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總獎金: 48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2-28

活動主旨

想拍,我挺你!
影像力,全面啟動!

教師與學生是教育現場第一線的參與者,學生有獨特的兒少視角,教師有酸甜苦辣的從業心情,每個人都對校園生活的大小事有感受、觀點與想像。

若你的創意再也壓抑不住,那就拿起攝影機,將你的所見所聞、所聽所想「拍出來」吧!只要你有好點子、滿格的學習電力與堅定的創作決心,我們陪你一起實踐創意,用影像說自己的校園故事!

​本活動歡迎國中小學生及國中小教師組隊參加,從校園生活經驗取材,以「陪伴」為主題,進行不拘形式的創意短片徵選競賽,展現創作者最有感覺的「臺灣教育意象」,傳達臺灣教育多元面貌,並提供學校進行國際交流之用。更透過徵件競賽架構,搭配專業影像講師辦理「影像工作坊」,協助入選團隊具備生產影像的觀點與技能,進而未來能利用「影像」作為教育現場參與及實踐的媒介,扎下影像教育的種子。​

小導演可以有大觀點,老師也可以是創作大師,「臺灣教育意象」因你的創作更豐富!

徵件內容

任職臺灣師範大學,長年耕耘體驗教育與反思引導的謝智謀老師,這樣定義自己的工作:「教育是一種陪伴、同行與共創的歷程」。

諮商心理師蘇絢慧則認為:「陪伴,是一種承接住對方狀態的過程,讓對方感受到自己並非獨自一人,而是有人安穩、沉靜的陪在身旁」。

在教育現場中,陪伴是心靈共振的狀態,是教學相長,是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正能量循環。因此,學校的功能從來不只教學,上學的目的也從來不僅求知,而校園的營造更不限於有形的建築空間,更重要的是無形的文化與風氣,在情感交流的基礎上,接納孩子的原質,在成長的路上相互扶持。

然而,陪伴關係的建立不限課堂上的老師與學生。校園裡的人、事、物;校園外的社區、鄰里與商家,都是教學的場域,都是校園文化的同心圓。陪伴的表情也不只微笑,臉紅脖粗地爭論、手舞足蹈地歡笑,或是不發一語的失落,吵吵鬧鬧也是一種陪伴,關鍵乃是「同理」與「分享」。陪伴可以產生溫度,融化冷漠、取代孤立,它是情意課程與人際教育的實踐,更是邁向心智成熟的重要經驗。

親愛的同學,當你感到悲傷、喜悅或有壓力時,是什麼人陪伴身邊,當你校園生活最好的夥伴?是平日嚴肅卻有顆豆腐心的老師、老愛跟你鬥嘴的同學、臉上掛著青春痘的替代役哥哥,還是最呆萌療癒的校犬校貓?

親愛的老師,當你承擔「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職業期待,是誰在教學路上一路扶持,讓你更堅定更柔軟,持續貢獻專業與熱情?是相知相惜的同業、全力相挺的家長、專業認真的行政體系,還是孩子們信賴的笑容?

教育現場的大小事都是題材、校園生活的漏網鏡頭等你捕捉。因此,本活動以「陪伴」為主題,鼓勵全國熱愛影像創作的教師與學生組隊參賽,拍攝教育現場的故事,將你的校園生活「影像化」。更可聚焦臺灣教育開放多元的特色,含特殊教育、實驗教育、在家教育與城鄉特色等,展現創作者最有感覺的「臺灣教育意象」。

影片長度為5-10分鐘,影片類型不拘,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實驗片或複合形式均可。

報名辦法

壹、報名資格:

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熱愛影像創作的教師與學生均可組隊參加。

一、 分為「教師組」、「國中生組」與「國小生組」,參加方式以組別為單位,以 2人以上團隊形式參賽,最多不超過6人。

二、「國中生組」、「國小生組」,應為在學學生並可設指導教師1至2名。指導教師指導以2組為上限。

三、「教師組」參賽可跨校組隊,含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貳、報名方式:

採取「線上報名」與「電子企畫」並行,參賽者只須於線上完整填寫報名表單,同時依主辦單位指定格式填寫「影片企畫書」寄送至主辦單位電子信箱即可,影片企劃書格式請至本網頁「下載專區」下載。

​一、 線上報名表單連結: https://goo.gl/forms/e4nUqlo6V5S9Pfxz1

二、 影片企畫書請寄至:documentary.edu@gmail.com

參、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08年2月28日(四)晚上12:00截止。以收到中正大學回復信件為報名程序完成。

肆、完整報名簡章與影片企畫書格式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徵件方式與評選標準

壹、本活動採「先審查,後拍攝」之方式。參加者須先根據影片主題於報名期限內提出「影片企畫書」,後分三階段進行:

一、企劃初選:​

(一)邀請影視傳播及教育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由投遞企劃中選出正取15組拍攝企劃,備取3組。正取名額分別為教師組5組、國中生組5組、國小生組5組;上各組增錄備取1組。「入 選團隊」須全程參與兩次影像工作坊並完成影片作品。

