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第十四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總獎金: 660000

最高獎金: 400000

報名時間: 2022-04-14 ~ 2022-05-31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09-3880

主辦單位Email:script@taipeifilmcommission.org

第十四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全球徵件開跑,總獎金66萬!

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主辦、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及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承辦「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活動,今年邁入第十四屆,自4月14日至5月31日向全球公開徵件!邀請劇本創作者踴躍參與投稿,首獎獎金高逹新台幣 40 萬元,且有機會讓劇本搬上大銀幕、參加國際影展!

好的故事,需要被看見

第十四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台北市電影委員會自2008年「順著景點一路拍」到「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以台北為主題書寫,致力培育深具潛力的劇本創作人才,更媒合專屬於台北的故事,與影迷在戲院相遇。十三年以來,已有多部獲獎作品躍上大螢幕,如2012年侯季然執導的《南方小羊牧場》(第一屆首獎)、2014年張榮吉執導的《共犯》(改編自第四屆銀獎得主烏奴奴、夏佩爾共同創作)、2017年謝駿毅執導的《帶我去月球》(改編自第六屆銀獎得主馮勃棣《雨生台北》)、2018年張訓瑋執導的《藍色項圈》(改編自第七屆銀獎得主張耀升劇本)、2020年黃駿傑執導的《小春與豬排》(改編自第十屆金獎得主柯佳蕙劇本)、2021年周美玲執導的《愛.殺》(改編自第八屆銅獎《愛情殺人紀事》)等。「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累積相當的知名度和代表性,其中亦不乏來自專業編劇與新銳導演的作品。

創作不設限,總獎金提高至新台幣66萬

今年的「拍台北」徵件無主題限制,只要是以正體中文創作並以台北市人文、地景為故事背景之電影劇本,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即可爭取首獎「金劇本獎」(獎金新台幣 40 萬元)、二獎「銀劇本獎」(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三獎「銅劇本獎」(獎金新台幣 5 萬元)以及三名佳作(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本屆評審團隊將邀請影視產業界的專業人士,從故事面、產製面、技術面及行銷面中選出令人為之一亮的劇本。歡迎各方說故事的好手,以不受限的思維,突破類型框架,一起探勘台北深邃的本質和魅力,書寫專屬於台北的璀璨。

聯絡信箱:s cript@taipeifilmcommission.org

第十四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第十四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辦法

活動目的

為鼓勵編劇人才創作以台北市人、事、時、地為背景的優秀電影劇本,透過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的媒合,促成得獎劇本改編成電影之機會,創造更多散發著台北魅力的影像作品。今年度將不限劇本徵件主題,邀請愛好寫作之編劇們發揮想像力,創造出專屬於台北的故事,打破類型的限制,連結台北的過去與未來,進而期待拍出不同樣貌的與記憶中的台北印象。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徵件期間

  • 收件時間:2022年4月14日至5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報名文件不全,經承辦單位通知逾期不補正者,不得參加評選。

獎勵方式

金劇本獎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40 萬元,中英文獎狀一只。

銀劇本獎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中英文獎狀一只。

銅劇本獎

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中英文獎狀一只。

佳作

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中英文獎狀一只。

參賽規則

1、參加者身分不限國籍,惟應以正體中文寫作。如非中文創作,應附正體中文譯本。

2、參賽劇本以90分鐘長度之劇情片劇本為標準,必須以台北市之人文、地景為背景。

3、參賽劇本必須未曾於國內、外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等形式公開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4、每人參賽以一部劇本為限,參賽劇本需為原創劇本,除改編自本人之創作作品外,不得為改編劇本。

5、參賽作品須未曾獲得國內外劇本徵選活動獎項(含電影、影集、網劇、電視各項劇本徵選活動),惟劇本大綱徵選除外。

6、參賽劇本不得為2022年11月30日前已簽約攝製或攝製完成之著作,參賽與評選過程中若公開發表或已簽約列入攝製之劇本,則視為失去參賽及得獎資格。

7、本活動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之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均不得參與本活動,亦不得為參賽劇本之共同著作人。

8、參賽劇本如有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由報名者自負其責,概與本活動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

9、參選劇本須具備完整性及可執行性

報名方式

1、參賽劇本以 PDF 電子檔遞交,應附劇情大綱、人物介紹與劇本內文,請以直式橫書繕打,採 14 級之新細明體、行高 26 PT 為宜、四邊邊界各2公分,版面 A4 大小,不符上述規定者,不列入評選;以上參賽作品僅供 111年「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活動之評審使用。

2、為求評審作業之公正,投稿作品內文或封面均不得書寫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記號,以便彌封。

3、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拍台北官網線上填寫報名表與上傳參賽劇本,劇本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0MB。參賽劇本得獎後欲以筆名發表者,請於報名表上填寫:「本件參賽劇本、得獎新聞稿、獎狀及任何相關之宣傳品皆以筆名發表」。參賽劇本得獎後,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經歷、照片及得獎感言等資料予承辦單位。

4、不符前項各規定者,不得參加評選。

評選規則

1、由承辦單位遴選影視專家、學者、業界代表五人至九人,組成評審團評審參賽作品。

2、評選方式分為初審及決審二階段辦理。初審階段,評審團將評選出入圍劇本名單;決審階段,評審團由入圍名單評選出第四條規定之各獎項,以決定獲獎劇本名單。

3、參賽劇本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金。

4、本活動獎項揭曉後,如發現得獎人參賽劇本有抄襲、代筆、應徵條件不符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事經評審單位重審確定,承辦單位得請求返還所受領之獎金及獎狀,且該得獎人不得參與承辦單位日後所舉辦之各項徵選活動;此外,該獎項得以從缺處理。

5、參賽劇本及相關資料請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6、參賽劇本僅接收單一版本參賽,恕不接受抽換、改錯字與修正等版本。

獲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公布

獲獎名單於2022 年 8 月由承辦單位擇期公布,並公告於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官網;頒獎典禮於獲獎結果公布後擇期舉行。

得獎作品使用範圍

1、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可永久無償使用得獎作品所遞交之資料(劇情大綱、參賽者姓名、照片等內容)進行本活動相關宣傳,如頒獎典禮、媒合會及相關推廣目的範圍內使用。如雙方議定投資製作,則相關細節約定將另行簽署合約。

2、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擁有該得獎作品之優先投資製作權及推薦權,為期自授獎後一年。一年內必須透過影委會接洽投資及製作方,以協助得獎者爭取最佳權益及落實完成影像作品;若相關媒合單位主動與得獎者聯繫,得獎者亦須同步知會影委會進行後續接洽作業。

違反規則之處置

獲獎之電影劇本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將撤銷其獲獎資格。獲獎者應將已領取之獎座及獎金交回承辦單位,若對承辦單位造成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以虛偽不實資料、文件報名參選者。

2、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或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3、違反第五條第1項至第7項之規定者。

其他未盡事宜之補充

1、承辦單位保有修正、暫停、延期或終止活動之權利,本辦法如有疑義、變更或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釋疑之,並公告於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官網,不另行通知。因受天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時,承辦單位得對應調整及採行相應措施,最新消息亦將公告於官網。

2、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並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臺幣 2 萬元以上者,將預先扣取 10%稅款。非本國籍人士之稅務依相關規定辦理。

3、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徵件辦法、入選及得獎作品素材使用範圍、個資處理等相關規範之拘束。

第十四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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