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Call 科普創意松」科普短片徵件

「Open Call 科普創意松」科普短片徵件

 總獎金: 700000

最高獎金: 8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11-16

主辦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77-4249分機259(白小姐)、02-2577-4249分機293(林小姐)

主辦單位Email:rubypai@mail.tca.org.tw

活動緣起

為增進全民科學素養及理性思維能力,推升科普人才及創意動能,國科會「Open Call 科普創意松」把科普創意孵化的過程比擬為一場馬拉松,透過「科普創意提案徵件」及「科普短片徵件」雙競賽之舉辦,期待從校園挖掘兼具社會創新與科學普及思維的跨域人才!

「Open Call 科普創意松」科普短片徵件

「科普短片徵件」透過科普短片徵集,期待校園學子發揮影音企畫製作能力及科學轉譯能力,以影音形式擴大科學知識之傳播,間接激勵學子們學習以科學視角看待生活、實踐以及思考問題背後的意義,引發大眾更多對於科學的關注,將科普精神落實在日常生活!

一、徵件對象與資格

參賽資格

  1. 高中職、大專院校(含專科學校及碩博士)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自學生)皆可報名,並區分大專組與高中職組評比。
  2. 不限本籍生或外籍生,惟參賽者須提供團隊學生在學身分證明,外籍生須檢附我國在學證明文件及居留證證明文件。
  3.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報名,每隊人數上限6人,並推派一位為報名團隊代表人,指導老師不列入組隊上限人數計算。
  4. 可跨校或跨科系組隊,但團隊全員(除指導老師外)需全數為在學學生。
  5. 可以一隊提多案,並無限制。

參賽組別

1.大專組

含全國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碩博士班、專科學校、四技及二技之在學學生

2.高中職組

含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

(註:參賽團隊全員之學籍隸屬於同一組別,可跨校或跨科系組隊報名,但不開放跨學籍組隊報名)

二、作品規格

影片主題

自訂。惟須以「科學」相關議題為發想,凡可讓社會大眾觸及更多生活化科普知識的題材皆不設限,個別參賽作品之主題可延伸自訂。

影片規格

  1. 影片類型:劇情類及非劇情類,以動畫或實景人物呈現皆可。
  2. 影片長度:全長3分鐘以上,8分鐘以內。
  3. 影片名稱:請以「報名產生之流水編號-影片名稱-Open Call科普創意松」格式命名。
  4. 作品介紹:為創作發想、影片主題或劇情大綱介紹,限中文300字以內。
  5. 作品格式:拍攝手法不限,需為橫式拍攝,以avi/wmv/mov/mp4 等可上傳YouTube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HD 畫質 1080p)(含)以上,輸出比例16:9。
  6. 其他:
    1. 須附上中文字幕。
    2. 須於片中註明:片名、工作人員名單、引用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
    3. 限在國內、外未公開發表,亦未曾得獎之原創作品。
    4. 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 (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
    5. 作品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損及機關形象。
    6. 影片片頭或片尾須加上創用CC授權標示: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7. 音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需出具授權書),
      或選用「創作 CC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音樂,
      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8. 參加者於報名時須繳交「智慧財產權聲明暨授權書」。

三、報名及收件說明

徵件時間

自徵件須知公告日起至10月31日(一)下午6時止完成網路報名及完整資料填寫。

自徵件須知公告日起至11月16日(三)下午6時止完成網路報名及完整資料填寫。

收件說明

報名須上傳及填妥下列資料

  1. 須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平台,標題設定為「報名產生之流水編號-影片名稱-Open Call-科普創意松」,瀏覽狀態設為「不公開」。
  2. 參賽資格佐證文件:
    1. 【參賽成員全體之學生證明】:請正反面掃描或拍照成圖檔上傳至報名指定欄位。
    2. 【智慧財產權聲明暨授權書】:同一團隊提供乙份即可,請團隊全員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成圖檔上傳至報名指定欄位。

注意事項

  1. 相關附件資料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2. 報名時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資料以利主辦單位作業。
  3. 報名或提交作品時文件不全、規格不符者,主辦方得通知並限於3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或補正不全者,主辦方得不受理。

入圍須知

入圍團隊提醒事項

  1. 如獲入圍,執行單位預計將於2022年12月以電話及E-mail同步通知團隊聯絡人,入圍團隊須於指定日期前,以掛號或快遞郵寄以下資料至活動小組。
  2. 若未依期限繳交資料之入圍團隊,視同放棄入圍資格。

入圍團隊須於時間內繳交以下資料

  1. 智慧財產權聲明暨授權書正本(報名代表人須親筆簽名並蓋章)。
  2. 完整檔作品數位檔案,檔案名稱為「報名產生之流水編號-影片名稱-OpenCall-科普創意松」,影片長度5分鐘以內,以avi/wmv/mov/mp4等格式,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 (HD畫質1080p)(含)以上,輸出比例16:9。並燒錄於光碟中。
  3. 團體照1張(解析度300dpi以上之JPG檔,並燒錄於光碟中)。
  4. 劇照3張(解析度300dpi以上之JPG檔,並燒錄於光碟中)。

