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繪童話」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臺北繪童話」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總獎金: 23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30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7208889分機7234、02-27844188分機5118

主辦單位Email:hcc306124@ftis.org.tw

Color for Taipei ! 臺北市公開徵選環境教育繪本了!

你關注環境議題且文思泉湧嗎?
你想說出臺北的故事嗎?

我們正在尋找傳遞尊重環境、發現臺北的繪本創作者,透過圖文觸動每個人心。
這次徵選總獎金超過20萬元整,更有機會將作品推廣到校園、圖書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等,並在環保署全國繪本嘉年華會上展出喔!

☆ 徵選主題:

以切合在地生活的環境議題出發,由參賽者擇一創作。

1.生活環保:生活中的環保故事,舉凡生活智慧、節能減碳、永續利用等議題。

2.自然保育:臺北市中有許多動植物棲息,畫出你的觀察吧!

☆ 報名方式: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6月30日(二)截止

2.收件方式:以郵戳或主辦單位收件日期為憑

3.繳交內容:請完整繳交以下資料完成報名,資料不齊全者(含作品毀損),主辦單位將以電話通知於3日內完成補件,若無法及時補件者,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1)參賽報名表(附件一)
(2)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附件二)
(3)切結書(附件三)
(4)參賽作品(裝訂成冊之彩色樣書乙份)
(5)投件封面(附件四)

4.送件地點: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 徵選對象:

邀集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參賽作品若為共同創作者,所有創作人須個別簽立參賽同意書;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未滿20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參賽同意書。

☆ 獎勵方式:

得獎者將於頒獎典禮上得知,並公告於主辦單位官網;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辦理。

獎項 名額 獎勵 參與環保署活動(詳見繪本推廣)
金獎 1名 獎狀一紙及獎金新臺幣10萬元
銀獎 1名 獎狀一紙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
銅獎 2名 獎狀一紙及獎金新臺幣3萬元
優選 2名 獎狀一紙及獎金新臺幣1萬元

☆ 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尺寸平面大小、材質、形式不拘,若有使用圖片,需取得授權許可;內頁以4的倍數製作,至少12頁(不含封面、封底頁及蝴蝶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符合圖畫書形式要件。

2.為維繫比賽公平性,作品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筆名)。

3.參賽毋需繳交原稿,樣書版本規格與原稿相同,一律繳交彩色樣書乙份,審查後不予歸還。

4.不限投件數,須為符合主題、著作權法且尚未出版、獲獎、經媒體報導宣傳之原創繁體中文作品,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經檢舉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有權撤銷終止資格,對已領取之獎勵,則予以追回。
(1)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2)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著作權不明者。

(3)不可為非單一作品之集結。

(4)不可同時參與其他相同性質競賽。

(5)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

☆ 評選方式:

針對2大主題統一評選之方式辦理,籌組專家學者評審團, 4大評分標準綜合評分如下說明。

項次 評分項目 配比 內容
1 主題切合性 40% 作品名稱與內容切合徵選主題。
2 構圖與美感 30% 繪圖技巧、配色、整體視覺構圖。
3 圖文表達力 20% 內容流暢完整具教育啟發性。
4 戲劇張力性 10% 內容須具戲劇張力,可供後續改編舞臺劇表演或說故事宣傳等使用。

☆繪本推廣:

1.金獎、銀獎、銅獎獲奬者將代表臺北市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全國繪本嘉年華會,擬於109年11月辦理。

2.為推廣臺北市環境教育,將媒合得獎作品至校園、圖書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等單位。

3.獲奬者須同意主辦單位得將上述權利轉授權使用於非營利行為之教育推廣、展示、研究等活動。

☆聯絡資訊: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陳宥伶小姐 02-27208889 分機7234
(財)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邱心淳小姐 02-27844188 分機5118

☆注意事項:

1.作品有抄襲、臨摹、冒名頂替、損及他人權利、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或是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等規定的情形,經查證後主辦單位可逕行刪除該筆作品,如有入圍或得獎,主辦單位亦可逕行取消其資格,並得以追回獎勵。如因涉及不法導致主辦單位遭第三人主張權利,或引發法律責任或損害賠償責任,提供該項創作品之參賽者需自行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相關處理費用)。

2.如參賽作品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進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3.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影像或肖像,請說明作者來源相關資料,並取得著作權使用授權同意書,始完成報名程序。

4.每人/每組投稿件數不限,於參賽期間請勿同時投遞參與其他相同性質競賽,亦不得重複獲獎;若違反上述規定,於評選前發現者,主辦單位得主動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若為獲奬者,其所領取之獎金、獎狀應全數繳回主辦單位,不得異議。

5.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未滿 20 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參賽同意書,若為團隊,請以授權代表之法定代理人代表簽署相關文件。

6.得獎作品皆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邀請得獎者配合辦理繪本推廣活動,含展覽及發表會等方式。

7.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獲獎作品應同意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非營利使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主辦單位並得授權第三人利用,進行電子書、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提供讀者進行免費下載、列印、瀏覽等服務之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制亦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本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8.本獎勵項目依評審委員評審決定,各獎勵項目及獎項皆可能從缺。

9.參賽者需自行確認填寫資料均為正確,如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活動訊息無法通知或獎項無法送達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亦不受理補發申請。

10.參賽者在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將依照活動所需,並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下,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如有利用電腦或網路漏洞,進行違法活動公平舉辦之原則,主辦單位可逕行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11.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領獎時需檢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團體創作得獎者,請依報名表填寫主要創作者交付),以便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作業;如得獎者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或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10%稅額。)

12.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勵分配。

13.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

14.本徵選說明及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於參與本徵選之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更多報名相關資訊,如簡章所示,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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