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城市的人文風景與空間創意攝影大賽

創意城市的人文風景與空間創意攝影大賽

 總獎金: 29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2022-09-01 ~ 2022-10-15

主辦單位: 崑山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

主辦單位電話: 06-205-0630

主辦單位Email:hlshu@mail.ksu.edu.tw

創意城市的創意活力,為人文風景與空間創意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未來視野。藉由影像與創意,捕捉城市空間文化的創造與詩意的城市創意空間氛圍,呈現城市動人的創意活力特色以及感動人心的空間風景,塑造新的城市活力與創意美學。

一、 主辦單位:

崑山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

二、 協辦單位:

崑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企劃推展組。

三、 攝影主題:

創意城市人文風景、空間文化與創意美學。

四、 參加對象:

高中職、公私立大學院校、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含專科)之學生。

五、 稿件規定:

本次比賽採「組照」方式徵件,一組請訂定一個作品主題名稱,依主題繳交一組4件之系列作品,內容須有空間情境與意象;報名組數不限。

六、 投稿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24:00截止收件。

七、 作品規範:

(1) 本次參賽作品皆須為數位檔案,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或手機所拍攝之相片。

(2) 所有作品請保留原始檔。

(3) 上傳之每張參賽照片檔案大小必須在調整至5MB以下,須為 JPG 檔格式,單張尺寸至少2400*3600像素長寬以上,300dpi。作品不得添加任何註記及浮水印。

(4) 每組作品應配合至少200字以上的創意主題、場景及概念說明。

八、 得獎獎項:

(1) 大專院校組 : 金獎1名8,000元/獎狀、銀獎1名3,000元/獎狀、銅獎1名2,000元/獎狀、優選10名500元禮卷/獎狀、佳作20名/獎狀。

(2) 高中職組 : 金獎1名3,000元/獎狀、銀獎1名2,000元/獎狀、銅獎1名1,000元/獎狀、優選10名500元禮卷/獎狀、佳作20名/獎狀。

(3) 獎金統一以匯款方式進行核發。

活動期程表:

年度

日期

活動

內容

111

6 月 1 日 (三)

公布競賽

9 月 1 日 (四)

開始收件

10 月 15 日 (六)

截止收件

網路報名及上傳作品電子檔。

10 月 24 日 (一)

公布得獎名單

11 月 5 日 (六)

頒獎

邀請得獎者出席。

11 月 12 日 (六)(暫

定)

作品展覽

活動日期

活動時程

活動安排

活動地點

111/11/5

(星期六)

09:30-10:00

簽到

崑山科大

10:00-10:20

主辦人致詞、介紹主辦單

位、協辦單位

10:20-10:30

主講人演講

10:30-11:00

頒獎

11:00-11:20

邀請得獎團隊參觀空設系

11:20-11:30

大合照

11:30~

賦歸

九、 報名方式:

(1) 比賽資訊請洽「創意城市的人文風景與空間創意攝影大賽」官網。

https://reurl.cc/GxaqyD

掃描QR-Code「創意城市的人文風景與空間創意攝影大賽」官網。

(2) 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24:00前,填寫下表【創意城市的人文風景與空間創意攝影大賽】報名表,將a.報名表 與 b. 一組4張之系列參賽作品進行上傳。上傳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7t8yPWlW96hXbnWktVHMsPL0X-JJHemT?usp=sharing

掃描QR-Code將「報名表 與 一組4張之系列參賽作品」上傳主辦

單位收件網址。下表之報名表以一頁電子檔格式上傳。

(3) 聯繫窗口: 崑山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許浩龍老師 (信箱: hlshu@mail.ksu.edu.tw,電話: 06-2050630)。

【創意城市的人文風景與空間創意攝影大賽】報名表

作品主題

作者姓名

聯絡電話

手機: 電話:

學校與科系名稱

指導老師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作品說明

(200 字)

作品著作權同意書

作品著作權同意書

本人確認參賽作品為本人之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若涉有抄襲或仿冒情事,經評審委員認定裁決後,除取消資格外,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參賽者簽名或蓋章:(電子簽名格式)

十、 評選方式:

將於111年10月中邀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以空間文化、人文風景、創意美學、攝影技巧等為主要評審標準,評選出優秀作品。

十一、 評選結果通知:

將於111年10月24日公佈得獎名單於崑山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系網,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接獲得獎通知後5日內需提供作品原始圖檔供主辦單位印刷展覽,得獎作品由大會統一輸出裱褙,請將參賽作品一組4件照片原始檔放入同一資料夾後壓縮,

並寄至:hlshu @mail.ksu.edu.tw。(資料夾格式:作品名稱_姓名;例如:異想_王小明) ,未於期限內收到正確的檔案時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

十二、 展覽時間地點:

111年11月12日於崑山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展示大廳進行展覽。

展覽將另行再作通知。

十三、 其他參賽規則及聲明:

(1) 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3)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4) 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得獎者需提供個人身分證件/護照/學生證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並至主辦單位之指定地點領取獎品,相關事宜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個別通知。

(6) 參加本活動得獎者係屬所得稅法第14 條第1項第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按中獎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凡參加比賽作品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規定。

(7) 本會有權對入選(含)以上作品有權製作光碟、印刷物、網站、展出及提供本會會員老師教學之用途,不另給酬。

8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作品與資料檢驗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十四、 其他作品及修圖相關規範:

(1)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2)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3) 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4)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挑釁、毀謗、情色、暴力、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5) 參賽作品須附完整標題,能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偽造或誤導照片內容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6)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大賽規範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規範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獎金及獎品;其涉著作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五、 其他條款:

(1) 參賽者同意本競賽將以臺灣之法律管轄,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任何爭議之第一審管轄法院。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與本競賽有關或因之所產生之爭議或案件,其訴訟權、禁制令救濟權、或其他司法救濟與其他程序將被排除,且參賽者於參賽同時即同意表達放棄上述之一切權利。本條款可能受到若干限制。參賽作品若為主辦單位認定為非原創,或內容難以辨認、不完整、受到損傷、不符規則、經過變造、仿冒偽作、產製過程有錯誤,或成品是經由詐騙或偷竊而得,即失去參賽資格。

(2) 於參賽之時,參賽者即同意下列條款:(a)遵從正式規定;(b)評審在與本競賽相關事務上之決定為最終且具約束效力;(c)若參賽者獲得獎項,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其照片、姓名、代表肖像、與/或聲音於任何與本競賽相關之公開或推銷場合,或未來相關之推廣活動,不須另行支付代價或取得同意(除為法律所禁止)。所有獎金相關之稅款、費用、附加費(無論國內外,且包括所得、銷售、進口稅等),一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若得獎人喪失得獎資格、無法聯繫、未於收到得獎通知十日內(如「獎項說明」之說明)回覆主辦單位,或拒絕收受獎項,該獎項將被追回,主辦單位有權單獨決定是否另擇人選授予獎項。

(3) 主辦單位保留驗證任何參賽作品之有效性與原創性,以及驗證參賽者(包含參賽者之身分與住址)之權利,並取消任何未遵守正式規定或以非正當手段干預賽程之參賽者之資格。主辦單位未能及時於比賽各階段執行此權利,不等同放棄該權利之行使。

(4)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權利。

(5) 本次大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大石國際文化有限公司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經理人、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 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6) 若本競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依照計畫運行,如電腦病毒之感染擴散、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或取消、終止、修改或中止本次競賽。若主辦單位經決議取消或終止本次競賽,於檔案管理及內部作業所須的範圍外,主辦單位將不再持有參賽作品之任何權利,且將退還所有參賽者之報名費用。

(7)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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