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勝利fund程式」2017基金投資模擬競賽

「創造勝利fund程式」2017基金投資模擬競賽

 總獎金: 460000

最高獎金: 2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31

壹、活動目的

近年來「如何投資?」已經成為非常熱門的話題,年輕學生族群對投資和自身財務規劃亦抱有相當大的興趣。為協助大專院校學生瞭解我國基金商品市場制度與實務,從中學習資產配置的重要性,建立正確投資理財之觀念,特舉辦「基金投資模擬競賽」

貳、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稱投信投顧公會)

參、協辦單位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以下稱集保結算所)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稱證基會)

肆、合作夥伴/系統夥伴

一、合作夥伴

Yahoo 奇摩理財
TMBA
Money 錢

二、系統夥伴

寶碩財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伍、競賽辦法

一、 競賽簡介

參賽者將透過寶碩財務科技系統,於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模擬申購、贖回境內外基金商品,進行為期 2 個月之競賽,依競賽結束時,當日總資產報酬率最高之前 10 組頒發獎金。參賽者可結合基金投資知識理論及交易操作實務,利用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基富通)交易平台上所提供之基金訊息及「智能理財工具」之分析功能,挑選基金;並有機會透過業界導師親身指導,更進一步習得資產配置之實務經驗。

基金投資模擬競賽活動網頁: http://taiwanfund.event-fundrich.com/

基金投資模擬競賽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Fund4…

二、 競賽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士、博士,主協辦單位得要求出示學生證;非本國籍者必須持有居留證)。

三、 活動期間

(一) 報名期間:106 年 10 月 1 日至 106 年 10 月 31 日。

(二) 試玩期間:106 年 10 月 16 日至 106 年 10 月 31 日。
(各組別於試玩期間結束日(106 年 10 月 31 日 17 時 30 分)重設資產價值、清除相關交易紀錄,並還原至初始金額)

(三) 競賽期間:106 年 11 月 1 日 00 時至 106 年 12 月 29 日 15 時。

(四) 公布結果:107 年 1 月 5 日。

(五) 頒獎典禮:107 年 1 月中旬舉行。

四、 報名方式

(一) 採線上免費報名,每組 1-3 人,參賽者須以基富通所提供之競賽帳號登入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若小組人數逾 1 人者,以組長的帳號登入。

(二) 每人限報一組,不得重複報名參加,如有重複或填寫資料不實者,取消全組參賽資格。

五、 競賽方式

(一) 本競賽採分組競賽方式進行。

(二) 投資標的
以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上之境內外基金為交易標的(排除貨幣型基金),且投資組合須配置至少 20%台股股票型基金(名單另行提供)。

(三) 系統操作

參賽者須以基富通所提供競賽帳號登入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

(四) 期初金額
每組期初虛擬資金為 NT$10,000,000。

(五) 計分方式

1、 競賽期間分二階段:
(1) 第一階段為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
(106 年 11 月 30 日為期中結算日)
(2) 第二階段為 106 年 12 月 1 日至 29 日。
(106 年 12 月 29 日為最終結算日)

2、 以 106 年 11 月 30 日當日投資組合之基金淨值結算各組別期中總資產價值及總資產報酬率,並以總資產報酬率最高者為期中第一名,依次排序,前 20 名組別參加第二階段競賽期間可獲得一位業界導師指導。

3、 以 106 年 12 月 29 日競賽結束時,當日投資組合之基金淨值結算各組別期末總資產價值及總資產報酬率,並以總資產報酬率最高者為本競賽第一名,依次排序,選取前 10 名組別為本次活動之優勝者,優勝組別將頒發獎金,總資產報酬率相同者以進出次數少者勝出。

(六) 交易規則

1、 競賽期間內,每日持有之基金商品價值(當日持有基金單位數*基金淨值之總和)須達每日總資產價值(基金商品價值+現金部位)「70% ( 含 )」以上,且每日台股股票型基金之淨資產價值至少須達基金商品價值的 20% ( 11 月 1 日至 11 月 7 日為資產配置期間,不在此限) 。

2、 交易成本:
(1) 手續費:
境外基金-股票型 3%、債券型 1.5%
境內基金-股票型 2%、債券型 1.5%
(2) 手續費折扣:採基富通基金交易平台之折扣。
股票(含平衡)型 1.99 折、債券型 2.99 折。

3、 若每日違反以下任一項投資限制,每次扣除總資產報酬率 1%,每日最高扣除上限為 3%。惟資產配置期間(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7 日)不進行下列違規懲處。
(1) 每日基金商品價值如未達總資產價值 70%者。
(2) 每日台股股票型基金未達基金商品價值 20%者。
(3) 每日資產組合持有低於 5 檔基金商品。

