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發現中科之美」美力攝影比賽

得獎作品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發現中科之美」美力攝影比賽

 總獎金: 23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2-10

主辦單位: 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183549(孫先生)

一、活動宗旨

中部科學園區包括台中園區、后里園區、虎尾園區及開發中之二林園區和中興園區共計五處,台中園區位於台中市大雅區及西屯區,面積466公頃;后里園區位於后里區東南隅鄰近后里區及豐原區交界處,包括后里基地及七星基地二塊基地,面積255公頃;虎尾園區位於雲林縣虎尾鎮高鐵特定區旁,面積97公頃;二林園區位於彰化縣二林鎮東北側,包括原台糖萬興農場及台糖大排沙農場,面積631公頃;中興園區位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都市計畫區內南核心區,面積約36.58公頃。

在中部科學園區範圍內,除了展現科技業的建築美學,也呈現園區從業人員努力投入職場的勤奮臉孔,同時亦融合社區人文風土、園區動植物生態系等景觀,隨著四季的遞嬗,這些融合科技、人文、生態等環境之美的景緻,值得關懷中科的所有人一起去發現。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長久以來致力於園區環境景觀的營造,特舉辦『發現中科之美』攝影比賽,期盼以親身體驗探索中科園區科技建築美學、員工臉譜、在地人文、歷史風采、特色景觀、自然生態等中科園區的環境。希望藉由攝影作品發現中科之美,並可增進參與者更深入對中科多元面向的體驗與了解。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及主辦單位: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二)承辦單位:臺中教育大學

三、參賽資格

(一)不限國籍,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二)參賽者未滿20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三)參賽組別:

1. 一般民眾組。

2. 中科園區組(報名時請註記園區單位名稱)。

註: 兩組之全部參賽作品一起納入綜合評選出首獎、銀獎、銅獎、佳作等獎項;特別獎則將從兩個組參賽作品中分別選出,中科人項目僅限中科從業人員。

四、攝影範圍及主題

(一) 攝影範圍以中部科學園區所轄基地為限,包括台中園區、后里園區、虎尾園區、二林園區、中興園區(南核心區)共計五處。

(二) 中科園區內之美感體驗為主題,並展現中科園區特色,提升對中科園區的認同與關懷,或能感動人心的題材均可,包括1.園區景觀建築、園區生態及環境教育、2.中科人(展現職場之身影,僅限園區從業人員。)、3.幸福婚紗及上鏡佳偶(綜合評比,並以作品主角為給獎對象,必需結合園區公共藝術作品、景觀)、4.親子家庭(展現親子,必需結合園區公共藝術作品、景觀)。

五、拍攝時間

應為截稿日前2年內所拍攝之作品。

六、作品規格(今年度台灣攝影比賽之規定)

(一)參賽作品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12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0*2400pixel以上,格式為JPG、PNG或TIFF檔(如低於1200萬畫素,視為作品格式不符合規定;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瞄為12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

(二)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或傳統相機120以上之彩色正片規格,並將作品沖洗成8*12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上一起檢附參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作品拍攝以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皆可,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數位檔案勿縮小。作品必須以單張呈現,不得組合、連作、格放、疊片、翻拍拷貝及電腦合成,並備份燒錄成光碟。

(四)參賽者投稿作品數量沒有限制,惟每件作品應填妥報名表1份,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七、評審辦法及標準:

(一)評審方式:

1.初審:由承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2.決審: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就全部參賽作品綜合評選優秀作品(含首獎、銀獎、銅獎、佳作)。上開得獎名單將同步於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網站中公佈。

(二)評分標準:

1.初審:採資格審,資料不齊全者或未依徵選規格投件者則不納入決審資格內。

2.決審:主題內容30%、創意與情境表現30%、攝影技術20%、原創與理念20%。

(三)特別獎:

未獲首獎、銀獎、銅獎、佳作之參賽作品,將以評審推薦之方式就兩個組的參賽作品分別酌選頒發特別獎,以資鼓勵。類別包括四、 (二)之各項攝影主題或圖文並茂者(將攝影作品主題或圖像故事輔以文字詮釋或抒情寫意者)。

八、收件方式

(一)收件地址:參賽者請將作品(沖洗並黏貼於作品表之照片及光碟)裝袋,得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台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信封上請註明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發現中科之美』攝影比賽)。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2月10(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本局收件人員之簽收時間為憑)。

(三)收件內容:

1.參選作品沖洗成8*12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並黏貼於作品表。

2.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

3.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

九、比賽時程

收件 :即日起至108年12月10日截止

初審 :108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決審 :108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

頒獎 :108年12月底前於中科管理局網站公布得獎名單,舉辦頒獎典禮。108年12月底前辦理完成

十、獎勵辦法

(一)獎項

  • 首獎:1名,獎金10萬元整,獎座乙座。
  • 銀獎:1名,獎金5萬元整,獎座乙座。
  • 銅獎:1名,獎金2萬元整,獎座乙座。
  • 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3仟元整,獎狀乙紙。
  • 特別獎:15名,每名獎金2千元整,獎狀乙紙。

(二)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得依參賽作品情況酌予調整給獎數額或評定獎項從缺。

(三)獲選名單將公布於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機關發函通知得獎者。各項獎金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詳細閱讀活動辦法,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含實體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

(二)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比賽攝影主題及規格,且未曾獲獎或參與其它比賽之作品,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攝影內容含有色情、裸露、血腥、獵奇等成份及違反法律與社會善良風俗之參賽作品,將不予評審並直接取消資格。

(三)參賽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及原創著作權,且未曾公開發表。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反前述之規定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得獎者將以電話及專函方式通知(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並於12月底前辦理公開頒獎。得獎者如未能於頒獎當日出席者,應於指定日期內洽主辦單位領取,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領取,同時應出示可資證明得獎人及委託人之身分證件供主辦單位核對。

(五)投稿作品請參賽者彌封完整及善加包裝。如於郵寄途中發生參賽作品延遲、遺失、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六)參賽者應詳細閱讀活動辦法,並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各項資料,且需親筆簽名蓋章,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七)參賽作品需完整填寫參賽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資料送出後不得更改,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八)得獎者應於公布指定日期內領獎,並應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稅款(得獎人個人所得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需先扣繳10%個人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金額,皆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所得稅)。

(九)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所有,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做為公開展示及宣傳使用,不另致酬。

(十)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使用參賽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本活動相關事項(如:通知、辨識、聯絡、紀錄及申報稅款等)。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二、洽詢方式:

(一)活動洽詢電話:04-22183549 孫先生(承辦單位)

聯絡組室 營建組 建築工程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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