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扮幸福 創意工作服設計大賽

裝扮幸福 創意工作服設計大賽

 總獎金: 8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16-01-25 ~ 2016-03-04

活動目的

為提升全民對技術性職業的瞭解及重視,藉由服裝創作技職競賽之選秀活動,讓優秀人才齊聚一堂互相切磋技能、擴展視野、促進技術交流,進而啟發其潛力與提升就業競爭力。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勞動部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執行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桃園市政府

參賽資格

對此項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參加。

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繳交作業:於2016 年3月4日(五)17:00前,上傳至競賽網站或逕寄至指定地點
各行業職場工作服服裝設計 (不限行業)

【以下報名方式僅需擇一報名即可】

一、線上報名
請於馬上報名頁面填寫完整資料並闡述創意設計理念,包含靈感來源(50字內)及作品名稱、創意設計之構想及特點說明(100字內)。

  • 每人報名件數限定一組作品參賽。
  • 職場工作服裝設計一張:請設計出一組男或女性工作職場服裝 (共1套)。
  • 上傳圖檔規格,並請將作品jpg檔上傳競賽網站
  • A4彩色設計圖稿作品規格:

1. 寬800 × 高600像素 2. 解析度72dpi、jpg檔 3. 各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 4. 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二、實體報名

  • A4設計圖需貼附於A3尺寸黑色裱版(420mm*297mm)上。
  • 並下載附件一、附件三及附件四(下載區)寄送至

2016桃竹苗地區就業博覽會 裝扮幸福 創意工作服設計大賽 工作小組收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注意事項
  • 2016 年3月4日(五)17:00前,上傳至競賽網站。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 圖稿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二、入圍作品繳交:2016年3月31日(四)下午五點截止收件
(一)入圍作品繳交:1:1之樣衣

  • 職場工作服款式,作品務求精緻而完整。

l 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l 服飾設計*參考尺寸表(單位:英吋,以下將會視實際狀況略作調整) ◎女–高度約173~176公分

項目 胸圍 背長 肩寬 領圍 袖長 腰圍 臀圍 長褲長
尺寸 32-34 15-16 15.5-16 13-14 23-24 24-26 34-36 43-44

◎男–高度約180~185公分

項目 胸圍 背長 肩寬 領圍 袖長 腰圍 臀圍 長褲長
尺寸 40-42 18-19 18.5-19 15.5-16 24-25 30-33 38-39 44.5-45

(二)決賽參賽資格: 複賽入圍者,需於
2016 年3月31日(星期四)前。將「參賽承諾書」(附件二)、「智慧財產權聲明暨授權書」(附件五),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 凡依規定完成入圍參賽作品打樣者,得以申請製作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新台幣2,000元整。由參賽者於繳交入圍作品(2016年3月31日前),連同填寫「打樣費補助領據正本,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 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權限,請參賽者詳填資料。
  • 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得申請製作補助費用。
三、入圍作品繳交,寄送注意事項
  • 請於2016年3月31日(四)下午五點前寄送「設計樣品」,以及「參賽承諾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暨授權書」、「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書」、「打樣費補助領據」【下載區】
  • 入圍者繳交成品時,每套服裝請以衣架與拉鍊封閉式衣套保護。
  • 每套保護衣套外之右上角緊貼參賽作品、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特殊穿法圖示及內容物明細;另於所有服裝、配件非表面處註明參賽作品如未依規定加註標示,致物品遺失,未能完整展出,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1. 3月31日前請將入圍作品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主辦單位。 2. 作品收件請將「作品標示牌」黏貼於送件作品包裝外箱上 3. 請將成品寄送或親送至桃竹苗分署,作品應善加包裝運送,如送件途中如發生損壞,請自行負責。

  • 待成品安全送達,即完成「2016桃竹苗地區就業博覽會 裝扮幸福 創意工作服設計大賽」決選送件程序

評分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複賽評審標準 決賽評審標準
(一)創新性30% (原創性創意概念含職場形象表現及勞衛觀念)
(二)設計整體性30% (美學、服裝/配件精緻度/ 貼近使用者)
(三)市場性與實用性40% (含未來1年內量產可行性)
(一)參賽作品與初賽一致性40%
(二)作品完整度50%
(三)作品與原創差異度10%
(一)靜態評分(30%) 1‧創新性10% 2‧成品完整度1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10%
(二)動態評選(70%) 1‧設計整體性35% 2‧商品化可行性35%

獎項

獎 項 名 額 獎金(郵政禮券) 獎 盃
第1名 1名 3萬 獎盃1座
第2名 1名 2萬 獎盃1座
第3名 1名 1萬 獎盃1座
第4.5名 各1名 各5千 獎狀1禎
票選人氣王 1名 1萬 獎盃1座

備註:
1. 進入決賽入圍作品會獲選參與競賽成果發表公開展演

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一)請至競賽網站線上報名與繳件資料,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二)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三)相關作品除參賽編號外均不得加註參賽者姓名或其他記號,若有違反之情節,本會有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權利
(四)參賽作品送至桃竹苗分署繳件處,可以郵寄或快捷寄達,所有運送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必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並請妥善包裝參賽作品,若因運送所造成損傷、遺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五)初賽結果公佈:2016年3月11日於競賽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e-mail和電話通知複賽入圍者。
(六)所有初賽、入圍決賽作品均不退件。
(七)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未在其他設計競賽獲獎,並且未在市場流通之既有商品。
(八)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九)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可先自行申請專利。

二、得獎者權利與義務

(一)得獎者於公告得獎1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二)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模型等,桃竹苗分署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三)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 10%之所得稅。
(四)所有入圍得獎者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

三、資格取消

(一)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二)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佈於官網。

聯絡方式
2016桃竹苗地區就業博覽會「裝扮幸福 創意工作服設計大賽」
電話:03-4855368
傳真:03-4881361
電子信箱:marc@wda.gov.tw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聯絡人:就業促進科 余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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