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心」保健疾病byebye創意短片徵選

護「心」保健疾病byebye創意短片徵選

 總獎金: 380000

最高獎金: 40000

報名時間: 2022-07-15 ~ 2022-08-26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8913-1111分機503(廖小姐)

主辦單位Email:antia@topwin.com.tw

壹、 活動目的:

本活動以「提升心血管疾病防治識能」為目標,透過拍攝創意短片徵選活動鼓勵民眾及各單位共同參與,藉此呼籲心血管疾病是可藉由自身作息及健康生活型態來預防,如均衡飲食、規律運動、控制三高、控體重腰圍、戒菸節酒等,並定期健康檢查,瞭解自己健康狀況,以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提升心血管疾病的重視與知識。

護「心」保健疾病byebye創意短片徵選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稱國健署)

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參、 參賽資格:

一、 凡年滿 18 歲之民眾均可參加。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需附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附件一

二、 需 3 至 10 人組隊參加拍攝影片或製作動畫。

三、 參賽作品不可重複投稿。

肆、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期間:111 年 07 月 15 日(五)09:00 至 111 年 08 月 26 日(五)18:00 止
二、 報名方式:本徵選採用線上報名進行,相關報名流程如下 :

報名流程 至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健康 99+專區,連結至專屬活動網站並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授權同意書。
參賽作品上傳 參賽作品請事先上傳參賽者之 Youtube 頻道,權限更改為不公開,並於報名網站提供作品 Youtube 連結。短片標題需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創意短片徵件】+組別/參賽者自訂短片名稱(不超過 10 字,含標點符號)+參賽者(代表人)」。
報名程序完成即表示同意參賽相關規範,且主辦單位保有徵件規則更動之權利。

三、每件參賽作品需附上著作財產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
四、每件參賽作品需附上作品簡介 1 篇(字數 100 字以內)。

伍、 活動期間:

  1. 徵件時間:111 年 07 月 15 日(五)09:00 至 111 年 08 月 26 日(五)18:00 止。
  2. 網路人氣活動時間:111 年 09 月 15 日(四)至 111 年 09 月 21 日(三) 23:59止。相關網路人氣活動辦法將於 9 月 13 日(二)另行公布。
  3. 短片獲獎名單公佈:111 年 09 月 30 日(五)公佈於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及活動網頁,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4. 人氣票選獲獎名單:111 年 9 月 30 日(五) 公佈於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及活動網頁。
  5. 得獎短片進階工作坊:111 年 10 月 15 日(六)上午 9:30 至下午 4:30,地點為光鹽會議中心(光鹽會議室)。

陸、 作品規格:

一、 徵件組別:

參賽者可選擇投稿組別,並依照組別的觸及對象製作影片或動畫。

徵件組別 影片受眾
醫療健康組 醫療院所、照護機構、學協會團體、地方政府衛生局(所)
職場組 職場及一般民眾
校園組 國高中職(含)、大專院校學生

二、 徵件内容:

  1. 以「心血管疾病防治」為主軸,包括「心血管疾病」簡介,並強調「健康飲食」、「規律運動」、「戒菸節酒」、「控制三高(血壓、血糖、血脂)」、「規律服藥」等健康生活型態及「心血管疾病促發徵兆(心肌梗塞與中風 FAST 症狀等) 」至少一項主題為主要內容,並呈現與「心血管疾病防治」之關聯性。
  2. 本次以短片為主,內容不得反宣傳及置入性行銷、不得性別歧視、老人歧視,切勿以「教學教材」呈現。

三、 作品格式:

  1. 徵件作品:影片或動畫(2D、3D 皆可),需備有完整電子檔與腳本文字檔。
  2. 片長:至少 1 至 3 分鐘,超過3分鐘者(如 3:01),不納入參賽資格。
  3. 播放格式:MOV、MPEG4。
  4. 解析度:
    • (1) 影片規格:1920×1080 像素以上橫式影片
    • (2) 動畫規格:720×480 像素以上橫式動畫
  5. 音效品質:256kbps 以上
  6. 短片全程應附上「廣告」、「經費由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字樣,避免超出 FHD16:9 的通用安全框。
  7. 檔名編寫:範例文字【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創意短片徵件】校園組/OOOOOOO(短片名稱)/姓名或團隊名稱。(請按照此格式填寫)
  8. 短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需附上中文字幕並使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可國、台、客語。
  9. 音樂、影(圖)像: 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須檢附授權同意書)。參加者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任。

四、 其他:

  1. YouTube 資訊欄:需註明工作人員名單或受訪者名單、引用之短片、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獲獎作品則須將國健署健康九九+網站 QRcode 放置片尾。
  2. 影片、動畫皆不得重複投稿參加,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之競賽,均不得參賽。
  3. 作品內容需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之普通級,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不可抄襲,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者取消參賽權且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柒、 評審說明:

