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有為」第六屆萬海慈善身障者才藝徵選大賽

「愛有為」第六屆萬海慈善身障者才藝徵選大賽

 總獎金: 138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2022-02-15 ~ 2022-03-3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67-7961分機7140、02-2567-7961分機7142、02-2567-7961分機7139

主辦單位Email:wanhaicf@gmail.com

一、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愛有為」第六屆萬海慈善身障者才藝徵選大賽

二、 活動目的

1. 提供具備特殊才藝之身心障礙者才藝展現舞台,和震撼人心的表演展現。

2. 發掘身心障礙者的才藝學習與成長過程努力的故事,擴大宣傳啟發人心。

3. 支持獲獎表演者及團體至校園、監所、養護機構、醫療院所等場所之巡迴表演。透過身心障礙者優質的才藝展演,帶給表演者及觀賞者正向的人生啟發。

三、 參賽資格

1. 報名資格需為具中華民國籍、年滿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士。

2. 得以「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以10人為限,成員皆須為身心障礙者)。唯同一人同一屆僅限一次代表出賽,不得跨組參賽。

3. 獲得上屆(第五屆)優選獎項者不得報名本屆同組別參賽,需間隔一屆始能再報名同組別。如報名本屆不同組別者則不在此限。

4. 同組別獲優選金春獎超過三次以上者,將列為本賽事「榮譽表演者」,將不得報名本賽事。

四、 報名方式及說明

1、 報名日期

民國111年2月15日起 至 民國111年3月31日止(書面收件以郵戳日期為憑)

2、 報名方式

大賽採書面報名,報名資料郵寄下列地址:

104492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6號10樓 萬海慈善基金會收。

3、 報名資料

(1) 紙本報名資料:報名請檢附相關報名資料及證件影本

A. 大賽報名表(報名簡章 附件一)

B. 個人或團體(所有成員)身分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初賽表演影像檔:參賽者請提供初賽表演影像檔3~6分鐘,與相關規格如下說明

A. 個人或團體簡述(可以文字旁白或口語表達)。

B. 個人或團體初選演出片段,以清楚呈現演出為佳,影片不得有非參賽者的演出。

C. 影像不可加強聲音效果(如混音、變調)、特效動畫等。

D. 影像格式需提供副檔名為MP4、AVI、WMV、MOV、MPEG,畫質為720P、1080P。

E. 影像時間長度限定於3~6分鐘內

F. 得以透過雲端硬碟、隨身碟、光碟提供表演影片

G. 以雲端硬碟提供影片,請將影片下載連結Email至 wanhaicf@gmail.com主旨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參賽表演組 愛有為初賽影片」ex 陳萬海 器樂表演組 愛有為初賽影片。

H. 以隨身碟、光碟提供,請與紙本報名表一同郵寄至報名地址(隨身碟可退回)。

4、 報名詢問窗口

(1) 如有疑問亦可聯繫電洽(02)2567-7961分機7140、7142、7139。

(2) 欲瞭解詳細訊息可至本會官網 http://charity.wanhai.com/或掃描QRCode查詢。

五、 徵選項目

分為「器樂表演組」、「歌唱表演組」、「肢體表演組」等三類組分別進行徵選,下列為決賽說明

1. 器樂表演組

(1) 個人或團體以中、西式器樂演奏自選曲,演奏曲目初賽、決賽亦可相同。

(2) 演出時間長度以3~5分鐘內為限,超時者評審予以斟酌扣分。

(3) 參賽者需自備樂譜、樂器(鋼琴除外),演出時不得有人聲作為背景音樂。

2. 歌唱表演組

(1) 個人或團體演唱歌曲,演唱歌曲初賽、決賽亦可相同。

(2) 演唱時間長度以3~5分鐘內為限,超時者評審予以斟酌扣分。

(3) 參賽者以清唱、個人樂器伴奏、或以伴唱帶方式進行(參賽者須自備伴唱帶,並提供WAV、MP3之音樂檔)。

3. 肢體表演組

(1) 個人或團體以舞蹈、其他肢體藝術表演(如特技、魔術、相聲等)演出,演出內容初賽、決賽亦可相同。

(2) 演出時間長度以3~5分鐘內為限,超時者評審予以斟酌扣分。

(3) 參賽者須自備表演音樂,並提供WAV、MP3之音樂檔。

六、 大賽期程與說明

分成「初賽」、「網路票選」、「決賽」等三階段進行徵選,通過初賽即進入決賽。

1、 報  名

(1) 報名期間111年2月15日~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2) 參賽者郵寄紙本報名資料,以及提供初賽表演影像進行徵選。