(二)備取遞補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憑。

​​​二、「影像工作坊」與影片拍攝

(一)規劃辦理「影像工作坊」以協助「入選團隊」完成影片拍攝。

(二)本工作坊遴聘五位具影像理論與實務經驗者擔任「導師」,除講授影像專業課程外,亦參與「入選團隊」企劃與初剪作品之觀摩討論,並提供各組學員意見諮詢。

(三)「入選團隊」需於第一次影像工作坊前,完成並繳交修正拍攝企劃書與拍攝腳本,未於期限完成或未出席2階段影像工作坊者,將取消入選資格。

(四)「影像工作坊」時程與內容:

  1. 培力工作坊:預計於108年4月辦理,課程內容為田野調查、素材收集、攝影分鏡與劇本實務。
  2. 初剪工作坊:預計於108年6月辦理,課程內容剪輯後製、視覺包裝、音樂引用與智財權概念。

(五)入選團隊於108年 10月前交付完成影片,未交付者視同棄權,將取消入選資格。

​三、決審與成果發表

(一)邀請影視傳播及教育相關之專家學者組成之作品評審委員會,進行最終決審,並於影片成果發表會頒布獎次、獎金及獎狀。

(二)成果發表會之場地、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及通知。

​貳、評審標準:

一、企劃初選: 評審項目、項目佔比與評審內容如下

(一)主題發想(40%):對主題「陪伴」之發展與延伸,從親身視角出發,從校園生活取材,提出適於拍攝之題材、事件與構想。

(二)影片企劃內容與可行性(30%):能將內在構思影像化,能提出可行的拍攝策略與執行方法。

(三)創意呈現(20%):發揮電影作為視聽媒介的獨特性,提出具創意的拍攝大綱。

(四)創作經歷(10%):本活動採「先審查,後拍攝」之方式,入選團隊可免費參與影像工作坊。為避免資源重複,確實發揮培力效益,擬參考參賽團隊之創作經驗與得獎經歷,選出適於參與培力之團隊。

​二、影片決選:評審項目、項目佔比與評審內容如下

(一)創作觀點(30%):能呈現身處教育現場的觀點,具備明確的創作立場與開放的詮釋格局。

(二)主題意象(30%):表現清楚的內容、事件與人物關係,能將內在的構思具象化,發展出能與觀眾溝通的作品。

(三)創意呈現(20%):發揮電影作為視聽媒介的獨特性,完成具創意的影像作品。

(四)技術表現(20%):能表現穩定的技術能力,整合畫面、聲音、剪接與場面調度,提升作品品質

​參、入選與得獎公布

一、入選名單:預計108年3月公告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二、決審得獎名單:預計108年11月公告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肆、競賽獎項

一、入選團隊均獲新臺幣一萬元入選獎金,於完成兩階段影像工作坊後依通知領取。

二、決審獎項:​​

(一)教師組:特優 1 隊、優選 1 隊、佳作 1 隊

(二)國中生組:特優 1 隊、優選 1 隊、佳作 1 隊

(三)國小生組:特優 1 隊、優選 1 隊、佳作 1 隊

三、各獎項獎金如下:​

(一)各組特優獎金新台幣六萬元,團隊每人獎狀 1 張。

(二)各組優選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團隊每人獎狀 1 張。

(三)各組佳作獎金新臺幣二萬元,團隊每人獎狀 1 張。

四、「國中生組」及「國小生組」獲獎團隊指導老師每人感謝狀1張。

五、各類獎項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

義務與須知

壹、著作權與授權

​一、得獎影片著作權歸原創作者所有。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擁有本計畫得獎影片無償使用權,作為宣傳推廣本國教育之用,包含為本計畫目的之重製、公開播放、網路公開傳輸等權利。

三、參賽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肖像權、個人資料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貳、參賽義務與須知

一、參賽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二、入選團隊可無償參加影像工作坊課程,整日課程提供中餐,交通費由出席者自理,本計畫不予補助。

三、全程參加兩階段影像工作坊後可依通知領取入選獎金。

四、入選團隊需配合出席下列活動:全程參加影像工作坊、出席成果發表會及相關宣傳活動。

五、凡得獎者,依相關法令須代扣10%所得稅金及2%補充健保費。

六、入選獎金與決選獎金之運用分配由各團隊自行決定。

七、入選正取之團隊,競賽期間若棄權或有無法完成影片製作,無配合出席活動等情事,須繳回入選獎金,並由承辦單位通知備取者遞補;主辦單位亦保留入選團隊從缺之權利。

八、得獎團隊有下列各項情形時,主辦單位得撤銷該獎項資格,團隊應無條件繳回已領之入選獎金與得獎獎金:

(一)繳交之申請資料、企劃書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

(二)創作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三)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審委員之公正性、專業性,經查證屬實者。

(四)未能於期限之前繳交影片成品者(非不可歸責或不可抗力之情事)。

(五)未依本計畫各點辦理。

(六)其他違背法令行為。

九、獎項之遞補:原得獎團隊撤銷獎項資格之後,主辦單位得依據決審分數排序通知遞補撤銷之獎項資格,並保留從缺之權利。遞補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給予答覆。

十、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十一、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國立中正大學

協力單位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神腦科技文教基金會

傳真號碼:05-2721186
連絡電話:0958-746-863(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1000-1700 例假日與國定假日除外)
聯絡信箱:documentary.ed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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