4、 競賽期間申購或贖回次數,至少須達 3 次,不足 3 次者取消競賽資格。

5、 其餘違反規則,情節嚴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七) 虛擬交易之相關規定

1、 交易時間:
24 小時均可進行交易,惟若超過當日 15 時下單則視為次一個交易日之交易。

2、 交易方式:
登入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並透過「單筆申購」或「贖回基金」下單指令,輸入如「申購金額」或「贖回單位數」等資料。

3、 交易流程:
基金申購後之單位數出現在帳上時或基金贖回之買回金額計入虛擬帳戶後,才算完成交易程序。

4、 每日 17 時後依當日基金淨值計算,並公布當日每組別虛擬帳戶之總資產報酬率。

陸、獎項內容

一、 參加獎

(一) 參賽證書

全程參與競賽者,可於完賽時獲得參賽證明。

(二) 參賽抽獎:

  1. 1、 於競賽期間成功在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完成第一筆基金交易後,即可獲得抽 iPhone X (或等值商品)之參加機會,共 3 名。
  2. 2、 抽獎資格以個人為單位,主辦單位於抽獎結果公布後三天內聯繫中獎者,中獎者必須在 1 個月內依主辦單位程序完成領獎相關手續,逾期視同放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償或賠償任何損失或損害。

二、 人氣獎

(一) 參賽組別可於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7 日期間至本活動粉絲專頁張貼(以組長帳號)「show 出自己」,形式不拘(如:文字、影片等),但內容須包含活動名稱(創造勝利 Fund 程式)、組名、投資策略及其理由等。

(二) 自貼文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29 日 23 時 59 分止,前項於本活動粉絲專頁「show 出自己」之貼文獲得分享次數最多者為第 1 名之組別(人氣王),獲得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0,000 元;另分享次數第 1 名至第 3 名之組別,有機會至基金公司參訪或透過自薦方式獲得實習之機會。

三、 優勝獎

(一) 獎金

  1. 1、 冠軍:獎金 250,000 元
  2. 2、 亞軍:獎金 100,000 元
  3. 3、 季軍:獎金 50,000 元
  4. 4、 第 4 名至第 10 名:獎金 10,000 元

(二) 基金公司參訪/實習機會

  1. 1、 優勝獎第 1 名至第 10 名之組員及人氣獎第 1 名至第 3 名之組員,有機會至基金公司參訪或透過自薦方式獲得實習之機會。
  2. 2、 實習地點、內容及部門由提供實習機會之基金公司決定。

柒、競賽諮詢

一、 活動相關

活動競賽內容等問題,請洽集保結算所陳小姐(02)2514-1384、柯先生(02)2514-1307

二、 系統相關

交易平台或程式設定等問題,請洽寶碩財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專線(02)8792-8000。

捌、注意事項

一、 得獎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得獎名單公布於基金投資模擬競賽活動網頁、粉絲專頁及寶碩虛擬系統,如有不一致,以基金投資模擬競賽活動網頁為準。

(二) 若得獎人資格不符或因填具之資料與本人持有之身分證件不符時,其獎項不予頒發。

(三) 獎品若發生不可抗拒之原因而造成缺貨、出貨延後或無法贈送之情事,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等值獎品,得獎人不得異議。

(四) 獲獎者一旦簽收獎項或獎金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

(五) 自公布獎項後 1 個月,經主辦單位以報名時留存之電話通知,通知不到或逾期未完成領取獎項或獎金之相關程序者,逾期視同放棄。

(六) 各組別如有填寫資料不實、不正確或無法辨識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得獎者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七) 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依法應扣繳 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稅金)。

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參賽者利用基富通線上預約開戶時,須列印相關文件並於 106 年 10 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寄出,並取得基富通核發之競賽帳號及密碼,並登入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始取得參賽資格。

(二) 主、協辦單位、基富通及寶碩系統之職員不得參加此競賽,經查獲後取消參賽資格。

(三)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另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四) 主辦單位擁有決定模擬競賽結果之基金商品價值總資產報酬率計算之解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五) 參賽者所有資料務必正確無誤且完整填寫,資料不正確者或有隱匿、詐欺或使人誤信之情事,取消該組全組參賽資格。

(六) 參賽者完成報名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等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追究權利,就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七) 如有任何因電腦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或傳輸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本活動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

(八) 如本虛擬基金網路交易平台因任何因素,導致價格錯誤、延誤等機制失效,主辦單位得視情形,宣布當天交易無效或成績不列入計算,參賽者成績回復至主辦單位指定之競賽期間特定日收盤後狀態,以該收盤後狀態繼續進行競賽。

(九) 如有違反規則,情節嚴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 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及調整活動辦法、資格、獎品等之權利。

(十一) 有關本次競賽活動參賽者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並供主辦單位、基富通於本次活動及未來辦理相關業務推廣及行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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