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第二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總獎金: 356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9-14

主辦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3343-6767分機2105張小姐)、02-3707-3558(沈先生)、02-8978-6844(邱小姐)

主辦單位Email:mpb_event@ekera.com.twsychiu@motcmpb.gov.tw

壹、 競賽辦法

一、 徵件資訊

(一) 活動緣起

交通部航港局建置「航港發展資料庫」,蒐集豐富且大量之航港相關之新聞、海運業專業網站資訊、各國際組織訊息,以及海運重要國家之海運與港務相關資訊。

📢第2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報名延長至9/14‼️

為讓「航港發展資料庫」所蒐集提供的資料產生更大的效益,本活動旨在透過舉辦創意研究或應用競賽活動,鼓勵利用本平臺相關資訊及報表進行航港相關應用,激發產官學各界對智慧航港應用之創意,並藉由此活動,增進與航港相關單位之互動與交流,以創造對未來航港創新應用之發想。

(二) 參賽資格與規範

1、 學生組:全國各大專院校系所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2、 社會組:各界社會人士、從業之個人、團體、公司等,包含各公務單位,航港局除外。

3、 每隊組隊參賽人數 1-6 人,但 1 人只得參加一隊。

4、 參賽隊伍如為學生組,可邀請指導教師,但需為非「航港發展資料庫」建置與維運案所聘請之顧問。

5、 參賽作品不得仿製或抄襲,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 開放資料應用

本競賽參賽作品之主題範圍,可針對「航港發展資料庫」所提供之資料,以及競賽推廣網站公開之數據資料,進行航港、海運、船舶、船員等領域之研究與應用。

1、 競賽使用資料(均需註明資料來源)必需使用「航港發展資料庫」 ( https://data.motcmpb.gov.tw/)之公開資料(含數據資料與非數據資料)。

2、 可使用其他公開之資料,如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或其他單位之公開資料,惟必須註明資料來源。

(四) 競賽議題與內容(擇一)

1、 全球未來海運產業發展趨勢探索

2、 臺灣未來港口的競爭力

3、 航港大數據之應用

4、 可自訂與航港相關之研究與創意應用之主題

二、 評選與獎勵

(一) 競賽時程

1、 報名、計畫書收件時間

徵件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中午 12 時止。

2、 參賽者線上評審說明會

預計 111 年 9 月 1 日舉辦(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

3、 預賽評選

預計 111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16 日。

4、 公開預賽評選結果

預計 111 年 9 月 19 日至 111 年 9 月 23 日前於航港發展資料庫及競賽活動網頁公布(網址: https://data.motcmpb.gov.tw/),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入圍決賽之隊伍隊長。

5、 決賽評選

預計 111 年 11 月 4 日前。

6、 頒獎/發表會

預計 111 年 11 月 25 日前。

(二) 競賽方式說明

本競賽將分為預賽與決賽兩個階段進行,並於 111 年 9 月 1 日舉辦線上參賽者評審說明會,進行競賽方式及評審相關規範之說明。

1、 參賽者評審說明會

(1) 辦理時間:111 年 9 月 1 日。

(2) 辦理地點:線上會議室。

(3) 辦理方式:

將針對競賽規範及決賽評分標準進行說明,說明會議程如下表:

表壹-1:參賽者說明會議程表

項次 議程規劃 時間
1 進入線上會議室
2 競賽議程說明 10 分鐘
3 評分規範說明 10 分鐘
4 競賽規範 Q&A 10 分鐘

2、 預賽

(1) 評選時間:111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16 日。

(2) 評選方式:

A、 參賽之隊伍於報名時若未附上計畫書,以棄權論。

B、 計畫書未依規定格式撰寫、主題偏離競賽議題範圍,以及未使用航港發展資料庫資料之隊伍,作品將不予計分,以淘汰論。

C、 採書面評審,由本競賽的評審小組針對計畫書進行審查。

D、 遴選(學生組至多 10 組、社會組至多 10 組)參賽隊伍進入決賽,可由評審委員視實際報名隊伍斟酌增減。

(3) 評選結果:經評審通過進入決賽的名單於 111 年 9 月 19 日至 9 月

23 日公告於本競賽之活動網頁,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3、 決賽 (將視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規範調整辦理方式)

