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區之美影片徵選活動

臺灣社區之美影片徵選活動

 總獎金: 3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17-06-01 ~ 2017-07-31

【緣起】

林務局為推廣社區、部落「對生態、環境友善」的在地特色產品及生態遊程,建構「社區生態雲 (社區雲)」電商平台 (http://ecocommunity.ieco.tw/),形塑「對環境負責任」的口碑網站,讓社區部落能有更多元的服務管道與銷售通路,帶動永續發展的良性循環經濟,讓消費者從網購中,瞭解在地產業與自然保育的關聯與意義,並透過實際的購買及參與的行為,投身為守護環境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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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為增加消費者與友善耕作夥伴的良性互動,也向辛勞維持健康、安全的生產環境默默付出的生產者表達感謝,同時認識臺灣美麗、溫馨的人地互動的風貌景緻,看見生態環境如母親般默默守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的點點滴滴,及瞭解友善生產對食品安全及回饋大地養分的貢獻。用日常生活行動的小改變,匯聚成守護安全無虞生活家園的溫暖臂膀,讓微笑掛在每個社區居民的臉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邀請您參與【臺灣社區之美影片徵選】活動,凡具備愛臺灣、愛生態旅遊、願意傾聽土地的生命樂章的臺灣人民都可以參與,不限年齡、不限人數,歡迎個人或團體共同響應,展現屬於社區特有的故事,人與自然、人與土地或人與人之間的真情互動,讓社區的美與生命力透過您的鏡頭呈現不一樣的風貌。

【活動期間】

一、投稿日期:6/1~7/31 (17:00)

二、評選日期:8/1~8/10 (17:00)

三、得獎公告:8/11

【徵件說明】

臺灣社區之美影片徵選活動以「存在人與自然、土地間溫馨互動點滴、社區故事」為主軸,可搭配活潑、有趣的元素讓社區故事充滿亮點,讓閱聽大眾能更深入認識社區人物及景緻、臺灣生態的重要性,勾起潛藏在內心對土地和鄉土的依戀。

一、報名資格:

  1. 不限年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者。
  2. 應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涉獎金發給,亦以報名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如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請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

二、投稿影片規範:

  1. 影片長度:3~6 分鐘。
  2. 製作規格:拍攝內容需以社區生態雲之社區或友善生產 (綠色保育標章) 農友之生產區域,作為拍攝場景,相關資訊可至官網查詢 (http://ecocommunity.ieco.tw)。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 (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曾發表之舊影片不得參加。惟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參賽作品概不退還,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三、聯繫方式:

參賽者可由農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小組代為聯繫社區發展協會人員或友善生產農友,進一步安排拍攝日期與時間。
聯絡電話:(02) 2321-7558 #10 (賴小姐)、#21 (黃小姐)
電子信箱:ecocommunity.ieco@gmail.com

四、投稿方式:

  1. 請參賽者先上傳影片至 Youtube (請自行申請加入會員,須設定為公開片【Youtube】http://tw.youtube.com)。
  2. 前往【社區生態雲】活動訊息頁面,點選「我要投稿」。
  3. 參賽者須點選同意參賽條款,即可進行投稿作業。
  4. 參賽者輸入個人聯絡資訊。
  5. 參賽者上傳影片列入參賽作品進入評選。
  6. 參賽者影片須提供以下資料:
    • (1) 作品主題
    • (2) 作品連結
    • (3) 內容大綱
    • (4) 被拍攝對象、場景與事件簡介
    • (5) 導演、工作團隊介紹

【評分標準】

邀請專家學者及專業人員 (至少 5 人) 進行評選,評分項目及比重如下:

【活動獎項】

一、第一名:獲得新臺幣 2 萬元及獎狀乙紙/1 名

二、第二名:獲得新臺幣 1 萬元及獎狀乙紙/2 名

三、佳 作:2 人免費一日體驗遊程及獎狀乙紙/10 名

【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且無一稿多投,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該文章,不另行通知。

二、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 (如著作權肖像權) 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作品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於任何媒體。徵選者擁有完整著作權,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使用到他人音樂或圖片,請確認已取得合法授權,並自行於音樂或圖片出現時上字註明或是製作片尾。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四、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品牌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加者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 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五、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六、得獎名單公佈於【社區生態雲】網站,並於公佈後一週內以 E-mail 通知得獎人。公佈一個月未領取者,視同放棄中獎權益,作品得獎者之頒獎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七、依台灣稅法規定,每人單次得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 (含) 以上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申報得獎人所得並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得獎人須依規定交付得獎人之身份證正反影本,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得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得獎人依法需自付 10%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

八、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活動內容、更換獎項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等之相關決定。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九、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主辦單位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新竹林區管理處、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林區管理處、嘉義林區管理處、屏東林區管理處、臺東林區管理處、花蓮林區管理處。

【承辦單位】

農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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