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圖》虹橋再現.瑰寶廊橋2022「南投集集鎮『浙江泰順廊橋』風光」攝影比賽

《清明上河圖》虹橋再現.瑰寶廊橋2022「南投集集鎮『浙江泰順廊橋』風光」攝影比賽

 總獎金: 258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2-08-15 ~ 2023-02-28

主辦單位: 中華台浙泰順經貿文化協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885-1531(張秘書長)

主辦單位Email:atzec.tw@gmail.com

一、 活動主旨:

擴展集集鎮泰順瑰寶廊橋觀光活動、留住遊覽泰順瑰寶廊橋美好時刻,充實精神內涵、展現追求藝術生活、鼓勵攝影興趣、提昇攝影藝術、美化人生為主體,感受藝術之無所不在。

《清明上河圖》虹橋再現.瑰寶廊橋2022「南投集集鎮『浙江泰順廊橋』風光」攝影比賽

有關南投集集鎮「泰順廊橋」攝影比賽收件延期的通知說明

本會原為擴展南投縣集集鎮泰順瑰寶廊橋觀光活動,特舉辦2022「南投集集鎮“浙江泰順廊橋”風光」攝影比賽。今因南投縣政府擴建廊橋周邊景觀設施與維修保護廊橋永續特色概念進行施工,目前完全無法取景拍攝廊橋風光全貌,橋體維修工期將至2023年1月15日。完工後,廊橋周邊景觀設施將更為完善美觀瑰麗,成為南投必遊知名景點。為順應諸多攝影前輩同好呼籲,待廊橋呈現嶄新風貌時,再予拍攝紀錄,當可為廊橋留下更可長可久的動人影像。故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將徵集作品時間順延至2023年2月28日止,期間造成不便之處,懇請見諒,並盼全台愛好攝影人士及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能夠繼續支持參加本項活動,以攝影會友,共享藝術之美。凡於公告前已寄出攝影作品參賽者,可再有廊橋維修後風貌10件作品參賽權。

以上通知,懇請協助惠予公告周知。

中華台浙泰順經貿文化協進會 敬啟

二、 主辦單位:

中華台浙泰順經貿文化協進會

三、 攝影主題:

以南投縣集集鎮泰順廊橋為主體的周遭自然景觀、古蹟建築、歷史人文、民俗風情景觀為主題,作品須呈現出泰順廊橋自然景觀或歷史底蘊的美。

四、 攝影期間:

2019年起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所拍攝之作品。

不符規定者不予評審,恕不退件。

五、 參賽資格:

凡全台愛好攝影人士及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並認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

六、 繳件方式:

於活動時間內,至網站活動平臺進行報名與投稿。

※ 請至網站完成報名,下載比賽報名資料表,填寫報名資料表後,將報名資料表正本、授權書正本及參賽作品【沖洗好之照片】裝袋,信封註明:參加2022「南投集集鎮浙江泰順廊橋風光」 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方式。另將電子數位檔(內含照片原始raw檔、照片jpg檔或TIFF檔)寄送至主辦單位電子郵箱 atzec.tw@gmail.com後完成報名。

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七、 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所拍攝之數位檔案,電子檔需保留完整『中繼資料(Exif)』備查,不得任意變更抺去中繼資料,無中繼資料者不具得獎資格。

(二) 為配合放大輸出之需求,並沖印成8x12吋相片,數位檔案不得插點擴檔,應具備1,6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原始檔案為300 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

(三) 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出影像原始檔(RAW),以判定影像是否經過加工。主辦單位元有權判定加工攝影作品所採用之數位後製是否符合規則。若參賽者未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該作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四) 參賽作品照片不限彩色、黑白,每人每組最高僅可投稿10張作品。

(五) 圖檔名編寫:圖號-姓名-題名,例:圖1-陳集集-廊橋連心,並於輸出照片背後註明圖號-姓名-題名。

(六) 參賽作品須有50字內的作品介紹或與活動相關的文字故事。

八、 收件及截止日期:

2022年8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九、 收件地址:

103048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23巷5號2樓。

十、 聯絡方式:

中華台浙泰順經貿文化協進會 (02-28851531張秘書長)。

E-mail: atzec.tw@gmail.com

十一、 評選方式:

(一) 聘請5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二)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三) 評審作品標準:主題內容40%、美感意境30%、整體表現30%。

(四) 得獎作品及得獎者不得重複。

十二、 得獎公佈:

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預計於2022年12月中旬以前,將得獎名單刊登於各相關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三、 獎項及獎金:

社會組: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獎狀1座。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1座。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座。

(4) 優選獎: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1座。

(5) 佳作獎:10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整,獎狀1座。

學生組: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1座。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座。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1座。

(4) 優選獎:3名,獎金新臺幣6千元整,獎狀1座。

(5) 佳作獎:10名,獎金新臺幣3千元整,獎狀1座。

獲得各組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與優選獎者,將可由主辦單位擇日安排至大陸浙江省泰順縣-中國廊橋之鄉實境旅遊參觀,機票需自理,確切時間視兩岸疫情隔離政策解封另訂。

十四、 參賽作品經參賽者同意,如雖未獲獎,亦可由主辦單位安排,無償參加全台各縣市及中國廊橋非遺文化巡迴展。

十五、 注意事項:

(一) 領獎日期與地點,由主辦單位擇日通知,優選以上得獎人員,請親自出席授獎,否則視同棄權,獎項不予遞補。

(二) 參賽作品不可抄襲、重製、冒名、拷貝、格放。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影像銳利度等參數;不得以後製軟體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連作作品不收,不符合規定者不具得獎資格,不接受空拍機拍攝。

(三)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及獎牌,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財產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並無限制的使用複製品。得獎作品不得再參加其他攝影比賽。

(五) 得獎作品每人限錄取一件(不得重覆得獎)。

(六)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並未經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部落格、個人網站、Facebook等其它社群網站之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請詳填報名表,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

(七) 參賽者需將數位元影像原始檔(RAW)郵寄主辦單位電子郵箱,E-mail:atzec.tw@gmail.com,修圖後(jpg檔或TIFF檔)經主辦單位查核,不符規定或未如期繳交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八)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九)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且得獎人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一)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主辦單位將依法向管轄機關申報得獎者中獎所得資料,中獎人若未能於期限內繳交執行單位因申報所需資料,視同放棄獎項。

(十三)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四)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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