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愛之鯨」鯨奇高雄攝影比賽

「愛河・愛之鯨」鯨奇高雄攝影比賽

報名時間: 2020-01-21 ~ 2020-02-10

主辦單位: 新象活動推展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77-2568(范小姐)

主辦單位Email:pr@newaspect.org.tw

壹、計畫緣起

藍鯨計畫由來自美國的 StudioKCA 的藝術團隊發起,面對日益嚴重的海洋廢棄物與人們視而不見的心態中,該團隊藉由他們創意能力與語彙,去向大眾聲聲呼喚我們對於海洋汙染不可忽視的關注。這個裝置藝術的外主體由人們投入海洋的廢棄物組裝而成,並以藍鯨作為呈現的主體是透過藍鯨的碩大身軀與日漸壯大的海中垃圾做對比,同時巨大的身軀也創造了視覺上的壓迫感,彷彿能實際的感受到一波波的垃圾浪潮席捲而來。

高雄作為台灣第一大港以及與最多元國家締結姊妹港的港都,無論與海洋的關係或是在世界的接軌,都有著與台灣其他港口無可比擬的意義。正是由大海作為世界人類的聯繫體,在這樣的精神下,我們決定讓正走在世界巡迴的藍鯨計畫,坐落於高雄港都的一隅,並選在高雄愛河,為高雄這長年下來對水汙染復甦與整治的致敬。

本次的攝影作品徵集活動,對象為全國民眾共同參與,邀請每一位觀賞愛河愛之鯨的民眾,藉由攝影作品向大眾分享各種角度的愛之鯨,展現高雄愛河的不同樣貌。

愛河・愛之鯨

愛河・愛之鯨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新象活動推展中心

參、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 競賽活動目的與內容

以作品拍攝活動,邀請民眾親臨高雄愛河,紀錄與愛之鯨的合影或是任何有創意的角度分享給社會大眾,為此次活動留下美麗的記憶。

二、 實施方式

(一)辦理期程

 徵件時間: 2020/01/21-2020/02/10

 截止時間:2020/02/10(日) 下午 6 點整截止

※ 參賽作品一律網路報名,經評審作業後將於 2 月底前公布獲獎名單與頒獎。

(二)參賽資格

1.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滿 20 歲之愛好攝影民眾皆可報名投件每位作者以 1 件/組攝影作品為限。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本人原創並為版權所有人,不得借用他人名義參賽,不得使用曾參加其他任何公開攝影比賽且得獎之作品;曾發表於個人部落格、Facebook、Instagram 等不在此限。

2. 作者應簽屬同意書 (附件一)

(三)徵件評選資訊

1. 作品主題:以愛河愛之鯨之景觀為景色基礎,邀請投稿有關

主題,且同時可展現愛河愛之鯨的平面攝影作品 。

2. 作品繳交規格:

(1) 攝影作品:拍攝內容須符合前述主題,彩色或黑白不拘,題目自訂,一律以網路交件為主,請於報名表中填寫完整參賽者與報名資訊。畫素以 1200 萬畫素以上為主,僅接受

JPG 格式。

(2) 同意書附件一:請以 A4 紙列印後親筆簽名或蓋章,並繳交正本。

3. 攝影作品不得採用電腦合成技術,但可微量色彩調整、白平衡等影像處理。

4. 攝影作品不得有不適當文字、情色、粗鄙、敗壞善良風氣內容。

5. 參選者應依據繳件規範繳送作品與資料,經查違反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或獎項。

6. 得獎名單公布:將於 2020 年 2 月底前公佈於「愛河愛之鯨」官網&FB 粉絲專頁,並由新象活動推展中心主動以電子郵件及電話聯繫方式通知得獎者。

(四)評選標準與獎勵

由主辦單位聘邀專業攝人士進行作品初審,評量標準包含:

1. 美感(30%) 2. 故事性(10%) 3. 創意(25%) 4. 攝影作品真實性(20%) 5. 攝影技巧(15%)

(五)競賽獎金及領取方式

優選作品 20 名,精美禮品一份。

 獲獎者名單與優選作品將發佈愛河愛之鯨官網與粉專宣傳。

 獎勵商品將於頒獎典禮一併領回,如不克前往頒獎典禮之優選者,獎勵商品將於會後寄送。

 實際通過獲獎作品件數量主辦單位將依收件情況與作品水平保有調整權利,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六)參賽規則與聲明

1. 欲報名參賽者請詳閱本規則與聲明,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

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

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3.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4. 每位參賽者以 1 件/組攝影作品為限;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乙份。

5. 參賽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無論得獎與否,所有繳件成功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敬請見諒。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參賽。

7. 參賽作品不得使用曾參加其他任何公開攝影比賽且得獎之作品;曾發表於個人部落格、Facebook、Instagram 等不在此限。

8. 如參賽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有任何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9. 主辦單位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經確認身分後,得獎者需提供個人身分證件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並依主辦單位指定方式領取獎金,相關事宜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個別通知。

10.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以活動推廣為目的使用,主辦單位使用應標明著作人之姓名。

肆、聯絡資訊

連絡窗口:范小姐

聯絡信箱:pr@newaspect.org.tw

聯絡電話:02-2577-2568

聯絡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0 號 10 樓 D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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