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6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競賽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6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競賽

報名時間: 2017-10-02 ~ 2017-10-13

壹、依 據:

本聯賽依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19400號函核定辦理。

貳、宗 旨:

健全大專校院棒球運動組織,提升校際棒球運動水準,促進大專校院棒球運動蓬勃發展。

參、組 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三、共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新竹市政府、新北市體育處、桃園市體育處、嘉義市體育處、嘉義縣議會、高雄市政府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棒球委員會、臺北市政府、新竹市立體育場、臺中市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臺北市體育局、新竹市立中正棒球場、臺中市體育處、雲林縣體育處、嘉義縣體育處、高雄市體育處、臺北市棒球協會、新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委員會、新竹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桃園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臺中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雲林縣體育會棒球委員會、嘉義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嘉義縣體育會棒球委員會、高雄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輔仁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中華醫事科大學、國立高雄大學、遠東科技大學、國立政治大學、萬能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大學、東海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大同技術學院、國立體育大學、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真理大學。

肆、球員註冊及報名:

一、日期:自民國106年10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手續:採網路線上球隊註冊及人員報名一次作業,參賽單位於人員註冊期間輸入所屬學校帳號、密碼,即可進入系統開始進行網路註冊及報名作業,依規定報名名額完成線上報名後應列印報名表(含統計資料及競賽報名資料)並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或課外活動組戳章併同競賽活動費之匯票,以掛號郵寄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活動組王士豪收,始完成報名手續。

三、球員註冊資格請依據本規程第柒條規定辦理,則該球員視同未完成註冊。

四、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職員及球員註冊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僅供於彙編秩序冊、成績紀錄及報告書使用,不另作為其他用途。

五、每隊可報領隊1名,總教練1名,教練4名,管理(或訓練員)1名,運動防護員(或訓練員)1名(隊職員之中至少要有1名是學校教職員工);球員(含隊長)公開組30名(打擊順序表至多登錄25名球員),一般組24名。

六、費用: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新台幣3,000元整(請用郵局匯票,抬頭書寫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七、大專體總地址:臺北市中山區〈10489〉朱崙街20號13樓。
電話:(02)2771-0300*25
傳真:(02)2771-0305
網址:web2.ctusf.org.tw
電子信箱:hao760514@mail.ctusf.org.tw

伍、比賽日期、地點:

一、預賽:
(一)公開男生組第一級:106年11月底起假新竹市立中正棒球場、嘉義市立棒球場、嘉義縣立棒球場、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棒球場及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棒球場舉行。

(二)公開男生組第二級:106年12月起假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棒球場、國立高雄大學棒球場及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棒球場舉行。

(三)公開女生組:依報名情況於各分區辦理。

(四)一般組:106年11月中旬起於各分區舉行。

縣、市名稱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第四區 基隆市 桃園市 苗栗縣 嘉義縣、市 臺北市 新竹縣、市 臺中市 臺南市 新北市 彰化縣 高雄市 宜蘭縣 南投縣 屏東縣 花蓮縣 雲林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第一區:陳汝俊老師 第二區:龔榮堂老師(國立體育大學) 第三區:張敬堂老師(東海大學) 第四區:黃俊彥老師(真理大學)

二、複、決賽:

(一)公開男生組第一級於107年01月起假新北市立新莊棒球場、臺北市天母棒球場或新竹市立中正棒球場等舉行(配合電視轉播)。

(二)公開男生組第二級於107年03月起假新竹市立中正棒球場、新竹市立虎林棒球場、高雄市立立德棒球場、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或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棒球場等舉行。

(三)一般組全國總決賽於107年03月起假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或東海大學棒球場等舉行。

陸、參加單位:

一、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得組隊報名參加。

二、每校每組限報名壹隊。

柒、參賽資格:

一、 選手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日、夜間部或研究院(所)學生,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均應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為限。(不含選讀生、旁聽生、空中補校生、進修補校生、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

(二)凡曾具有職業棒球球員身分者,不得參加本項比賽。

(三)登記公開男生組第一級之參賽運動員,參賽年齡限定 25 歲以下(即 199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間出生者);其餘身分之參賽球員不受此限。

二、教練資格:凡報名公開男生組第一級之教練(含總教練),應持有A級教練證照(訓練員應持有B級教練證照以上);凡報名公開男生組第二級之教練(含總教練),應持有B級教練證照以上(訓練員應持有C級教練證照以上);凡報名公開女生組及一般組之教練(含總教練),至少要有1名應持有C級教練證照。

三、競賽分組:公開男生組第一級、公開男生組第二級、公開女生組及一般組。

(一)公開男生組:

1、第一級參賽資格(以16隊為限):
105學年度大專校院棒球運動聯賽取得公開組第一級參賽資格之隊伍。
【註】報名截止後,如遇報名隊數不足時,由次一級名次依據上學年度成績遞補。
2、第二級參賽資格:
○1 大專校院競技運動相關系所學生或運動績優生。
○2 開放參賽。
(二)公開女生組:開放參賽。

(三)一般組:限一般系所學生參賽。

〈附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一般組:

  1. 曾參加高中棒球聯賽硬式木棒組獲前24強球隊之球員及鋁棒組獲前16強球隊之球員。
  2. 曾具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
  3. 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入學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五年制(以下簡稱五專)之學生。
  4. 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5. 曾具社會甲組球員資格者。
  6.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入選各競賽種類之國家代表隊運動員,唯身心障礙比賽之國家代表隊,不涉及競賽規程第七條第三款第三目第一至五項者,得參加一般組。
  7.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認可之國際比賽,或列有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
  8.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或教育部升學輔導指定盃賽最優級組前八名運動員。
  9. 前述「大專校院競技運動相關系所」係指下列系所:

詳細內容請見簡章


相關連結:

  • [wpfilebase tag=file id=248 tpl=idea-show /]

相關檔案: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錦標賽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