(1) 決賽時間:預計於 111 年 11 月 4 日前辦理。

(2) 決賽地點:交通部航港局。

(3) 決賽方式:

A、 進入決賽之隊伍應於決賽時間之前 1 周寄達其競賽之作品簡報,簡報封面需標示學校科系或單位。

B、 進入決賽之隊伍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決賽日期與時間進行簡報

(可包含實機展示),簡報順序將依照報名順序。

C、 每隊參賽隊伍作品發表時間以 15~20 分鐘為限,並接受評審委員統問統達 5~10 分鐘。

D、 由本競賽的評審小組評量參賽隊伍作品之創意,評定優勝序位。

E、 缺席決賽之參賽隊伍,將取消決賽資格。

(4) 決賽結果:各組分別遴選前 3 名隊伍及佳作若干名,為避免獲獎作品之品質未達標準,前三名將由評審委員商議後決定,獎額名次得予從缺。

4、 所有進入決賽之各組隊伍,將贈予每人活動 T-Shirt 1 件。

(三) 評選標準

1、 資格審查

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沒有繳交競賽計畫書、未符合前述競賽方式說明、參賽資格與規範不符者等情況,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 評分標準:

(1) 預賽與決賽都將採用序位法,由個別評審委員針對參賽隊伍評審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

(2) 前項評審委員各評審項目之分項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應彙整合計各參賽隊伍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排名第一。

(3) 倘序位排名相同者,則依下列評審項目依序比較排名,預賽由「主題之創新性」項目開始排名(詳表壹-2);決賽由「簡報(含實機展示) 說明與呈現」項目開始排名(詳表壹-3),以此決定排名,每排名序位以一隊伍為限。

3、 評選項目與配分規則

(1) 預賽

表壹-2:預賽評審項目

項次 評審項目 項目說明 配分
1 主題之創新性 主題、內容、創新項目之說明 30%
2 計畫書之完整性 計畫書內容、各章節說明及資料完整 30%
3 概念可行性 提出之概念是否可行,可進一步做規劃、應用 30%
4 航港發展資料庫之使用 使用航港發展資料庫資料之比例 10%

(2) 決賽

表壹-3:決賽評審項目

項次 評審項目 項目說明 配分
1 簡報說明與呈現 主題明確、圖文、版面呈現、呈現方式及團隊表現 20%
2 成果展示及分析 實機成果展示與成果分析說明 30%
3 未來發展性 於未來是否有發展之可能 20%
4 整體規劃之完整性 整體架構、研究目的、研究模型、方法論、資料分析、實務應用、結論等 20%
5 委員提問回應 掌握評審委員提問,就問題核心回應說明 10%

(四) 頒獎/發表會(將視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規範調整辦理方式)

本競賽發表會預計訂於 111 年 11 月 25 日前舉行,將邀請各組優勝隊伍

出席,進行得獎作品之發表。(無法參加發表會之隊伍,將取消其獎金)。

表壹-4:競賽獎勵表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學生組 每隊獎金 10 萬元頒發獎盃乙座每位獎狀乙紙 每隊獎金 5 萬元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 每隊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 每隊獎金 8 千元每人獎狀乙紙
指導教授獎金 1 萬元(限 1 人)
社會組 每隊獎金 10 萬元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 每隊獎金 5 萬元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 每隊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 每隊獎金 8 千元每人獎狀乙紙

(五) 權利歸屬與相關規定

1、 獲獎隊伍應配合主辦單位參加頒獎/發表會進行作品發表,每隊至少派員 1 人。

2、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與本競賽決賽隊伍後續合作,該隊伍之競賽成果如獲主辦單位推廣使用,應協助參與後續工作。

3、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且未曾於其他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或未曾自行或提供他人用於直接或間接之營利目的或未曾接受任一單位補助(如國科會、交通部、其他政府機關或民間單位,但不含所屬學校、系、所本身之經費),如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規範事項者,提交評審委員會決議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為得獎作品,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 所有參賽作品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為參賽隊伍所有,其相關法律責任亦由該隊伍承擔;惟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供主辦單位依需求推廣競賽作品。另對於得獎作品,其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具有無償使用之權利。

