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之東.歌詠家鄉」本土歌謠活動競賽

「國境之東.歌詠家鄉」本土歌謠活動競賽

 總獎金: 5000

最高獎金: 3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1-15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辦理「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總計畫」。

二、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三、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44925B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貳、 實施目的:

一、 為提倡本土教育教學及在地文化學習,期使本土教育傳承向下紮根。

二、 鼓勵各校積極推動本土語言教學紮根工作及本土文化展演活動,藉由活動寓於樂的方式,增進親師生參與本土教育學習活動的興趣。

三、 協助本縣國中小學校推動本土教育文化活動,並提供新住民體驗臺灣本土語言文 化之機會。

四、 結合世界母語日,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及欣賞。

五、 透過展演活動、文化體驗、經驗分享,瞭解績優學校教學與行政推動實務,提升本縣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品質與成效。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事務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 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輔導小組

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團

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花蓮縣萬榮鄉萬榮國民小學。

肆、 辦理日期與地點:

一、 日期:106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08:30起至賽完為止。

二、 地點:花蓮縣萬榮鄉萬榮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伍、 實施方式:

一、 報名日期:

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傳真至銅蘭國小教導處,逾期不受理。聯絡人:劉惠玲主任、電話:8641005#13、傳真:8641778(Email: t8641005@gmail.com)

二、 參賽組別:

(一) 親子團體組:

  1. 每隊人數以2~5人為限,成員為本縣國中小學生與父母或阿公阿嬤等二代以上長輩相互搭配(每隊指導教師限1名),分新住民、閩南、客家、原住民及等四組。
  2. 除新住民組外,各組之歌唱曲目,均以台灣本土歌謠為限,以其他歌謠(含國語)演唱者,不列入成績。
  3. 新住民組之歌唱曲目,以新住民之本國歌謠為原則,以表示對新住民之尊重;若以台灣本土歌謠演唱者,亦可參賽並列入成績。

(二) 學校團體組:

  1. 每隊人數以10~12人(含指揮、伴奏)為限,除指揮與伴奏可為學校教師外,參賽學生須以同學校為主,不得跨校。
  2. 不分比賽類別,惟以台灣本土歌謠為限,以其他歌謠(含國語)演唱者,不列入成績。

(三) 教師團體組:

  1. 每隊人數以2~5人為限,成員包含校長、教師、職員、支援教師等(可以跨校,但需有代表學校),不分比賽類別。
  2. 惟以台灣本土歌謠為限,以其他歌謠(含國語)演唱者,不列入成績。

(四) 比賽順序:【親子團體組:閩南歌謠組→客家歌謠組→原住民歌謠組→新住民組】→【學校團體組】→【教師團體組】

三、 比賽規定:

(一) 每隊時間3~5分鐘。比賽時間未達3分鐘扣總分12分;超過比賽時間未滿1分鐘扣總分6分,超過比賽時間1分鐘未滿2分鐘扣總分12分。

(二) 比賽以歌唱為主,並輔以動態表演、服裝道具(道具不計分)。

(三) 請自備伴唱帶(以伴唱光碟形式呈現,伴唱帶須將原歌者聲音消除,不得有歌詞配唱情形,僅能以背景音樂表現方式,違者扣總分5分),或自備樂器由參賽人員現場伴奏,或洽承辦學校協助提供。

(四) 伴唱帶請於比賽前交給承辦單位,以利安排撥放。

(五) 各隊之出場序,將於11月17日(星期三)下午三時整,於銅蘭國小進行抽籤手續,屆時請各隊派員抽籤,未到場抽籤者,將由大會代抽,其抽籤結果各隊不得有異議。

(六) 比賽期間所有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致意外發生時,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七) 參賽隊職員於比賽期間由承辦學校統一辦理場地責任意外責任保險;另建請各參賽單位自行為所屬人員投保意外保險或採行其他相關適當措施,以保障參賽人員安全與權益。

(八) 學校團體,各組別至多報名2隊參賽。

四、 評審標準:

(一) 歌唱技巧50%:音樂性(音質、音準、曲風)與技巧性(歌詞咬字、節奏與合聲)的綜合表現。

(二) 互動表現25%:歌曲意境的表達、合唱者之默契搭配。

(三) 舞台表現25%:服裝、台風、肢體動作及其他特殊舞台效果。

五、 優勝名額:

