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慶祝107年元宵節花燈比賽

花蓮縣慶祝107年元宵節花燈比賽

 總獎金: 125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2018-02-01 ~ 2018-02-03

一、 目的:

慶祝元宵節倡導民俗藝術及正當娛樂,提高國民生活品質,促進地方文化普遍發展。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花蓮勝安宮

三、報名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 收件於107年2月1日至2月3日上午9時至17時30分前將報名表(格式如附件)及作品送花蓮勝安宮(在學學生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二) 花蓮勝安宮地址:花蓮縣吉安鄉慈惠三街118號;電話:852-8686,傳真:852-2429。

(三) 主辦單位聯絡電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8462783。

四、比賽及展覽地點:

花蓮勝安宮

五、評審及展示日期:

(一) 評審時間:107年2月6日上午9 時。

(二) 展示時間:107年2月10日至4月3日止(農曆12月25日至2月18日)

六、比賽組別及參加項目:

(一) 國小個人(低年級)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二) 國小個人(中年級)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三) 國小個人(高年級)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四) 國中個人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五) 社會人士、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個人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六) 國、高中學生團體組:手工藝作品

(七) 社會團體組:手工藝作品七、參加對象:本縣縣民及全縣各級學校學生。

八、作品主題:

以表現國家各項經濟建設、文教成果、社會教化及花蓮地方特色為原則。

九、作品規格:

不拘

十、 評審標準:

主題佔25%、技巧造型佔50%、裝飾佔25%。

十一、 評審由本府遴聘專家擔任。

十二、 成績公布:

(一) 比賽優勝名單於107年2月7日下午17時前公布,得獎資料有誤者,請於107 年2月14速與承辦單位更正〈電話:852-8686〉。

(二) 獲獎者〈前三名〉由勝安宮另行通知於元宵節燈謎晚會(3月2日晚上7時)頒獎。

(三) 獲佳作者與獲第一、二、三名之國中小指導老師獎狀,請於3月8日至3月10日至勝安宮領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

十三、經費由主辦單位酌予補助,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自行籌措。

十四、 獎勵:

(一) 彩繪組第1名取1名、第2名取2名、第3名取3名,佳作取5名,手工藝個人組第1名取1名、第2名取2名、第3名取2名,佳作取5名,手工藝團體組第1名取1名、第2名取1名、第3名取1名,取佳作1名,由辦理單位頒發獎狀、獎品,評審未達標準者從缺。

(二) 凡國中、國小第1、2、3名者,指導教師(限1人),其指導教師核發獎狀1 紙,但不得重複獎勵。

(三) 凡各組經評審而水準未達標準或參加人數未達10人以上者,辦理單位可酌減獎項。

(四) 花燈比賽獎金分配表

  1. 彩繪個人組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國 小 個 人 組( 低 年 級 ) 1000*1 800*2 500*3 300*5
    國 小 個 人 組( 中 年 級 ) 1000*1 800*2 500*3 300*5
    國 小 個 人 組( 高 年 級 ) 1000*1 800*2 500*3 300*5
    國 中 個 人 組 1000*1 800*2 500*3 300*5
    大專及高中職( 個 人 組 ) 1000*1 800*2 500*3 300*5
  2. 手工藝個人組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國 小 個 人 組( 低 年 級 )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國 小 個 人 組( 中 年 級 )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國 小 個 人 組( 高 年 級 )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國 中 個 人 組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大專及高中職( 個 人 組 )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3. 手工藝團體組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國、高中學生( 團 體 組 ) 5000*1 3000*1 2000*1 1000*1
    社 會 團 體 組 5000*1 3000*1 2000*1 1000*1

十五、 附則:

(一) 手工藝作品退件日期:請於107年4月5日~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至勝安宮領回作品,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二) 彩繪燈籠由勝安宮免費提供,國小1000個〈小型燈籠〉;國中、高中高職、大專院校及社會人士300個〈大型燈籠〉送完為止,欲參賽者請於106年11 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至勝安宮領取(國中小學生以學校為單位恕不接受個人領取、各校領取燈籠數依總班級數,每班以三個為原則),彩繪燈籠各組不論得獎與否,所有權屬勝安宮,參賽者不得取回。

(三) 彩繪燈籠領取後,即應送件參加評審,若未送件參賽之學校,下一年將不再提供予該校。

(四) 國小組領取燈籠時請告知參賽組別,同時領取花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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