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

得獎作品
「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

 總獎金: 244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2-15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壹、緣起

為響應每年 6 月 8 日「世界海洋日」之理念,本部於 104 年試辦將「世界海洋日」當週訂為「海洋教育週」,由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於該週規劃與辦理海洋教育之相關活動,以擴大學校師生對海洋教育之參與,並喚起全國民眾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

本(106)年度海洋教育週之主題為「海洋科普教育」,以提升海洋科學素養為前提,透過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徵選」活動,鼓勵全國各級學校及社教機構將海洋科學與文藝創作結合在一起,以促進民眾進行科學與文藝的心靈交融;並更進一步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海洋教育社教機構、民間海洋教育推動組織等,共同將「海洋科普教育」納入其年度推動計畫,讓海洋與生活的結合更加密切。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參、活動簡章

一、 參賽方式

各組參賽方式分述如下:

(一)國小組及國中組—以縣(市)為單位辦理送件,參賽之縣(市)需依下列程序辦理(如圖 1 所示):

  1. 參加資格:國小組為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以作品繳交當時 106 年 12 月 15 日之身分為準)。
  2. 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局(處)協助公告活動簡章,由各校教師邀集學生組成「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小組」(每創作小組之學生至多 4 位、指導教師至多 2 位,可跨年級組成),以「海洋科普」為範疇選定主題進行繪本創作。其中國小組應進一步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運用於國小低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並據以進行創作;國中組則直接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繪本運用對象。
  3. 各組參賽之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
  4. 由直轄市、縣(市)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初選,並公開表揚評選優異之作品,以促進校際觀摩及鼓勵繪本創作之效益。
  5. 每縣(市)提送之參賽作品每一組至多 5 件(即每組個別計算:國小組至多 5件、國中組至多 5 件,不得合併兩組計算為 10 件,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每一創作小組僅限參賽一件作品。
  6. 各直轄市、縣(市)擇優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基隆市 20224 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游嬿鈴小姐收,郵寄信封正面應註明『參加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寄送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圖 1 各直轄市、縣(市)參加「全國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活動流程圖

(二)高中職組、大專組、教師組—(僅限校園內之教師或學生,未開放一般民眾)

  1. 參加資格(以作品繳交當時 106 年 12 月 15 日之身分為準):
    • (1) 高中職組為就讀高中職一至三年級學生(含國立及公私立高中職)。
    • (2) 大專組為於大專校院就讀之學生(含碩博士生)。
    • (3) 教師組為於國內各級學校任教之教師(含兼任、代理代課教師)。
  2. 參加方式:
    • (1)高中職組由各校教師邀集學生組成「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小組」(每創作小組之學生至多 4 位、指導教師至多 2 位,可跨年級組成),並由各校自行辦理初選後,擇優報名參賽,每校至多薦送 1 件作品參賽。
    • (2) 大專組及教師組自行報名參賽(每件作品創作之人數為 1-4 位),每人(組)僅限參賽 1 件作品,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 參加作品內容:
    • (1)高中職組以「海洋科普」為範疇選定主題進行繪本創作,並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繪本適用對象,參賽之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
    • (2)大專及教師之參賽者(組)應構想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與課程(選定繪本適用對象,例如:幼稚園、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等),並選定主題進行繪本創作。
  4. 參賽者(組)應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前自行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基隆市 20224 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游嬿鈴小姐收,郵寄信封正面應註明「參加『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寄送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二、 作品規格

(一) 作品類型:圖文整合型繪本,題目自訂(範圍以「海洋科普教育」為內涵)。

(二) 作品樣式

  1. 紙張大小:寬 297mm,高 210mm 兩頁一組的(A4)紙上,如下圖 2 範例所示。
  2. 作品頁數:圖畫需要橫式創作(如下圖 3 及圖 4 所示)。作品內容部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為 32 頁(即 16 組),大專組與教師組為 48 頁(即 24 組)。另外,作品之封面、封底、封面內頁、封底內頁、版權頁等不包含在作品內容之頁數範圍,創作團隊請另外設計。(更多繪本參考範例請逕自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頁瀏覽  http://tmec.ntou.edu.tw/bin/home.php)
    圖 2 作品紙張規格示意圖(1 組 = 兩頁)圖 3 橫式紙張創作示意圖(1 組 = 兩頁)圖 4 橫式紙張創作示意圖(1 組 = 兩頁)
  3. 文字處理方式: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圖稿上,另行浮貼一張描圖紙,再將故事情節的文字配置於描圖紙上(不得將文字直接描繪/書寫於作品上)。(建議可另行印製影本,並將文字書寫於作品影本上一併寄送,將更為清楚)。
  4. 作品裝訂:將作品依序排列(建議可用反覆黏貼式標籤紙協助標式頁數)妥善包裝後再行寄送(建議可以透明紙、厚紙板保護)。
  5. 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電腦繪圖…皆可),作品僅限於平面創作。