(3) 報名資料符合資格者進入初賽徵選。

2、 初  賽

(1) 徵選期間111年4月1日~4月30日。

(2) 以參賽者提供之個人或團體表演影像檔進行徵選。

(3) 召集活動評審委員進行初選,每一類組徵選出6~8組進入決選。

(4) 初賽結果將於5月1日前公告於本會網站或郵寄入選通知。

3、 網路票選

(1) 投票期間111年6月10日~7月10日

(2) 通過初選之參賽者方可進行網路票選,其初選表演影像檔將上傳至本會所屬活動網站公開播放。由網友投票選出最高票者可於決賽當天獲得「網路票選人氣獎」。

(3) 網路投票按得票名次排序計分,另佔決賽總成績15%。

4、 決  賽

(1) 將於111年7月24日(週日)中油國光會議廳進行決賽。

(2) 決賽邀請專業人士擔任現場評審,現場評分佔總成績85%。

(3) 賽後根據網路票選分數及現場分總合頒發名次、獎項、獎金。

七、 大賽評分與說明

1、 初賽評分

(1) 以參賽者提供之初賽表演影片作為評分。

(2) 依據表演技巧、表演流暢度、舞台魅力、感動度進行綜合評分。

(3) 初賽表演影片之拍攝技巧、後製特效、混音效果不列入評分項目。

2、 決賽評分

(1) 網路票選

A. 佔決賽總分15%

B. 以111年6月10日~7月10日網路得票數計分

0-49票

50-99票

100-149票

150-199票

200-299票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300-399票

400-499票

500-599票

600-799票

800-999票

6分

7分

8分

9分

10分

1000-1499票

1500-1999票

2000-2499票

2500-3499票

3500票以上

11分

12分

13分

14分

15分

(2) 決賽

A. 佔決賽總分85%

B. 以111年7月24日(週日)決賽表演作為評分

C. 依據表演技巧、表演流暢度、舞台魅力、感動度進行綜合評分。

八、 大賽獎項與獎金

大賽評選「優選」各組前三名、「佳作」各組1~2名、「網路票選人氣獎」各組1名、「NEW STAR獎」各組1名。各類組頒發獎項及獎金,所有獎金將按所得稅法競賽所得扣稅辦法,扣除稅額後支付各類獎金。

優選

金春獎

優選

滿春獎

優選

福春獎

NEW

STAR獎

佳作

樂春獎

網路票選人氣獎

評審團

特別獎

20萬

10萬

6萬

3萬

1萬

3萬

2萬

※「評審團特別獎」將視實際情況進行頒發

九、 愛有為公益巡演說明

(1) 主辦單位邀請第六屆獲得獎項者,於111年9月至112年12月期間參與公益演出。

(2) 第六屆獲得優選獎項者(金春獎、滿春獎、福春獎)於111年9月至112年12月期間須配合參與最少3場公益演出。

(3) 將安排公益活動表演或至校園、監所、養護機構、醫療院所等場所進行公益表演

(4) 本會另支付每個表演組演出費5,000元(交通住宿另計)。

十、 主辦單位聲明

1、 本活動報名參賽者需先寄送個人錄影(音)資料,其影音與相關影像將無條件授權本會全權使用,凡報名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願意無條件授權本會使用有關肖像權、演出畫面、文字簡介等,使用於本活動相關之文宣品刊登,其後並不得請求報償。

2、 有關報名附件資料皆須檢附齊全,資料通過審核者將通知進入下階段評選,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或退件,檢附資料將由本會統一保存或銷毀。

3、 初選報名資格不符或填報資料不實者,並不另行補件或退件。經查證屬實資格不符者,一律直接取消徵選資格並需退回得獎款項。

4、 凡報名活動者視為同意遵照本會相關規定,並配合舉辦參與有關公益巡迴演出服務內容,如無法如期進行公益巡演者,則須報請本會同意通過後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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