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南望.海洋」探索南區海洋之美寫生比賽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南望.海洋」探索南區海洋之美寫生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15

主辦單位: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6-291-0126分機253(陳小姐)、0938-269-990(王先生)

主辦單位Email:kimwang28@gmail.com

一、 活動宗旨

臺南市呼應中央「向海致敬」政策,希望透過寫生比賽,讓更多不同年齡層的民眾走出戶外親近水域、親近海洋,用眼睛親自去體會海洋之美,感受海洋的不同風情。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南望.海洋」探索南區海洋之美寫生比賽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海洋委員會

主辦單位: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承辦單位:

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臺南市南區各級學校、臺南市南區各廟宇、臺南市南區各里辦公處及社區發展協會、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USR、棠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夏都城旅( 安平館 )。

三、 比賽主題

以臺南市南區「海洋生態」、「海洋景觀」、「海廢裝置」、「海洋產業寫實」等題材為主題,作品除繪畫外,搭配50字以內的說明,描述繪畫作品意境傳達,用文字和圖畫共同展現南區的海洋之美。

四、 參賽條件與規則

參賽資格及組別

不限設籍臺南市南區,須配合本比賽主題繪製,每人限繳交一件作品,主要分為三大組別,參加對象組別說明如下:
1.海洋種子組:國小一年級以上至國中三年級學生。
2.海洋青春組:高中一年級至大專院校,含大專、研究所在學學生。
3.海洋樂活組:社會人士。

作品規格

1.作品尺寸為四開圖畫紙( 39公分*54公分 ),不限直式或橫式。以平面個人創作為主,繪圖方式及媒材不限( 惟不可用數位輸出之創作 )。
2.搭配50字以內的文字( 填於報名表 ),描述繪畫作品意境傳達。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請填寫線上報名表並繳交實體參賽作品。
1.填寫線上報名表: https://reurl.cc/ze6K1e2.繳交參賽作品:請於110年09月01日16時前自行親送或寄送( 郵寄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702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 )。

作業階段及時程

作業階段 時程 備註
徵件簡章公告期間 110 年 7 月 1 日-8 月 31 日 徵件簡章及參賽資料公告
收件截止日 110 年 9 月 1 日 16 時前
收件延長至9月15日(三)16:00 截止
專人親送或掛號郵寄,不符本簡章規定或逾期送件,恕不受理。
評審階段 110 年 9 月 2 日-9 月 30 日 進行作品評審
評審結果公告 110 年 10 月上旬 「趣鯤鯓 找回海洋之心」臉書專頁公告及 e-mail 個別通知
頒獎典禮 110 年 10 月中旬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暫定 )
作品展覽 110 年 10 月中-12 月 獲選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裝框及展出,展出地點為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暫定 ),展出結束後將退還作品。
※上述內容若有調整,將依「趣鯤鯓 找回海洋之心」臉書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kcy2020)實際公告為主。

評分標準

海洋之美寫生比賽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南區在地海洋特色 40% 美感藝術 30% 主題表達及創意 30%
評分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 3 位美術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進行評審。

獎勵

獎項 名額 ( 每組/總計 ) 獎勵內容
海洋種子組 海洋青春組 海洋樂活組
金獎 1 名/3 名 臺南夏都城旅( 安平館 )漫享家庭房免費住宿乙晚( 可住4人 )或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3 名 GARMIN Vivofit 4 智慧手環乙支或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3 名 CHIMEI 清菌離子空氣清淨機( S0300T )乙台或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優選 數名 獎狀乙紙
佳作 數名 獎狀乙紙

五、比賽注意事項:

  1. 報名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凡報名參加者,視為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未滿18歲者請由監護人詳閱後再行報名。
  2. 每人限投稿乙件作品,參與本活動之作品內容皆為參加者所創作,且報名表資料正確無誤,如有違反或失誤,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3. 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以下簡稱本所 ),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及販售。作者並應承諾不對本所行使著作人格權。
  4. 投件作品請勿涉及不適之內容( 例:情色、納粹、種族歧視、政治議題、國家主權、使人產生身心不適圖像或符號 ),或經本所審視其創作內容不符本次主題者,不列入展示。
  5. 參加者對本所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未入選者作品,請於評審結果公告後七日內攜帶參加者身分證或健保卡至本所領回作品,逾期未領者,本所不負保管之責,並對作品有處置之權,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6. 入選作品,請於展出結束後七日內攜帶參加者身分證或健保卡至本所領回作品,逾期未領者,本所不負保管之責,並對作品有處置之權,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7. 入選作品於展出期間本所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
  8. 入選者獎狀可註記一名指導老師,憑此獎狀交由所屬校方依權責辦理該名老師之敘獎或核發指導證明,本所不另提供獎狀或相關證明予指導老師。
  9. 本所有權依實際狀況更改活動內容、提前截止及取消活動,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如有未盡之事宜,本所得隨時修正補充,相關消息將於「趣鯤鯓 找回海洋之心」臉書專頁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https://www.facebook.com/kcy2020)。
  10. 因應COVID-19疫情期間,參加者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臺南市政府相關防疫規定。
  11. 若有任何疑問,請連絡: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王先生 0938-269990。
  12.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陳小姐( 06 )291-0126分機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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