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捷運.百大店家」你投稿,我請客!!

「探索捷運.百大店家」你投稿,我請客!!

 總獎金: 200000

最高獎金: 2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2-06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93-0903

主辦單位Email:kpc.snd2020@gmail.comkpc.snd2022@gmail.com

活動目的:

有沒有這麼一個時候,腦海中會頓時浮現某一家之前去過的店? 卻怎麼都想不起來店家名稱及地址,突然想起後又在轉瞬之間就忘了,想要記起的時候又總是想不起來,這時我們應該拿起手機、相機將這個瞬間記錄起來,將當下在這個店家的感受及店家資訊寫下來。

捷運新經濟陪你一起記錄生活的每一個瞬間,發揮你的想像、你的創意, 對生活的熱愛以及對臺中的想像,留下每一個令人感動的瞬間、每一個令人回味的文字,捷運百大店家創意圖文影音徵稿比賽─探索捷運百大店家-你投稿,我請客?! 等你來分享!

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件時間

  1. 徵件時間:111/12/26 – 112/02/06
  2.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112/02/27

參賽資格

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本國居留證者皆可報名參加。

活動主題

徵的就是你!強力徵求您的探店介紹文!

至本計畫合作店家探店,拍攝、手繪、電繪等創作方式不拘,提供欲前往店家相關的3-5張圖片或是一部短影音(30秒-90秒),撰寫店家介紹文案及當天在該店家的體驗、感受等等相關資訊,發揮您的創意,撰寫文案來投稿吧!獎項眾多,只要投稿就有機會獲得獎金3000 元 ?!第一名更可得獎金2萬5千元!

活動辦法

1. 選定店家:選定「捷運百大店家」其中一間前往探店。(合作店家總覽https://reurl.cc/EXLLz0)
*每間合作店家品牌至多選出一名佳作* * 至店家拍攝請不影響店家為主唷~當個禮貌人 : ) *
2. 拍攝記錄:至選定店家拍攝或創作 3 – 5 張圖片或1部短影音,記錄店家環境、產品品項等等。
3. 撰寫文案:撰寫介紹該店家的一段文字。(當天於店家的體驗、整體感受等店家相關資訊)
4. 填報名表:線上填寫必要基本資訊、上傳作品原圖、介紹文案…等。
GOOGLE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bTPZFtkPfSV3RbePA)
5. 完成投稿:一周內主辦方確認收件並回信通知。

作品規格:

圖文、短影音擇一投稿即可,每人最多共投稿3件作品(含圖文及短影音,皆須為不同店家)。

圖文:

1. 每參賽者需提供一份作品:「照片/圖片3-5張+文案介紹」,每人最多可投稿3件作品(皆須為不同店家),須自行拍攝/創作。

2. 需附上文案介紹該店家(介紹店家環境、感受體驗等等),檔案以電子檔繳交文件(word)格式。

3. 圖片尺寸1:1,JPG/JEPG/PNG 格式。

4. 如不符上述規定,將不受理為徵選作品。

短影音:

1. 每參賽者需提供一份作品:「短影音 1 部+文案介紹」,每人最多可投稿3件作品(皆須為不同店家),須自行拍攝/創作。

2. 需附上文案介紹該店家(介紹店家環境、感受體驗等等),檔案以電子檔繳交文件(word)格式。

3. 短片長度:30秒至90秒。

4. 短片規格:輸出比例為9:16(直式),解析度需達 720×1280(720P) 像素以上 (含),短片規格為 MP4。

5. 短片素材:作品使用之素材及元素(如﹕圖文、音樂等)應具有合法授權。

6. 如不符上述規定,將不受理為徵選作品。

報名方式

  1.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2年 02 月 06 日(一)止。
  2. 填寫GOOGLE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bTPZFtkPfSV3RbePA)

繳交資料

(資料皆於GOOGLE表單回覆上傳即可)

  1. 填寫GOOGLE報名表單。
  2. 於GOOGLE表單內上傳參賽作品「3-5張圖片或1部短影音+文案介紹」。
  3. 下載活動聲明書簽字或蓋章後上傳。

評分標準

(一)、 決選評核參賽作品評比項目如下:

評分項目 說明
主題貼切度 文案或畫面內容貼合,引發共鳴與好感程度。
構圖呈現 店家產品、服務或場景的呈現。
文案表達 文案順暢、創意及吸睛程度。

(二)、 評分標準以每項0~10分評分,滿分30分,同分者,依評選項目作品完整、畫面呈現、文辭表達依序比較,如仍相同,由評選委員投票決議。

評審流程:

本次活動評審流程分為初審與決審 2 個階段

階段 說明
初審 由承辦單位依本活動簡章進行審核,淘汰重複參賽或不符本活動精神之作品(如:雜亂、色情、暴力具誹謗、攻擊等…)。
決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業領域之專業人員進行評選,參加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活動獎勵

依金銀銅獎項1名,另取佳作50名。

項次 獎項 數量 獎勵內容
1 金獎 乙名 現金2萬5千元
2 銀獎 乙名 現金1萬5千元
3 銅獎 乙名 現金1萬元
4 佳作 50名 現金3千元

※註: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註:每間合作店家品牌至多選出一名佳作。

得獎者及相關領獎辦法將公告於台中捷運樂遊網站、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及台中捷運樂遊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徵件流程

