWC

九、如有紅樓文學獎相關參獎問題

請聯繫第 22 屆紅樓文學獎工作小組 ntnu.honglo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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