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動99 綻。微光」全國影片校園徵選

「感動99  綻。微光」全國影片校園徵選

報名時間: 2015-10-01 ~ 2016-02-15

華碩文教基金會與公共電視共同主辦的「99秒影片徵選活動」今年邁入第七屆,本屆賽事除保有早已樹立口碑的99秒影片徵選外,為讓參賽者可以不受99秒的秒數限制,暢所欲言盡情揮灑,將首次開放「微電影類」的影片徵選。此外,為專注培育國內下一代的新銳年輕導演,我們決定將經費與資源完整集中校園,故徵件對象將調整為僅限校園學生參賽,作為我們對學子的最直接鼓勵。

第七屆的感動99影片徵選活動,徵件主題定為「感動99  綻。微光」。在你我生活週遭,是否有一些不太顯眼卻又極其偉大的小人物呢?其實,各角落都有許多默默行善的人們存在,他們總是堅定自己的信念,以其或許微薄的力量,試著去為世界做點改變。台灣也正因有這些點點的微光持續照亮守護著,在這片土地上才會總是處處有溫暖。

「感動99  綻。微光」全國影片校園徵選活動,參賽類別分為「短片類」、「微電影類」兩類,徵件日期至即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止。許多美好的微光故事,正等著你我來挖掘。號召大家踴躍參加競賽,一同聚集起這些點點的微光,讓良善美好能因此而更加燦爛綻放。

活動簡介
華碩文教基金會與公共電視共同主辦的「99秒影片徵選活動」將邁入第七屆,本活動是國內率先推出讓年輕人用影像說故事的表達方式,並廣獲各界驚豔好評。多年來,我們不斷的給予對影像創作懷抱夢想的人們支持與鼓勵,讓人人都能藉由影片創作表達對社會的關懷。

第七屆的感動99影片徵選活動,除保有早已樹立口碑的99秒影片徵選外,為讓參賽者可以不受99秒的秒數限制,暢所欲言盡情揮灑,本屆將首次開放微電影類的影片徵選。此外,多年來主辦單位有感於校園組的創作能量雖然豐沛,卻因其資源匱乏得到的挹注較少,在該如何專注培育國內下一代的新銳年輕導演的各方考量下,本屆活動決定將經費與資源集中給校園。因此,本屆活動的參賽對象,將嘗試調整為僅限校園學生參賽,作為我們對學子的最直接鼓勵。

第七屆的感動99影片徵選活動,延續以「感動99」為影片徵選的主軸,並輔以副標「綻。微光」說明本屆影片徵選的內容及方向。

活動時程

  • 報名收件│即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18:00止。
  • 初審入圍與網路人氣票選│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25日12:00止。
  • 複審入圍與網路人氣獎公告│2016年4月底。
  • 頒獎典禮│預定於2016年6月上旬,擇週末於台北舉辦,屆時依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徵件主題說明
 在你我生活週遭,是否有一些不太顯眼卻又極其偉大的小人物呢?例如:陳樹菊阿嬤、清潔工趙文正先生或是台東達仁鄉的徐超斌醫生。其實,台灣各角落都有許多默默行善的人們存在,他們總是堅定自己的信念,以其或許微薄的力量,試著去為世界做點改變。也因有這些點點的微光持續照亮守護著,台灣這片土地上才會總是處處有溫暖。

諸如此類的微光故事,正等著你我來挖掘。號召民眾踴躍參加,一同來聚集起這些點點的微光,讓更多良善美好能因此而更加燦爛綻放。我們希望能募集到許多來自不同角落的真實故事,以影像傳遞出一個又一個的動人美善事蹟,並發揮影響力讓社會感受正向能量!

點點的微光  遍佈在台灣各角落
或許不為人知  卻始終持續閃爍

他們照亮了、也守護了我們這片珍貴的土地
【感動99  綻。微光】

競賽規定
參賽對象│歡迎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不限就讀科系、年級,皆可以個人或團體組隊方式參賽;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十人為限,並載明隊長及隊員姓名。全體參賽人員均須提供105年6月前之在學證明。
報名方式│參賽者請先自行於各大網路影音平台上傳作品後,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網站 www.pts.org.tw/2015heartfelt99 填具報名表,完成線上報名。
競賽類別│依影片長度分為短片類(影片長度99秒以內)與微電影類(影片長度3~9分鐘)。參賽影片皆不限表現形式與手法,劇情、動畫、紀錄片…等各種類型影片均可參賽。
參賽作品規範│
1. 影像

  1. 格式:.AVI或.MOV,解析度:1280*720 dpi以上。
  2. 不限題材、媒材、內容與素材。
  3. 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以「綻。微光」為主題的影片。
  4.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及製作團隊之姓名及資料
  5. 參賽作品不得曾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

2. 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1. 自行創作。
  2.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 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影片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 著作授權

  1.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4.0 國際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2.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4.0 國際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3.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收件時繳交其授權之相關聲明。
  4. 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評選方式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審查複審審查三個階段。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初審審查│

  1.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
  2. 初審作品評分標準: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40%)、創意概念(30%)及視覺表現(30%)。
  3. 初審階段,預計從短片類選出30件、微電影類選出20件作品進入複審。該階段評審得視活動報名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4. 初審階段入選之作品,屆時將於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選競賽。此外,主辦單位亦將頒予初審入圍證明,以資鼓勵。

複審審查│

  1.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創作相關知名人士,擔任複審評審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複審入圍作品。
  2. 複審入圍作品將依短片類及微電影類,選出各9件作品。並依複審結果,各類得獎名單屆時於頒獎典禮上公告。該階段評審得視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3. 複審階段評分標準,由該階段評審委員討論後訂定。


活動獎項說明
短片類│

  • 金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10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銀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5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銅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特別獎:1名,得華碩萬元以上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佳作: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網路人氣獎:1名,得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最佳指導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微電影類│

  • 金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15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銀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8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銅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5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特別獎:1名,得華碩萬元以上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佳作:5名,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網路人氣獎:1名,得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 最佳指導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座一座、獎狀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

補充說明:

  1. 除人氣獎外,其他獎項不重複領取。
  2. 最佳指導獎,以所有參賽作品中通過資格審查後的作品統計,該名指導老師所指導的作品總數最多且其中至少一件通過初審者,獲得該獎項。屆時如遇件數相同情形時則增開獲獎名額。
  3. 複審入圍通知及頒獎:複審審查作業完成後,主辦單位將告知複審入圍者於指定時間至頒獎典禮現場。各類獎項得獎者屆時須憑身份證及複審入圍通知領取獎金與獎座。
  4. 初審入圍證明、得獎人獎狀、得獎作品紀念光碟計畫於頒獎典禮後寄發。
  5. 得獎者若為團隊時,其獎金領取方式由該團隊自行決定。主辦單位均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6.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獎狀與紀念光碟,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2. 複審入圍名單公佈後7個工作日內,複審入圍者應檢附符合「參賽作品規範」及「著作授權」規定之授權同意書,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收件資料(參賽作品影片及影片劇照),逕寄或親自交付公共電視「感動99影片徵件工作小組」,俾製作得獎作品影音紀念光碟;違反者,取消其得獎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3.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4. 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授權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其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6. 頒獎典禮日期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7.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via : 「感動99  綻。微光」全國影片校園徵選,活動起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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