項次 流程 內容
1 選定店家 選定您欲投稿的「捷運百大店家」。
合作店家總覽: https://reurl.cc/EXLLz0
2 開始創作 前往拍攝/創作您的探店照片或影片並描述該店家的故事吧!
3 填寫表單 詳細填寫「Google活動報名表」,表單內容包含「基本資料、上傳作品原檔、文案、活動聲明書等」並詳閱簡章。
4 確認送件 專案小組將於您投稿日 1周內寄出收件確認通知,即完成投稿流程。

注意事項

  1. 作品不可有不當、中傷或誹謗、騷擾、辱罵、恐嚇、有害、庸俗、褻瀆、過度暴力、種族歧視、民族主義或其他不妥或具有攻擊性、淫穢、色情及露骨等內容。
  2. 請確實遵守本辦法之相關規定及繳件方式要求,方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如資料不實或不符,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
  3. 每一項作品參賽者皆須使用原創素材,或運用自有素材來製作單一作品, 參賽者並應保證此作品為其原創作品,不會侵犯包含但不限於:任何人之商標、著作、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及或任何人之肖像、隱私、姓名等人格權,並保證其他第三人不得在該作品主張任何權利。該作品亦不可違反或鼓勵他人違背任何現行 的法律、法令、條例或法規。請勿複製個人喜愛的電影、書籍或照片,或是納入任何屬於第三方的素材、圖像、圖畫、音樂或註冊商標,或是使用參賽者本人以外的第三人姓名、聲音、肖像或人物,除非參賽者已取得所有必需之權利。
  4. 作品不應對任何人或動物造成不當的生命傷害。
  5. 所有照片及文字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內容。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6. 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抄襲或盜用他人作品或著作參加徵選,若遭第三人主張侵權提出異議,主辦單位除得追回參賽者原領之獎勵外(如無法追回者將追繳獎勵價值之金額),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者,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7. 作品之著作權等相關權利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競賽,如涉有爭議, 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8. 作品不得包含可能損害比賽官網和影響比賽進行的病毒、毀損的檔案、木馬或其他任何惡意程式。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違反法律及其他不正當或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外,若該參賽者已受領獎勵,主辦單位得追回獎勵,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損害賠償,應自行負擔。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達新臺幣 1,000 元以上,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中獎者需提供身份證影本(未成年人應提供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主辦單位依稅法規定須扣繳應扣繳稅額者,中獎者應依主辦單位指示預先繳交獎項之應扣繳稅額,由主辦單位扣繳, 年度報稅時並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者於中獎後須將稅款給付主辦單位後方可領獎,且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以上稅法規定若中獎者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0.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將歸屬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所有,經發局擁有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力,亦得以用任何形式推廣、保存、轉載、發行,不再另付酬勞、版稅及任何費用。主辦單位並得進行重製、編輯與改作,例如:添加臺中市政府商標與字樣、重新規劃、轉譯、改變顏色、擷取文字照片等。
  11. 每位參與比賽的參賽者,同意允許主辦單位無限期使用其姓名、肖像及獲獎資訊,於現行或未來的所有媒體進行廣告、公關和促銷行為,無須另行取得參促銷行為,無須另行取得參賽者之許可。
  12. 凡參加本活動者,不得以非正當手段影響比賽進行與結果,如違反屬實, 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或禮券)、獎狀及相關所得。
  13. 如作品未於時間內寄至主辦單位信箱、時間延誤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4.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基於本活動之執行、廣告、行銷、贈獎等目的,在全球蒐集、處理並利用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參賽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為止。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辨識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戶口名簿資料、E mail、手機號碼、出生年月日) 及個人履歷表等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參賽者有權隨時請求主辦單位查閱、給予複本、或補正本人的個人資料,亦得隨時洽主辦單位表示拒絕主辦單位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若參賽者不同意提供或提供錯誤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之參加或得獎資格。(註:參賽者於提出行使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必須明確告知姓名、聯絡電話等事項。參賽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5. 主辦單位對所有活動辦法及規則擁有最後解釋權利。並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佈於官方活動網站或相關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6. 得獎作品將於公佈得獎作品後 7 個工作天以電話及郵件通知,得獎者須依領獎規則完成相關手續,主辦單位若逾規定期限仍無法與獲獎者取得聯繫,或經通知獲獎者知悉而逾 112 年 4 月 10 日前未依領獎規則完成領獎手續者,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聯絡方式

專案辦公室電話 : 04-2293-0903

專人上班時間 : 週一至週五09:30-18:30

週末請來信 : kpc.snd202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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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我要填報名表:

🔗https://forms.gle/bTPZFtkPfSV3RbePA

📣活動簡章&合作店家總覽:

🔗https://reurl.cc/kq33Nx

📣活動專屬Instagram帳號@metro.new.eco:

🔗https://reurl.cc/VRQE86

📣臺中捷運樂遊網:

🔗https://www.taichung-mrt-trave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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