(三) 作品內容

  1. 透過正確海洋科普觀念的傳達,鼓勵教師們應用簡易圖像與文字的結合,和學生們來場正式課程外的腦力激盪,再將這激盪產生的火花融入課堂教學中,讓師生們能更進一步了解現今海洋普通科學的種種議題及面向。故參賽者需說明作品介紹(設計理念、故事簡介等)及教學應用方法(國小、國中組 200-500字、高中職組 500-800 字、大專及教師組 800-1000 字),創作主題亦可參考附件 1 「九年一貫課綱-海洋教育分段能力指標對照表-摘錄『海洋科學』、『海洋資源』內容」及「十二年國教課綱-海洋教育議題之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摘錄『海洋科學與技術』、『海洋資源與永續』內容」。
  2. 作品寄送時請自行做好保護措施,如因參賽人未做好保護措施,導致作品於寄送過程中毀損,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三、 須繳交文件及資料

  1. 每件投稿作品均需填寫報名表(國小組、國中組附件 2 ,高中職組附件 3 ,大專、教師組自行報名參賽附件 4 )、作品內文附件 5 及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 6 各一份,併同參賽作品原稿一件及彩色複印版一件(彩色複印版建議於辦理初選後由縣市端印製),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基隆市 20224 中正區北寧路 2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游嬿鈴小姐收」,郵寄信封正面應註明「海洋科普繪本徵選」。
  2. 繳件截止日期為 106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3. 資料填寫不完整、規格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4. 得獎作品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隨件附上新臺幣 60元之郵票及回郵信封,承辦單位統一以掛號方式寄回。

四、 評審與獎勵

  1. 由承辦單位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教師組等五組,聘請專家學者組成海洋科普繪本評選委員會,分複選與決審兩階段進行審查,複選通過者始進入決審。
  2.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獎金金額逾新臺幣 1 萬元者,預扣 10%之稅額。另獎金僅頒發予學生,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感謝狀以資嘉勉):
    • (1)特優-每組各 2 名,新臺幣 2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2)優等-每組各3名,新臺幣1萬2,000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3)佳作-每組各 3 名,新臺幣 6,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3. 大專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
    • (1)特優-各 2 名,新臺幣 3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2)優等-各 3 名,新臺幣 2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3)佳作-各 3 名,新臺幣 1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4. 教師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
    • (1)特優-各2 名,獎牌乙面,並函請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
    • (2)優等-各3 名,獎牌乙面,並函請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
    • (3)佳作-各3 名,獎牌乙面,並函請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
  5. 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或在各組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6. 針對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頒發感謝狀及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

五、 著作使用權事宜

  1. 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利用(包括公開傳輸),其著作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
  2.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

六、 注意事項

  1. 作品須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已公開發表或違反著作權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若有獲獎則追回該作品之獎項、獎金;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因填寫資料錯誤而無法通知相關訊息時,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2. 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將不列入評選,承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3. 國小組、國中組:每縣(市)提送之參賽作品每一組至多 5 件(即分別國小組至多 5 件、國中組至多 5 件,不得兩組合併 10 件計算,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
  4. 高中職組:以校為單位進行組隊報名,每校至多 1 件。
  5. 大專組、教師組:每人(組)僅限參賽 1 件作品,重複送件者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6.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承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或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與補充之。

海洋科普繪本徵選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說明
主題設定與故事創思 25 封面、主題與故事內容的整體性,故事具獨創性、啟發性與完整性。
版面配置、構圖與色彩 25 整體構圖、色彩、技法、版面編排設計等。
內容適切與知識正確 30 作品內容切合閱讀對象,並提供正確的海洋科普知識。
文字表現流暢動人 20 故事表達具吸引力,能觸動人心,閱讀引發興趣。
合計 100

備註:

  1. 參賽之繪本需符合徵選之主題『海洋科普教育』。
  2. 參賽之繪本繳交資料需完整,始得進入徵選程序。
  3. 參賽之繪本內文以中文創作(請以正楷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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