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守護空氣品質宣導月系列活動「空污防制知識小達人」徵文

臺中市守護空氣品質宣導月系列活動「空污防制知識小達人」徵文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2020-09-07 ~ 2020-10-15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71888

主辦單位Email:creativegreen002@gmail.com

鼓勵學生收集低污染車輛、空氣污染防制、移動污染源管制等,涉及空氣污染或空污防制之新聞資料,並撰寫讀後心得感想,藉此讓學生及家長瞭解環境議題相關訊息及臺中市對改善空氣品質所做的努力,以達到重視空氣品質及環保之目的。

一、活動單位

( 一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二 )執行單位:創騏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徵文期限

109年9月7日起開始收件,至109年10月15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三、參加對象

( 一 )國小組:就讀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5-6年級之學生。

( 二 )國中組:就讀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學之學生。

四、徵文主題及規定

( 一 )參加學生須蒐集且閱讀有關臺中市「低污染車輛」、「移動污染源管制」、「空氣污染防制」等涉及空氣污染或空污防制之環境議題新聞資料,並寫下讀後心得感想。

( 二 )以1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刊登於臺中市政府各局處官網或FB粉絲團、【台中好環保】FB粉絲團、平面報紙或電子媒體等之新聞資訊為限。

( 三 )心得字數限制:國小組以300~500字為原則;國中組以500~1,000字為原則。

五、活動辦法

( 一 )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惟專有名詞有特殊要求者不在此限,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鋼筆或簽字筆書寫,除上列用筆,其餘禁止使用。

( 二 )參加徵文者請至臺中ㄅㄨㄅㄨ網( https://green.epb.taichung.gov.tw/ )之最新消息下載「徵文心得書寫稿」( 附件一 )、「徵文活動報名表」( 附件二 )、「寄件封面」( 附件三 );並請將「徵文心得書寫稿」及「徵文報名表」正本於徵文期限內,一併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創騏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親送請於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送至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15樓之4,國定假日除外 )。

( 三 )一次投遞多人稿件時,請以釘書機確實裝訂每份稿紙對應之報名表,避免稿件與報名資料無法吻合( 親送亦同 )。

( 四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審。

( 五 )投稿作品不符本比賽規定、參賽者身分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字跡( 體 )潦草或模糊、辨識困難者及各項報名資料不齊者,作品將淘汰不予評審。

( 六 )每人限投1篇,投稿後作品恕不予抽換或變更。

六、評審方式

( 一 )聘請國內專家學者及國文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 共計4名 )評審出優選作品,以所有評審委員所評總分平均後,依平均分數高低排序名次。

( 二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優選獎項從缺。

( 三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

( 四 )評分標準:文章內涵( 40% )、文字技巧( 30% )、結構創意( 30% )

七、獎項( 品 )及領獎方式

( 一 )獎項

1. 入選獎500元禮券:凡作品入選之學生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獲獎名額為100名。

2. 優選獎項:依國小組、國中組共分2組,每組擇優錄取名額如表1。

表1 優選獲獎獎項列表

組別 名次 名額( 名 ) 獎勵
國小組 第 1 名 1 獎金 6,000 元及獎狀
第 2 名 1 獎金 5,000 元及獎狀
第 3 名 1 獎金 4,000 元及獎狀
第 4 名 1 獎金 3,000 元及獎狀
第 5 名 1 獎金 2,000 元及獎狀
佳作 5 獎金 1,000 元及獎狀
國中組 第 1 名 1 獎金 6,000 元及獎狀
第 2 名 1 獎金 5,000 元及獎狀
第 3 名 1 獎金 4,000 元及獎狀
第 4 名 1 獎金 3,000 元及獎狀
第 5 名 1 獎金 2,000 元及獎狀
佳作 5 獎金 1,000 元及獎狀

( 二 )凡入選後抽中獲獎者及優選得獎者,將發文協請各校轉發獎金( 品 )及獎狀。

( 三 )國小組及國中組第1名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台中好環保】FB粉絲團,並視情況安排得獎學生於市政會議由市長公開表揚。

( 四 )得獎名單公布:109年11月16日公布於臺中ㄅㄨㄅㄨ網及【台中好環保】FB粉絲團。

八、注意事項

( 一 )所有參賽者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副本存檔。

( 二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保有與運用,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 三 )得獎作品如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參賽者言行或其作品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 四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五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徵文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

( 六 )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活動期間得修訂補充後公告之。

九、活動聯絡資訊​

林小姐 04-22289111分機6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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