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總統文化獎

第十一屆總統文化獎

 總獎金: 50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0

報名時間: 2021-05-03 ~ 2021-07-02

主辦單位: 中華文化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396-4256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mail.create.org.tw

第十一屆總統文化獎

中華文化總會自 2001 年開始奉總統指示籌辦每兩年一屆的「總統文化獎」徵選,即盼望藉此發現並鼓舞在各個領域不斷努力、奉獻、深耕台灣,成就文化志業的典範。同時透過崇高的頒獎活動儀式,給予衷心的禮讚與致敬,讓廣大民眾隨著各獎項得主的腳步,感受他們的熱情以及無悔的付出與堅持,進而啟發更多人的文化夢想。「總統文化獎」從 2001 年舉辦迄今,已選出各獎項得獎個人或團體共計 51 名。

第十一屆總統文化獎

總統文化獎的核心內涵不侷限於藝文創作,而是要彰顯台灣價值不同的實踐方向,從文化傳承到青年創意,從人道奉獻到社區營造乃至社會改革,期望提出屬於台灣的時代精神,確立台灣文化的主體價值。

今年邁入第11屆,除了頒發 5 個重要獎項、展現台灣文化的風華,同時也向台灣文協百年致敬,思索新世紀至今台灣的文化脈絡,持續開展台灣文化未來的可能性,並讓台灣在世界地圖上發光發亮。

舉辦總統文化獎,便是讓廣大民眾隨著各獎項得主的腳步,感受他們的熱情以及無悔的付出與堅持,進而啟發更多人的文化夢想。


第十一屆總統文化獎獎項:

文化耕耘獎 藝文是社會文化的啟迪

長期在文學、音樂、美術、視聽、建築、展演等藝術領域中辛勤創作,並以其專業積極推動、參與社會關懷、人文啟蒙等活動,表現卓然有成,堪稱楷模、典範者。

在地希望獎 地方社區是國家社會的根基

個人或團體長期投入「參與式」社區耕耘,以從事地方文化保存、生態保育、空間改造、特色產業、或社區照護等相關工作,著有具體成效足為社會楷模者。

人道奉獻獎 人道是一個文明的尺度

長期從事社會公益、致力彌平社會落差、落實人道主義精神,足堪作為全民典範者。

青年創意獎 青年是國家社會的新創造力

四十歲以下,展現新世代之創意文化,具有顛覆與創新之思維與實踐,具有卓著影響的青年朋友。

社會改革獎 改革是社會進步的動力

長期致力於推動社會改革、倡議社會進步價值,提出解決方案, 對於台灣社會發展具有重大貢獻者。

第十一屆總統文化獎 徵選辦法

一、主辦單位

中華文化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設置宗旨

總統文化獎設置之目的在於弘揚台灣價值,為社會樹立重要典範,每兩年頒發一次,其宗旨為:為促進群己共榮之公民社會、民主和平之文明社會、永續發展之現代社會,凡有明確信念並持續實踐致力於此,而有卓越成就與貢獻,堪稱典範足為表率之個人或團體,為本獎表彰之對象。

三、獎項類別

(一)文化耕耘獎 藝文是一個社會文化的啟迪
長期在文學、音樂、美術、視聽、建築、展演等藝術領域中辛勤創作,並以其專業積極推動、參與社會關懷、人文啟蒙等活動,表現卓然有成,堪稱楷模、典範者。

(二)人道奉獻獎 人道是一個文明的尺度
長期從事社會公益、致力彌平社會落差、落實人道主義精神,足堪作為全民典範者。

(三)青年創意獎 青年是國家社會的新創造力
四十歲(1981年1月1日(含)後出生)以下,展現新世代之創意文化,具有顛覆與創新之思維與實踐,具有卓著影響的青年朋友。

(四)在地希望獎 地方社區是國家社會的根基
個人或團體長期投入「參與式」社區耕耘,以從事地方文化 保存、生態保育、空間改造、特色產業、或社區照護等相關工作,著有具體成效足為社會楷模者。

(五)社會改革獎 改革是社會進步的動力
長期致力於推動社會改革、倡議社會進步價值,提出解決方案,對於台灣社會發展具有重大貢獻者。

四、獎勵

(一)每屆每類壹名。
(二)每位得獎者頒給獎金新臺幣壹佰萬元、得獎證書及獎座。

五、參選資格

個人、立案之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接受推薦或接受提名參選,每人、每團體以參加一奬項為原則。

六、參選方式

(一)自行參選

(二)推薦參選
政府機構、民間團體及歷屆總統文化獎得獎者等,均可推薦參選人。

(三)提名參選
由本會所組成之初審委員會提名。

七、參選流程

自行參選者、被推薦參選者(或其推薦者)及被提名參選者(或其提名者),均應備妥參選表格一式五份以紙本掛號郵寄至文化總會,並連同相關佐證資料一式一份上傳至指定雲端連結(包括:參選表格、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影像光碟、CD、錄影帶或專輯…等,至多五部),寄送本會進行審核。無法上傳雲端之資料,請寄送實體。通過之本屆候選名單,提報評審委員會。

八、評審委員會

本會分別遴聘各領域具有資望之社會賢達和學者專家,擔任獎項召集人,由召集人籌組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秉持超然公正、嚴謹負責之態度從事評審,並不得參與同期該獎項之參選。

九、評審委員會議

評審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過程不公開,但內容應詳細記錄,評審委員名單與得獎名單同時公布,各類獎項未獲評定得獎名單時,得決議從缺。

十、徵選與頒獎

(一)徵選時間:2021年5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參選表格請寄送本會,以郵戳為憑)

(二)頒獎:得獎名單於決審後公布,頒獎時間另訂。

十一、獎後活動

得獎者在獲獎名單公布後一年內,須配合本會相關推廣活動。

十二、報名事項

參選表格可由本會網站下載或附回郵函索。

網址: http://www.gacc.org.tw
地址: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15號3樓。
電話:(02)2396-4256
信箱: service@mail.create.org.tw

十三、本辦法未盡事宜,得另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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