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微電影大賽

「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微電影大賽

報名時間: 2015-09-15 ~ 2015-10-31

參加資格:
為鼓勵創作,邀請熱愛影片創作之高中職以上人士,以個人或團體(每隊最多5人)報名均歡迎參加,每個人或團體之參賽件數以3件為限。
作品主題:
以根基營造之建案或工程為拍攝主題或場景之正面人文元素均可(詳參活動網站或公司網站)。


作品規格:
(一)  影片時間:5-8分鐘之16:9格式影片(包含片頭、片尾)。

(二)  影片格式:應以1920×1080像素以上之16:9格式拍攝、製作,檔案類型應為AVI、MPEG4、H.264、MOV或WMV格式。

(三)  影片字幕:影片之對白或旁白應以國、臺語為主,並附上繁體中文字幕。

(四)  影片片頭僅能出現作品名稱,片頭片尾請勿放置任何工作人員表。
活動時程:
收件期間:民國104年9月15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3樓(封套上註明:2015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活動小組收),電話: 02-23786789#5244、5441、5327。
報名事項:
(一)  報名請檢附報名表(附件1)、製作團隊簡介(附件2)、演員角色資料(附件3)、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4),並提供成品DVD光碟一式5份。

DVD光碟應彙編以下內容:

  1. DVD光碟上應填寫報名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時間長度。
  2. 影片檔案。
  3. 影片劇照(電子檔5 張,每個檔案300dpi 以上)。
  4. 劇情簡介(500字以內)。
  5. 製作團隊簡介(附件2)。

(二)  如遇作品光碟無法讀取情形,主辦單位得電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寄作品備份,逾期不補寄者以棄權論。

(三)  收件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3樓
收件者:2015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活動小組收
聯絡電話:02-23786789#5327、5244

 

比賽注意事項:

(一) 拍攝場地之借用請自行與場地管理者聯絡辦理。

(二)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三) 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或未參加其他任何比賽。

(四)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有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五) 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影像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除不予評審外,如涉及侵權,參賽者並應自負侵權責任(如為團體參賽者,應連帶負責)。

(六) 若領獎後經查有違反上述(二)~(五)項之規定者,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發出之獎項、獎盃、獎狀全數予以追回。

(七) 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八)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將其參賽作品公開發表或展示。參賽人受獎者,應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電視插卡、發行、製作郵票、大圖輸出、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報酬。

(九) 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獎項無法送達之責任。

(十) 收件截止後,主辦單位得登錄徵選作品,其不符徵選規格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不予收錄,另以電子郵件告知。

(十一) 比賽作品除應符合題材規定外,並以未曾出版或公開發表者為限;如經查得係抄襲或侵權作品者,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如為團體參賽者,應連帶負責)。

(十二) 參賽作品(包含資格不符)一經遞交,概不發還,參賽者須自行留存原稿備用。評審前因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毀損、滅失時,主辦單位得另行通知提交備份,前已毀損、滅失之作品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via : 「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


「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大賽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