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8年國中小學生Scratch貓咪盃創意競賽

臺北市108年國中小學生Scratch貓咪盃創意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27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3917402分機813

主辦單位Email:scratch@mail.cups.tp.edu.tw

壹、目的

一、 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程之精神,鼓勵教師使用資訊科技為輔助學習之工具,以擴展各領域的學習,並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 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提昇校園認識、使用自由軟體之風氣,減少非法軟體之使用。

三、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科技領域上路,期能透過創意思考與科技工具之使用,提昇學生邏輯思考及創作能力。

四、 藉由競賽活動與優良作品分享,經歷觀摩 Scratch 成果之自主學習,以激發學生學習之動機。

五、 增進本市國中小學生運用自由軟體 Scratch 創作「動畫短片」及「互動遊戲」的意願與能力。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稱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自由軟體推動工作組。

參、參賽組別與參賽資格說明

一、 國中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及外僑學校中學部)學生。

二、 國小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含外僑學校小學部)學生。

三、 比賽項目:國小動畫短片競賽、國小互動遊戲競賽、國中動畫短片競賽及國中互動遊戲競賽共四組。

四、 初賽報名限制隊伍數:競賽皆採小組合作模式,每組皆須2人參加。

(一)「互動遊戲」競賽國中小組各校至多受理4組報名(若校內包含國小及國中部可分別報名國小及國中各4組),惟互動遊戲競賽中,各組選手僅能選擇1組報名參加,不能同一人報名多組。

(二)「動畫短片」競賽國中小組各校至多受理6組報名(若校內包含國小及國中部可分別報名國小及國中各6組),惟動畫短片競賽中,各組選手僅能選擇1組報名參加,不能同一人報名多組。

(三)各校選手產生方式,建議由校內辦理初賽中選拔或由校內教師推薦(有關選拔與推薦辦法,由各校自行訂定)。

五、 競賽期程

(一)Scratch市賽初賽:「互動遊戲」及「動畫短片」競賽皆須進行初賽,題目於本計畫一併公布,採線上報名收件,收件日期為108年9月23日(星期一)至108年9月27 日(星期五)截止,於108年10月14日(星期一)公告決賽名單,決賽隊伍數預計取至少20隊,並依當年度學生參賽作品數和學生能力做增減。

(二)Scratch市賽決賽:皆採現場競賽,作品統一由主辦單位收集後評選,比賽題目於試場公告,決賽地點為金華國小,相關競賽時間如下表所示。

競賽組別 競賽時間 競賽地點
國小動畫短片競賽 108/10/25(星期五) 08:30~12:30 誠樓電腦教室4F
國小互動遊戲競賽 108/10/25(星期五) 13:20~17:20 誠樓電腦教室4F
國中動畫短片競賽 108/10/25(星期五) 08:30~12:30 華樓活動中心5F
國中互動遊戲競賽 108/10/25(星期五) 13:20~17:20 華樓活動中心5F

備註:參加決賽之組別,務必確認決賽日期與時間,避免失去決賽參賽資格。

(三) Scratch全國賽:各組競賽前2名優勝隊伍擁有代表本市參加109年全國Scratch貓咪盃競賽資格,代表隊伍成員若有異動須報請教育局同意;若放棄代表本市參賽,則以成績次高隊伍遞補。

(四)詳細報名方式與競賽時間已承辦單位和教育局公告為主。

肆、競賽事宜及相關表件

請參閱「臺北市108年國中小學生Scratch貓咪盃動畫短片創意競賽說明」、「臺北市108年國中小學生Scratch貓咪盃互動遊戲創意競賽說明」、「臺北市108 年國中小學生Scratch貓咪盃創意競賽初賽著作權聲明書」、「臺北市108年國中小學生 Scratch貓咪盃創意競賽初賽指導教師聲明書」及「臺北市108年國中小學生Scratch貓咪盃創意競賽初賽設計歷程書」。

伍、成績公告

一、 初賽成績公告初賽之成績將於 108年10月14日(星期一)統一公告於報名網站,公布決賽參賽隊伍及選手編號。

二、 決賽成績公告決賽當日結束後須留待評審檢閱與評分,考量評審實際評分需求考量,恕無法於當日直接公布比賽成績,競賽決賽之成績將於 108年11月11日(星期一)統一公告於報名網站。

陸、獎勵辦法

一、 各組別分列特優1組、優等3組、佳作5組、入選若干組。

二、 評審委員得依參賽作品及數量,增刪得獎組數(各獎項必要時得從缺)。

三、 得獎學生由教育局製發獎狀及禮券,以資鼓勵。

四、 禮券:特優1,500元、優等1,200元、佳作800元。

五、 得獎學生之校內指導教師,另由教育局統一核予敘獎,特優及優等嘉獎2次,佳作及入選嘉獎1次,重複得獎者僅敘較高獎項。

柒、經費:

由教育局108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其他

一、 若有補充事項,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tw,請各參賽學校及選手上網查詢,不另通知。

二、 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教育局共同擁有,教育局擁有複製、公布、發行之權利。得獎作品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將被取消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如涉及違法,則由參賽學校及相關人員自行負責。

三、 競賽相關辦法均以108年全國貓咪盃競賽辦法作為參考依據。

玖、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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