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屆菊島文學獎

第二十五屆菊島文學獎

 總獎金: 320500

最高獎金: 40000

報名時間: 2022-06-01 ~ 2022-07-29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6-926-1141分機154(崔小姐)

主辦單位Email:fs13350@phhcc.penghu.gov.tw

「第25屆菊島文學獎徵文活動」將於6月1日起開始徵件,徵文類別包括短篇小說類、散文類、現代詩類、美言金句類,歡迎熱愛文學創作的文友踴躍參與,在這片野菊花盛開的小島上,搜集澎湖的風和陽光,書寫動人的文學風景!

「第25屆菊島文學獎」旨在發揚本縣文化,提倡地方文學創作,培養後起之秀,促使全國民眾關注澎湖,將澎湖自然人文景觀、生活紀事及風土民情以文字創作的方式呈現。

今(111)年第25屆菊島文學獎徵選組別設有社會組、高中(職)組、國中組,社會組徵選類別有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類,高中(職)組徵選類別有散文、美言金句類,國中組有美言金句類。「美言金句」意指美好的、漂亮的、動聽的文字。可以是詩句,但不一定是詩句。「美言金句」類限澎湖縣在學的高中及國中生參加。

社會組現代詩、散文類首獎各取乙名獎金3萬元、優等各取乙名獎金2萬元、佳作各取3名獎金各1萬元;短篇小說類首獎乙名獎金4萬元、優等乙名獎金2萬5000元、佳作3名獎金各1萬5000元。

高中(職)組散文類今年提高獎金金額,希望能鼓勵高中學子踴躍投稿,首獎乙名獎金1萬元、優等乙名獎金6000元、佳作各取3名每人獎金4000元;高中(職)組美言金句類錄取優等5名每人獎金1500元;國中組美言金句類錄取優等10名每人獎金1500元。

本徵文活動徵稿時間社會組各類及高中職組散文類於111年6月1日至111年7月1日止。高中職組及國中組美言金句類於111年7月1日至111年7月29日止。

詳細報名方法及報名簡章可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為 https://www.phhcc.gov.tw,其他如對徵文辦法尚有疑問,歡迎電詢本案承辦人圖書資訊科崔小姐,06-9261141轉154。

聯絡人:崔小姐

聯絡電話:06-9261141轉154

電子信箱:fs13350@phhcc.penghu.gov.tw


第二十五屆菊島文學獎 簡章

【主 旨】

為發揚本縣文化,提倡地方文學創作,培養後起之秀,促使全國民眾關注澎湖,將澎湖自然人文景觀及風土民情以文字創作的方式呈現,讓文學結合文化觀光,特辦理本文學獎。

【參賽資格】

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徵文主題】

須為與澎湖歷史人文、自然景觀、生活相關的印象、感想等之文學表現。

【組 別】

社會組(含大學生)、高中職組、國中組。

【徵文類別】

分下列三組:

一、 社會組:

1. 現代詩:不限首數,總行數20-50行,且須有總篇名。

2. 散文:2000字至4000字。

3. 短篇小說:5000至15000字為原則。

二、 高中職組:

1. 散文:800字至2500字,以一篇為限。

2. 美言金句:主題不限,總行數不超過8行(限澎湖縣在學學生參加)。

三、國中組:

美言金句:主題不限,總行數不超過8行(限澎湖縣在學學生參加)。

★「美言金句」定義: 意指美好的、漂亮的、動聽的文字。範例:

老鼠斑 作者鍾慧雯

牠鮮活地一躍 在空中綻放出短暫的生命光彩

卻在一瞬間褪去 徒留黑與白

像一幕幕只發生在一張張稿紙上的暗暗交鋒

黑點不是瑕疵 不是缺憾

是白紙上的一個個句點 象徵著生命的完結

牠離開海洋

迎面而來的是漁人的喜悅

【獎勵方式】

一、 社會組:

1. 現代詩、散文:首獎乙名獎金3萬元、優等乙名獎金2萬元、佳作3名每人獎金1萬元。

2. 短篇小說:首獎乙名獎金4萬元、優等乙名獎金2萬5000元、佳作3名每人獎金1萬5000元。

二、高中職組:

散文:首獎乙名獎金1萬元、優等乙名獎金6000元、佳作3名每人獎金4000元。

美言金句:優等5名每人獎金1500元。

三、國中組:

美言金句:優等10名每人獎金1500元。

※各類組首獎及優等得獎者頒給獎金、獎狀及獎座 (美言金句類除外),佳作以下頒給獎金及獎狀(獎金依規定扣所得稅),得獎名額得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各類獎項若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辦理。

【報名方式】

一、請向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澎湖縣圖書館,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1號)索取

簡章及報名表,或逕上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報名表。

(網址: http://www.phhcc.gov.tw)

二、 請自行填具報名表乙份,連同作品一式六份,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至指定收件地點(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1號,電話:06-9261141#154),並於信封上註明「菊島文學獎」及徵文「類別」。並請將作品及報名表word檔e-mail至 fs13350@phhcc.penghu.gov.tw信箱,主旨:組別(社會/高中/國中)-文類-姓名;學校可統一寄送,主旨:高中組/國中組-校名。

三、逾期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參加兩個獎項以上者可一併交寄,本局於收到作品以E-mail通知(不另寄執據)。

【收件日期】

社會組各類及高中職組散文類於111年6月1日至111年7月1日止。

高中職組及國中組美言金句類於111年7月1日至111年7月29日止。

(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評審方式】

分初審、複審、決選,共三階段,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遴聘之。

【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決選結束後於111年10月31日公告於本局網站、菊島藝聞月刊,並發新聞稿請媒體刊登(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頒 獎】

111年11月舉辦頒獎典禮,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以WORD編輯,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標題及內文為新細明體14級字型,行高為20pt,橫式設定,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直式橫書),於左邊裝訂,以一式六份送件,並將電子檔E-mail至 fs13350@phhcc.penghu.gov.tw信箱。

二、參賽作品一概不退件。

三、參賽類別不拘,但每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四、得獎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或非獨立創作參選者。

2.作品曾公開發表者(含網路)。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五、各類首獎得獎人二屆內不得以同類作品於同組再行參賽。

六、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七、具高中組參賽資格得送件參加社會組,惟報名時僅得擇一類組送件,重覆報名取消參選資格。

八、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暫存,視經費許可出版專輯,出版權利歸承辦單位所有,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得獎者2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修正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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