5、 得獎之參賽者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中獎人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應按中獎額扣取 10%之扣繳稅款,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但應依同法第 89 條第 3 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 20%扣繳並列單申報。

6、 主辦單位不退回參賽者所繳交之各項文件或資料,參賽者必須保留參賽作品原始檔以供查核、簡報之用。

7、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資料產生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另參賽隊伍於參賽期間應善盡資安作為,若參賽隊伍資料夾帶病毒、惡意軟體(程式)及不當資料存取等違反資安行為,肇致其他參賽者、主承辦單位資料發生遺失、竄改、偽冒、無法辨識、毀損或相關未公開公務資料外洩等情形,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8、 本競賽活動如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之權利,本活動一切更動將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布為主,惟不再個別通知。

9、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

貳、 資料應用

一、航港發展資料庫: https://data.motcmpb.gov.tw/

二、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https://data.gov.tw/

三、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https://www.stat.gov.tw/mp.asp?mp=4

參、 聯絡方式-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小組

一、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數據通信分公司

(一) 電話: 02-3343-6767 #2105 (或 0922-903-598) 張小姐02-3707-3558 沈先生

(二) 信箱: mpb_event@ekera.com.tw

(三)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74 巷 7 號 4 樓二、 交通部航港局

(一) 電話: 02-8978-6844 邱小姐

(二) 信箱: sychiu@motcmpb.gov.tw

(三)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 1 巷 1 號

肆、 報名作業

一、 報名資料

(一) 參賽隊伍需指派 1 名隊長作為主要聯絡人,並提供聯絡方式,須包含姓名、電話、電子信箱等,參賽隊伍應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表及所有隊員簽立之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件)Google 表單。

(二) 收到報名資料將會進行審核作業,依報名順序向參與隊伍之隊長確認報名資料。

(三) 111 年 6 月起至 8 月 31 日中午 12 時止,於本競賽之活動網頁報名,統一採取線上報名方式。

(四) 參賽者於線上報名時,若因為網路或其他原因造成報名失敗,而無法收到報名成功之確認通知時,參賽者可逕行連絡主辦單位,另使用電子郵件寄送,惟仍須於前開報名期限內完成,以確保時效。

二、 作品收件

預賽計畫書以及決賽簡報資料請依主辦單位期程採網路上傳方式交件,每一隊伍限送各 1 份檔案,交件網址: https://forms.gle/eE78fNRPf5tM7irU7

三、 計畫書格式規定

中英文一律採取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如遇特殊圖片或表格不在此限,並須包含但不限以下內文規定:

(一) 文件封面格式:

白底黑字,字體為 18 號字標楷體

1、 第一行:「交通部航港局第二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2、 第二行:發想作品名稱。

3、 目錄:字體為 14 號字標楷體,須包含圖表目錄。

4、 摘要:字體為 14 號字標楷體,以 1 頁為限。

5、 內文:須至少包含目的、適用範圍、名詞解釋、內容、參考資料來源、附件等

(1) 標題為 16 號字標楷體,內文字體為 14 號字標楷體,行距為固定行高 20 點。

(2) 數字標號:依序為壹、一、(一)、1、(1),其餘標號自訂。

(3) 頁數不得少於 10 頁。

6、 電子檔格式:申請書應整併為單一 PDF 檔案,檔案大小不超過 30MB

7、 計畫書不得標示參賽隊伍成員姓名、服務單位/就讀學校或科系等任何可資辨識並影響評審公平性之背景資料,違反者取消該隊伍之參賽權利。

(二) 航港發展資料庫創新應用之書面報告(計畫書)內容呈現:

1、 研究主軸、目的

2、 創新性(或亮點)說明

3、 現況分析

4、 資料分析模式與方法(導入大數據分析尤佳)

5、 研究流程、推論邏輯與理論依據

6、 未來資料之應用

7、 實際案例與國外文獻等(有助充實作品內容)

備註:皆須註明實際使用之資料來源,例如:航港局航港發展資料庫/公開資料/ 航線/XXXXXX 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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