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風華.百工映像」攝影徵件活動

「歲月風華.百工映像」攝影徵件活動

 總獎金: 46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8-02

新北市作為一座城市,它不只是市民工作與生活的空間,同時也是市民歷史與記憶的乘載。它乘載無數市民的青春歲月,它乘載百業百工的勞動痕跡,一點一滴構成如今新北市繁華與榮景。

歷史不只是史書上的平面文字,更是活在中高齡者辛勤勞動的身軀與記憶!新北市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舉辦【歲月風華.百工映像】攝影徵件活動,站在城市歷史、民間記憶與世代傳承的思維向度,邀請民眾一起當城市的紀錄者,透過拍攝中高齡者的工作身影,記錄中高齡者的工作生涯,從個人經驗出發,看見新北市的過去與未來,傳承新北市的產業知識與特色,讓中高齡者的經驗與記憶,成為新北市成長茁壯的養分!

攝影徵件總獎金4萬6千元,入選作品將展出於新北市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歡迎您一起當城市紀錄者!

壹、 活動辦法

一、 徵件對象:

喜愛攝影之民眾(著作者如未滿18歲,需法定代理人簽章,參閱報名表)。

二、 徵件內容:

作品必須包含照片及文字說明,每人限投稿2組,一組至多2張照片。

(一) 照片主題:被拍攝者須為45歲至65歲、任職於新北市的中高齡員工。拍攝內容可以是中高齡者的工作神情、工作情境、工作日常,參賽者可自由發揮,以表現中高齡員工真實工作狀態為主。

(二) 照片規格:參賽攝影作品須以數位相機拍攝,且原始檔畫素品質須在12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dpi、解壓縮後至少5MB之檔案,並沖放或輸出為 5*7 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檔案形式以JPG檔為主(附加RAW檔較佳)保留EXIF資訊,並以「照片主題名稱(1、2)_作者姓名」為檔案名稱儲存檔案,2張參賽照片主題名稱後請分別依序號1、2標示。照片可容許色彩修正、對比調整、格放,但不得為抄襲、翻拍、人工調色去色、重曝、失焦、電腦合成、拼貼等形式之照片。

(三) 文字說明:針對照片主角之真實工作狀況進行以下問題採訪紀錄,每一問題回答最多不超過300字:

  1. 平常工作或生活大家如何稱呼照片主角?
  2. 照片主角目前從事的產業別與職稱?
  3. 照片主角從事該產業多久時間?
  4. 照片主角的工作內容及工作日常?
  5. 照片主角的工作歷程,以及對產業變化的觀察?
  6. 照片主角的工作心得及工作願景?

三、 繳件方式:

(一) 臨櫃或掛號郵寄:下載報名表填寫完成後,與作品電子檔燒錄成光碟(光碟註明:【歲月風華.百工映像】及作者姓名,含報名表電子檔),連同5*7 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掛號郵件交寄至22042新北市板橋區萬板路141號,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 攝影徵件收。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損害時,主辨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

(二) 線上報名:線上填妥報名資訊及照片主角相關問題,並上傳照片原檔。

貳、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08年8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

參、 評分標準:

一、主題情境(40%):依參賽作品與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二、攝影構圖(40%):依參賽作品取景及構圖表現評分。

三、文字表達(20%):依參賽作品文字紀錄及敘事之完整度評分。

肆、 獎項內容:

參賽者每人限得一個獎項,以最高名次為優先選擇

一、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

二、 貳獎1名,獎金新台幣8千元

三、 參獎1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

四、 優選3名,獎金新台幣2千元

五、 佳作10名,獎金新台幣1千元

六、 入選14名,獎金新台幣5百元

七、 得獎作品得參加【歲月風華.百工映像】攝影展展出

伍、 獲獎公告:

獲獎資訊將擇期公告於「新北人力網」網站,並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陸、 頒獎典禮:

獲獎者將受邀參加108年8月24日【歲月風華.百工映像】攝影徵件頒獎典禮

柒、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捌、 執行單位:

新北市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

玖、 徵選規則:

一、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二、 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予以從缺。

三、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四、 作品中出現之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五、 投稿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投稿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投稿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六、 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本單位擁有該作品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作品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 凡經評審得奬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奬資格。

八、 參賽作品需交付數位影像檔檔案,未繳交者不予評審。

九、 参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如:上傳FB臉書、參展)或参加其他攝影比賽之作,違者經查證屬實,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獎,獎項追回。

十、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十一、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得奬名單公佈日起一個月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十二、 獎項將於108年8月24日【歲月風華.百工映像】攝影徵件頒獎典禮時現場發放。

※授權範圍:

主辦單位得執行展示設計、明信片、紀念品、影片編輯及專輯出版宣傳使用。

※有效授權:

照片及文字說明授權對象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以下簡稱主辦單位),並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授權者對此絕無異議。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媒體露出、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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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251-1799
    • 分機:104(張小姐)
    • 分機:105(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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