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下永恆的快門」高雄公車站徵件比賽

「存下永恆的快門」高雄公車站徵件比賽

 總獎金: 13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11

清晨等候公車的天空、行人來來往往的錯過,畫面中,你想起了誰?

高雄公車站總站即將進行拆除,它曾是你我共同的回憶,拍下屬於你的記憶,留住青春、未完待續…..

【徵件規則】

ㄧ、徵件主題:

與高雄公車站相關的故事,可以是懷舊、青春、想念、回憶,以畫面呈現高雄公車站腦海中的永恆。

二、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6年10月11日下午17:00止。

三、作品規則:

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不得劃線、接圖、去線、留邊、護貝、裝裱 與合成,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 作品虛使用數位相機,像素值需達500萬像素以上之原始拍攝尺寸(像素值)。

四、繳交方式:(擇一)

  1. 親送方式:
    參賽之作品一律沖洗輸出6×8吋(長邊8吋短邊不限)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並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一併送至收件處: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7樓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2. 網路收件:
    將「作品檔案」及「報名表」寄至:soar.pa016@gmail.com,交件格式為TIFF檔案或JPEG檔案。

五、活動獎項

  • 首獎1名: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面
  • 貳獎1名:獎金 3,000 元及獎狀乙面
  • 參獎1名:獎金 2,000 元及獎狀乙面
  • 入選獎30名:獎金100元及獎狀乙面

六、報名表單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4YeyLnz3zpyTGxuRFhOenU0NGc/view

七、如有任何問題

請電洽(06)-282-3800 蔡小姐

【報名須知】

(一)參賽者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請勿參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及協辦單位無關。

(二)所有參賽作品交件,視同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如參賽者為未成年人),同意永久無償授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就其參賽作品,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印刷、複印、錄影、攝影、掃描、翻拍等)重製及編輯,並得就參賽作品或其重製物、改作物或衍生著作,進行利用,並享用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散佈、公開展示等權利。

(三)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寫作或拍攝,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版過之原創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仿冒或任何違反法令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若經發現有前述情形者,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勵,並由次優作品遞補原獎項。

(四)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 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及協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 金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及協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

(五)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及協辦單位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於宣傳、展覽或印刷使用,不另計酬。

(六)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官方網站、轉動高雄青春夢粉絲專頁查閱。

(八)通知領獎:獲獎者除於高雄市政府交通局FB粉絲專頁「轉動高雄青春夢」上公告之外,並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後二周內將由專人進行通知聯繫授獎日期及授獎地點。獎項領取作業於公告後三個月內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得獎人須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須附上監護人之同意書及監護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所得憑證於年底寄至中獎人戶籍地。如由代理人代領請提供得獎者本人相關委託書(委託書需有得獎者本人簽名及蓋章)及得獎人、代領人雙證證件正本。

(九)若因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參賽者,視同該參賽者自動放棄參賽資格及得獎的權利。4.參賽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就評審結果或得獎資格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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