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09年嘉有環境教育繪本徵選競賽

嘉義市。109年嘉有環境教育繪本徵選競賽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0-04-22 ~ 2020-06-30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5-2251775轉102(凃小姐)

一、 活動目的:

為增進孩童的環境保護知識,希望藉由選出適合老師和家長與孩童共同閱讀的優良環境教育童書,鼓勵參賽者採用嘉義在地環境為故事背景,透過生動、有趣繪畫及淺顯易懂文字敘述,培養孩童環境覺知與敏感度、環境概念知識以及環境價值觀與態度,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進而力行生活環保,讓環境教育往下扎根,啟發珍惜家鄉土地的心,並能於日常生活當中實踐,以達到共同維護環境永續之目的。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靖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徵選活動內容:

(一) 參賽資格:

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以個人或團體(至多 5 人)方式報名參賽,年齡不限。

(二) 創作方向:

1. 結合嘉義市在地文化特色與環境教育八大領域(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為創作方向。
2. 內容能啟發讀者對於環境議題的關心、認識與行動。

(三) 閱讀對象:適合國小三年級以上閱讀,國小三年級以下親子共同閱讀。

(四) 作品規格:

1. 內容需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
2. 應徵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3. 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創作,依作品之屬性可酌加注音符號。
4. 作品尺寸為 A4 規格,內頁 22 頁以上,30 頁以下(不含封面、封底頁及蝴蝶頁)。平面大小單頁不超過 A4,直式規格(高 29.7cm*寬21cm) 橫式規格(高 21cm*寬 29.7cm),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形式要件。
5. 若有使用圖片,需取得授權許可。
6. 運用素描、圖畫、漫畫、圖片、照片等各種平面素材,不拘型式,唯不得使用立體物品(如立體紙雕、實物拼貼等)製作,並請單面繪圖。
7. 彩色影印樣書須包含故事文字及編頁碼,圖面應力求清楚,直、橫式均可,且樣書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
8. 手繪與電腦繪圖報名作品皆須檢附作品光碟(圖稿 jpg 檔以及樣書 pdf 檔),且電腦繪圖作品檢附檔案格式限制繪圖版面不得小於 A4,且檔案解析度至少 350 dpi 以上。

(五)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109 年 4 月 1 日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
2. 請上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下載報名簡章及相關附件,並於列印簽名後連同徵選作品一同寄回。
3. 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或親自送達。
(1) 郵寄處(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60045 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 184 號 5 樓 收件人:凃喬薰小姐(05)2251775 分機 102
(2) 親送處:
收件地址:60045 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 184 號 5 樓 收件人:凃喬薰小姐(05)2251775 分機 102
4. 寄送資料內容:
(1) 報名信封封面(徵選辦法之附件 3,請黏貼於寄件信封外部)
(2) 報名表 1 份(徵選辦法之附件 1)
(3) 參賽同意書 1 份(徵選辦法之附件 2)
(4) 徵選作品彩色影印樣書 1 份(依徵選辦法三、(四)作品規格說明方式製作)
(5) 徵選作品光碟(圖稿 jpg 檔以及樣書 pdf 檔)

(六) 評選方式

1. 第一階段(程序審查):由本局針對報名資料初步審查檢送比賽之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方向及作品規格,如符合資格將通知參賽者報名成功。
2. 第二階段(委員評選):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及局內長官組成評選小組
進行評選。

表 1: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配分
主題契合性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20
技巧與美感 佈局構圖、色彩、技法等。 25
創意性 內容豐富並具體表現與環境的關聯度、具原創性、啟發 30
編輯完整度 佈局構圖、圖文互動、閱讀順暢性等。 25

(七) 作品評審作業及得獎名單公布:
本創作比賽結果將於 109 年 7 月 31 日前公布,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局保留修改或調整公布時間之權利,得獎名單刊登於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cycepb.gov.tw/)。

(八) 競賽獎勵: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第一名 1 件 獎狀及獎勵金新臺幣 2 萬元
第二名 1 件 獎狀及獎勵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
第三名 1 件 獎狀及獎勵金新臺幣 1 萬元
佳作 1 件 獎狀及獎勵金新臺幣 5 仟元

四、 獲奬繪本推廣說明:

(一) 為擴大獲獎繪本宣傳效益,獲獎繪本將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舉辦之
「109 年環境教育主題活動」,於 109 年 11 月至繪本嘉年華會參展。
(二) 繪本獲奬須將繪本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使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重製方式。
(三)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 獲奬者須同意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得將上述權利轉授權使用於非營利行為之教育推廣、展示、研究等活動。
五、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之報名縣市別為嘉義市,不得重複至其他縣市報名參加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如有重複事實,本人及所屬隊伍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賽者須保證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且為未經刊登且未授權其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交回獎勵金,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未能於本局通知後 3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四)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五)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 10%稅金。
(六) 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獲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獲獎作品奬金。
(七) 本局認為參賽者違反本辦法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將至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勵金。
(八)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事項,本局保留有關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本局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九) 本局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 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五、洽詢方式

倘有問題請洽詢(05)22517752#102 凃小姐。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嘉義市環境教育繪本徵選相關競賽

環境教育繪本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