(一) 各類組錄取前三名各1隊,優選2隊。

(二) 公布結果:優勝名單於比賽現場公布,並公布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務公告及

本土語言輔導團網站。

(三) 頒獎:現場頒發各項獎項並公布。

六、 獎勵:

(一) 參加競賽部分:

  1. 親子團體組:各類組獲獎前3名,核發禮券(依名次分別為3,000元、2,000元、1,500元)及獎盃1座;另各類組之優選隊伍2名,各核發禮卷1,000元及獎盃1座。
  2. 學校團體組:獲獎前3名,核發禮券(依名次分別為5,000元、4,000元、3,000元),每組獎盃1座;優選隊伍2名,各核發禮卷2,000元及獎盃1座。
  3. 教師團體組:獲獎前3名,核發禮券(依名次分別為3,000元、2,000元、1,500元)及獎盃1座;優選隊伍2名,各核發禮卷1,000元及獎盃1座。
  4. 參賽之學校校長及現職教職員工(含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各敘獎1次。該類組競賽隊伍若未達7隊者,則核發獎狀1紙。優選隊伍人員頒發獎狀1紙。
  5. 有聲及書面成果資料:參賽隊伍各組各隊2套。

(二) 指導教師部分:

  1. 親子團體組前3名指導教師,敘獎1次(各組競賽隊伍未達7隊者,則核發指導獎狀1紙),入選指導教師,核發指導獎狀1紙。
  2. 除獎盃、禮卷及參加獎於閉幕典禮公開頒贈外,敘獎部分將函請縣府核定;獎狀部份,則待印製後隨有聲資料再行由承辦學校逕寄至獲獎學校。

陸、 配合活動:

一、 績優學校經驗分享及展演:

(一) 花蓮縣是原住民大縣,全縣有9萬左右人口的原住民(平地和山地約6:4),佔全縣總人口的四分之一,亦是全臺灣原住民人口最多的縣市,同時更擁有6大原住民族群聚落的縣市,高居全臺灣之冠。

(二) 原住民族樂天知命,與大自然合為一體,和天地同命,是老祖先流傳下來的文化。與大自然結合為生命共同體,毫無保留的表現在舞蹈和歌謠中,透過原住民傳統歌舞的展現,定能讓原住民文化,表現的淋漓盡致。

(三) 學校配合臺灣母語日的推動,依其學生及社區族群特性,各自發展其文化特色,包括歌謠、舞蹈、戲劇等,本活動特別邀請閩、客、原三大族群學校中,在今年度參加各項競賽績優隊伍,在會場中示範演出,並安排臺灣母語日訪視績優學校經驗分享,除激勵與會學校代表外,並藉觀摩學習歷程,提升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相關知能。

二、 在地本土文化導覽走廊:

(一) 要成功的推動本土語言母語教育,不外乎從文化和生活著手,畢竟,每週一節的母語課程,是很難能夠將母語教育深耕在我們的下一代的。要想落實母語教育,不二法門是,讓母語落實於生活中,並從認識自我,認識文化的起源做起。

(二) 無論是閩南族群、客家族群,亦或是原住民族群,都是從外地移居至臺灣來的。每個族群的遷徙歷程,都再再反應族群文化變遷的心路歷程。也唯有透過對族群文化的了解,才能更深一層認識族群的語言,畢竟,一個族群的語言,一定會受到族群遷徙而產生改變,所以,想要真正了解族群的語言,就要先了解族群的文化。

(三) 利用展覽會場的空間,佈置居住在花蓮縣境內的共有8大族群(包含閩、客、原(6族))的文化導覽走廊,並安排解說人員,深入淺出介紹各大族群的文化,讓參與的民眾彷彿走進時光隧道,回到過去時光,徜徉在族群融合的文化之美。

柒、 差假:

一、 工作人員:於活動籌畫、舉辦期間,給予公(差)假。

二、 參賽人員:歌謠演唱比賽,參賽及帶隊指導教師給予公(差)假。

三、 工作人員及帶隊指導教師於賽後六個月內得申請補休1日。

捌、 獎勵:

本次活動圓滿達成,承辦人員依規定辦理獎勵。

玖、 經費:

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及本縣「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縣配合款」支應,經費概算詳如附件。

捨、附則:

本計畫奉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 [wpfilebase tag=file id=544 tpl=idea-show /]

相關檔案: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