共分為資格審查、評審及網路人氣票選三階段。

  1. 資格審查:依本活動相關規定,承辦單位將會依照報名規範初步審查相關文件,缺件者將會另行通知,並於通知後三日內補齊,若逾時即取消參賽資格。
  2. 資格審查及確認報名:111 年 08 月 29 日(一)至 111 年 09 月 01 日(四)。
  3. 評選階段:
    1. 評審團隊將由實務專家及業界專家至少 3 人組成評審小組,就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及提供入圍名單,並再依入圍作品進入決審。
    2. 入圍名單將於 111 年 09 月 15 日(四)公告,並於公告當日至 09 月 21 日(三)進行網路人氣獎投票,投票結果於 111 年 09 月 30 日(五)公告於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及專屬活動網站。
    3.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配分 項目內容
      切題性 35% 架構完整、切合主題、觸及對象、具邏輯性
      拍攝剪輯技巧及畫面呈現 20% 拍攝剪輯技巧、畫面流暢度與清晰度
      創意性及教育性 35% 構想內容的創新程度、創意與教育意義表現
      創作理念 10% 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若評審委員於評審任教學校之相關作品時,將採利益迴避機制,以維公平。

捌、 獎勵方式:

本次活動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獎項規劃:
一、第一階段為各組別獎勵,提供新臺幣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如未達該獎項資格者,得以從缺。

獎項分配如下表:

第一階段 各組得獎名單
獲獎獎項 醫療健康組 職場組 校園組
金獎/1 名 $40,000 元整 $40,000 元整 $40,000 元整
銀獎/1 名 $30,000 元整 $30,000 元整 $30,000 元整
銅獎/1 名 $20,000 元整 $20,000 元整 $20,000 元整
佳作/3 名 $10,000 元整 $10,000 元整 $10,000 元整

※上述獲獎名額數量及獲獎金額,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進行調整。

二、 第二階段為入圍作品之網路人氣獎,提供新臺幣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

獎項分配如下表:

第二階段網路人氣獎
獲獎獎項 醫療健康組 職場組 校園組
人氣獎(第 1 名)/1 名 $4,000 元整 $4,000 元整 $4,000 元整
民眾抽獎40 名 超商禮券$200 元

※上述獲獎名額數量及獲獎金額,本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進行調整。

玖、 得獎短片進階工作坊:

  1. 為協助得獎者精進其得獎短片,以作為國健署後續推廣運用,得獎團隊皆需出席進階工作坊,未得獎之參賽隊伍亦可報名參加。
  2. 報名方式:至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健康 99+專區,連結至專屬活動網站並至工作坊專區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報名資料即可。
  3. 工作坊包含心血管疾病防治、短片製作剪輯等內容,並提供實務諮詢與指導,金、銀、銅得獎團隊需產出 2 支精修短片 (30 秒及完整版影片)。
  4. 時間:111 年 10 月 15 日(六)上午 9:30 至下午 4:30。
  5. 地點:光鹽會議中心(光鹽會議室)(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 369 號 7 樓)。
  6. 金、銀、銅得獎團隊需參與工作坊並完成短片精修後,方可領取獎金。

壹拾、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所有參賽獲獎作品,必須為免費提供大眾使用。版權仍為原所屬單位所有,但需填寫授權同意書授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刊載,以提供醫療院所、衛生局(所)、教育學術及一般民眾瀏覽、下載及非營利使用。
  2.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3. 參賽者需詳閱活動相關規範,並視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訂之,若參賽作品或所提報之資料不符規定,則不列入徵選。
  4. 參賽者應擔保其無任何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可能損及本活動形象之行為,若有任何違法情事,經檢舉或發現且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亦應取消其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若有不實或違反規定者,或侵犯他人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事,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且若獲頒之獎金及獎狀得追回註銷。
  6. 參賽作品不得剽竊他人作品、翻拍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或使用未經授權的素材,若牴觸相關著作權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引用他人之文字、圖片、影音等,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註明出處,並於報名時繳交創作素材來源說明表,如非均為自行創作之影像、音樂素材,則另需取得相關授權同意書。如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涉及侵權或有不法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者的參賽資格並保留追回獎項的權利。
  7. 作品圖像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避免侵害其肖像權。
  8. 參賽作品因郵寄遺失、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者,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9. 徵件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投稿者所上傳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 徵件結果將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獲選作品之投稿者,如有投稿者未填寫聯絡資料、資料填寫錯誤、不完整,或任何因為技術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導致沒有接到聯絡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得獎團體需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繳納稅金。團隊須逕自協調獎金分配處理事宜,指派 1 人或多人作為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主辦機關不涉入得獎團隊獎金分配處理事宜。若得獎團隊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團隊放棄得獎權益。未依上述說明辦理領獎手續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12.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含附屬機構)及受委託推廣計畫之廠商全體同仁不得報名參加。
  13. 徵選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參賽者需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徵選辦法及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14. 經評選後,通過入初選團體金、銀、銅得獎團隊應配合出席得獎短片進階工作坊,並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後續推廣作業,無償提供參賽作品相關資料、短片剪輯、接受攝影等作為成果手冊、宣傳短片於國內、外之非營利使用。
  15. 經評選後,獲獎作品將後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推廣。本活動徵選之相關作品資訊及連結,將放置國健署官網(https://www.hpa.gov.tw/Home/Index.aspx)及健康九九+網站(https://health99.hpa.gov.tw),俾供醫療院所、衛生局所、教育學術、一般民眾瀏覽、下載及非營利使用。
  16. 本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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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壹、 聯絡方式

一、承辦廠商: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二、聯絡方式:02-8913-1111#503 廖小姐
三、電子信箱:antia@topwin.com.tw

四、上班時間:10: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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