四、獎勵方式

(一)大專組

  • NSTC科普金像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盃或獎狀
  • NSTC科普銀像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盃或獎狀
  • NSTC科普銅像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盃或獎狀

(二)高中職組

  • NSTC科普金像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盃或獎狀
  • NSTC科普銀像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盃或獎狀
  • NSTC科普銅像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盃或獎狀

(三)特別獎:

  • 最佳動畫獎: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
  • 最佳科普精神獎: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
  • 未來新星獎: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

(四)入圍:

經入圍但未進入前三名之參賽者,頒給入圍證書。

(五)指導老師獎:

  • 針對大專組/高中職組前三名獲獎團隊(或個人報名者)之指導老師頒發獎金新臺幣5,000元及感謝狀(每支獲獎團隊頒發乙名)
  • 所有參賽團隊(或個人報名者)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

(六)所有獲獎作品皆有機會透過國科會相關科普計畫及平台進行後續推廣曝光

(七)所有獲獎團隊皆須配合參與成果展示

(八)所有參賽團隊均可於報名成功後,向主辦單位申請參賽證明電子檔

(主辦單位將於報名結束後,一定期間內公告受理申辦)

五、評選標準

1 主題契合性

參賽作品對於科學之理解與轉譯是否到位/主題內容是否充分融入科學內涵與科普精神

2 創新性

劇情構思是否具巧思/表現方式是否讓人印象深刻/是否擁有創新的故事敘事能力

3 技術展現性

影片完整度/拍攝手法及後製技術成熟度/背景音樂與音效

4 議題延續性

劇情議題之規劃是否具有未來持續製播之延續性/是否有機會發展成系統性主題

5 視覺風格

影片整體視覺效果與及風格設計

六、活動時程

報名

自公告受理報名之日起至2022/11/16(三)下午6時

活動官網線上報名,須完成報名資料填寫及參賽資格佐證文件上傳

初審

2022年12月中旬前

入圍團隊資料繳交

2022年12月中下旬

主辦單位將於初審結束後,以電話及E-mail同步通知入圍團隊,入圍團隊須於指定日期前,以掛號或快遞郵寄繳交指定份數之完整檔作品數位檔案。
未依期限繳交資料之入圍團隊,視同放棄入圍資格。

決審

2023年1月

公告獲獎名單

2023年2月中

於活動官網公告獲獎名單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示

2023年3月中下旬

獲獎團隊須配合成果展示,時間與場地待後續公告通知

七、聯絡窗口

執行單位:

台北市電腦公會

電話:

02-25774249分機259鄭先生 / 分機973李小姐

02-2577-4249分機259(白小姐)、02-2577-4249分機293(林小姐)

Email:

jordan_cheng@mail.tca.org.tw

rubypai@mail.tca.org.tw

八、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為原創作品、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上述事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參賽、入圍資格或得獎之權利,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審查項並公告之。如造成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此外,參賽者不得一稿多投,如有一稿多投之情事,一經發現,無論是否已公布名次,皆喪失競賽資格。
  2. 報名或繳件於7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確認電子郵件,若無收到,請來信或來電查詢。
  3. 參賽者須保留原始檔案,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且自行負擔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
  4. 參賽影片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得之獎項。
  5.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於通知期限內未修正。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6. 參賽者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事實且正確,且不可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為原創作品、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上述事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參賽、入圍資格或得獎之權利,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定,除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其他異議。
  8. 基於宣傳需要,參賽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參加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9. 參賽者須簽署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有權永久無償利用因參與競賽提供之資料內容,如計畫書、簡報、商業模式或影片等,無論為何種形式之著作財產權及衍生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於國內外公開播送、公開放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製作為 DVD 光碟片等)。
  10. 得獎者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對本活動因參與競賽提供之資料內容,如計畫書、簡報、商業模式或影片等,無論為何種形式,進行修改或重製,主辦單位取得參賽得獎影片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推廣,且包括但不限於網站暨各社群媒體(例如電視、Facebook、Line、YouTube等)進行推廣播放。
  11. 得獎團隊須提供一名主要負責人(預設為團隊代表人)進行領獎與所得稅扣繳之執行。且得獎團隊須於指定時間前繳交所有獎金領取相關文件及資料,以便核發獎金;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之文件、資料不完全者,得撤銷其得獎資格。
  12. 本競賽之得獎人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10 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 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 20%之稅金。)
  13.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4. 主辦單位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 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參賽者或其他成員之個人資料。不同意蒐集處理其個人資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該參賽者入圍或得獎資格。
  15.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6. 主辦單位將視參賽作品之數量,保留調整獎項與數量之權利。
  17. 主辦單位有調整本辦法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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