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經典小鎮「新化.大目降」攝影比賽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台南經典小鎮「新化.大目降」攝影比賽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0-10-01 ~ 2020-10-15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主辦單位電話: 0988-082939

一、 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臺南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三、 協辦單位: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中華南群攝影學會、臺南市攝影學會

四、 活動宗旨:

臺南市「新化區」入選為2020臺灣經典小鎮,新化區原為西拉雅平埔族聚落,舊稱「大目降」,以新化丘陵延伸,為以前山區農人進城交易買賣據點,是個兼具文化、美食、自然生態、體驗及知識的活潑小鎮,更是台南人的後花園。每逢假日期間可見許多遊客造訪。此次攝影比賽特別以「新化‧大目降」為主題,邀請大家一同藉由鏡頭捕捉「新化區」之美,同時希望透過每個鏡頭下不一樣的畫面呈現當地豐富的人文故事。

五、 攝影主題:

1. 以本市獲選交通部觀光局2020經典小鎮之「新化區」為主題,呈現境內之優美景緻。

2. 呈現人們於本次徵件主題境內之之多元、歡樂、幸福之畫面。

3. 本次徵件主題境內之各項活動或主題境內之特有文化、人文、景觀、生態等影像。

六、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七、 限制拍攝時間:

2019年1月1日至收件截止日止,拍攝畫面之地景應於收件時間前未受大幅變動,以利本局後續觀光宣傳,如經查未符合者得以資格不符論。

八、 收件時間: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止( 以郵戳為憑 )。

九、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每件須以相紙沖洗成8*12吋彩色相片( 長邊12吋,短邊不得大於8吋,以相紙放滿為主,不留白邊 ),並詳填「參加表」後浮貼於每件作品背面。參賽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不得電腦合成、翻拍、格放、疉片、裱框、等影像處理,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遺缺不予遞補,連作不收,參賽作品無限張數。

2. 參賽作品須為原始創作之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等,遺缺不予遞補。如為二人以上之共同創作,應由全體作者簽署參加表,若由單一作者代表簽署時,該簽署之作者保證已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本徵件辦法之條款,並經各共同著作人授權代為簽署。

3. 每件作品應於作品後方浮貼報名表,並依實填寫☆之必要資訊,同時繳交作品光碟( 請使用油性筆於封面註明參賽者姓名 ),並將參加表及作品電子檔案燒錄於光碟內,作品電子檔格式需為保留原始拍攝EXIF資訊之 JPG或TIFF 檔案( 每幅不小於2MB ),檔名請敘明投稿拍攝作者、作品名稱、拍攝地點及創作時間( 例:黃OO_新化之美_大目降園區_20200501 )。

4. 參賽作品兩件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須以不同資料夾存放,內含作品檔案及報名表電子檔,資料夾名稱需與參賽作品名稱相同。不同主題之投稿作品請分件投稿,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5. 繳交作品及光碟請依上述相關規定填寫、檢視後擲( 寄 )指定收件地點,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十、 收件地點:

70054 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198號

中華南群攝影學會 秘書處 郭鈜允 收。

TEL: 0988-082939 ( 請於信封註明「新化‧大目降」臺南經典小鎮攝影比賽 )

十一、 活動洽詢專線:

中華南群攝影學會 秘書處 郭鈜允0988-082939。

十二、 獎勵辦法:

  • 金牌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狀1面。
  • 銀牌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1面。
  • 銅牌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1面。
  • 優選:10名,各獲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1面。
  • 佳作:20名,各獲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1面。

十三、 評審辦法及時間:

預訂於2020年10月下旬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進行公開評審。

十四、 得獎公布及頒獎地點: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公布於臺南旅遊網,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十五、 附則:

1. 每主題之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以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得獎作品之原創者須依主辦單位所需出席頒獎典禮,不克出席者應委請代表出席接受頒獎,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 參賽者應確保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含肖像權 ),得獎作品等同讓渡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之所有權利,參賽作品倘牽涉肖像權之情事亦應於投稿前先行取得肖像者同意,如涉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隱私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加表簽署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

3. 未滿20歲之參賽者除需備妥作品規格文件外,另需由法定代理人於報名表併同簽名以表同意參賽。本次所蒐集各項資料利用期間自交件起至活動結束日後1年止;利用對象含本活動辦理及相關業務之需要,參賽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進行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和刪除,為保護個人資料,請協助配合確認個人身分。

4. 得獎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片,並附上得獎作品之JPG檔案( 檔案需為800萬畫素以上 ),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5.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利均歸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所有,並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上映、播送、傳輸、展示、散布、印刷等公開方式利用,或依「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文宣與圖片授權申請須知」規定授權予第三方使用,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6. 獎金採電匯方式發放,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請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提供主辦單位所需文件,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非為專屬授權,得獎者基於行銷臺南觀光原則下有權使用及散布得獎作品。

8.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9. 凡參加本攝影賽者,視同已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並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並於臺南旅遊網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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