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設計競賽

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設計競賽

 總獎金: 3000(CNY)

最高獎金: 2000(CNY)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6-30

主辦單位: 三水區司法局三水區普法辦

主辦單位電話: +86-0757-87761271

主辦單位Email:sspf@ss.gov.cn

還在悲傷空有腦洞想法無人理解?還在感慨明明可以靠才華吃飯卻要靠顏值?……
現在你的機會來了!!!
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是什麼樣子?
叫什麼名字?

這是實現你絕佳創意的最好時機!這裡可以盡情發揮你的想法!這裡可以無限施展你的才華!
還等什麼 快來參與吧!!!

為進一步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影響力、親和力和感染力,打造三水法治文化品牌,現向社會各界徵集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

01 活動時間

2021年6月8日至7月下旬

02 主辦單位

三水區司法局、三水區普法辦

03 徵集對象

本次徵集活動面向全社會,凡崇尚法治、關心支持和熱心參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廣告製作公司、文化傳播公司、自媒體公司、設計公司、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及愛好設計、創作的社會各界人士。

04 作品要求

( 一 )作品內容。吉祥物要圍繞法治宣傳教育主題,具有三水地域文化特色。作品設計要兼具法治內涵和藝術美感,創意新穎、色彩明快,形象生動活潑,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別、年齡段人群的普遍接受。具備較高的辨識度,包含“三水普法”清晰字樣。後續延展性強,適合新媒體宣傳和傳統媒體宣傳的各種用途,便於深化設計和推廣運用。一組動漫形象不超過4個。

( 二 )作品形式。作品由圖案和說明組成。作品圖案以JPG電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600*800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於2MB,註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手繪作品可郵寄或自行送達,或用相機、手機拍下清晰圖像後發送,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稿( 如AI、CDR、PSD、PNG等格式 )。作品說明包括創作理念、寓意等內容,字數控制在500字以內。

05 作品提交

( 一 )應徵者需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形象應徵登記表》。應徵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機構公章。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 二 )應徵者需將《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形象應徵登記表》掃瞄成電子版,連同應徵作品一併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 sspf@ss.gov.cn )。一張應徵登記表對應一件作品。郵件標題註明: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徵集,正文體現投稿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 三 )手繪作品可連同《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形象應徵登記表》郵寄或當面投稿。地址: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沙頭大道一號區司法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聯繫人:范小姐,電話:0757-87761271。

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形象應徵登記表

掃瞄二維碼下載

06 活動階段

( 一 )作品徵集階段。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徵集者按照要求對設計作品進行投稿,三水區普法辦工作人員及時與徵集者確認投稿情況。

( 二 )網絡投票階段。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社會公眾可通過關注“三水公共法律服務公眾號”對心目中的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進行投票支持。網絡投票結果佔比40%。

( 三 )專家評審階段。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由專家評審組委會進行評選,佔比60%。

( 四 )結果公佈階段。綜合網絡投票和專家評審結果,確定1個作品為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基礎作品。根據實際情況,由主辦方和設計者共同修改完善基礎作品,最終確定為三水“法治宣傳吉祥物”。2021年7月下旬通過“三水發佈”“三水新聞”“三水公共法律服務”微信公眾號等主流官方媒體對評審結果進行對外公佈。

07 獎項設置

  • 採納獎1名,獎金2000元
  • 入圍獎5名,獎金各600元
  • 優秀作品獎10名,設獲獎證書

08 徵稿說明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主動提交作品設計者,主辦方認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版權歸屬做如下不可撤銷聲明,否則有權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 一 )原創聲明。設計作品是應徵者原創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其他知識產權;該作品未在報刊、雜誌、網站及其他媒體公開發表,未申請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領域。若因應徵者原因導致主辦方被第三人投訴、起訴或索賠,主辦方有權追究應徵者法律責任。

( 二 )獲獎作品知識產權歸屬。所有參賽獲獎作品除作者署名權以外的全部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權:享有對徵集作品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展示、出版和宣傳的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 包括設計者本人 )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作品進行轉讓、複製、轉載、傳播、摘編、出版、發行、許可使用等。

區司法局、區普法辦對所收到的徵集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徵者應自留底稿。因應徵者原因造成應徵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區司法局、區普法辦不承擔責任。

( 三 )其他事項。活動中如果應徵作品數量、質量達不到主辦方評審要求,主辦方可以做出延期徵集、獎項空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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