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106年「國小學生租稅著色彩繪創意比賽」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106年「國小學生租稅著色彩繪創意比賽」

 總獎金: 19500

最高獎金: 22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6-02

一、比賽宗旨:

藉由租稅著色及彩繪創意海報比賽,啟發學生對租稅與電子發票的瞭解,進階發揮聯想將租稅觀念呈現於作品。

二、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三、參賽資格:

就讀嘉義市各國小學生均可參加,每件作品以1人創作為限。

四、作品規格:

低年級組著色圖由本局統一印製並送至各國小學務處或向本局法務科索取(請勿自行影印,數量有限,送完為止),另中、高年級組紙張自備,以4開(約38cm×53cm)為規格,直式或橫式不拘,限以平面手繪,畫具、字體、素材不限。

五、報名方式:

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citax.gov.tw)首頁之活動訊息「106年國小學生租稅著色彩繪創意比賽」下載報名表。

六、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一)以郵寄或專人送至本局法務科教育宣導股,收件地址:嘉義市中山路154號,聯絡電話:2224371轉164黃先生。
(二)掛號郵寄:106年6月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三)專人送件:即日起至106年6月2日下午5:30截止(上班日)。
備註:有關低年級組著色圖,請依本局提供圖稿著色,自行影印者恕不受理。

七、評審及評分標準:

(一)採收件評審,參賽作品由本局彙整後,聘請專業人士評選。
(二)評分標準:內容創意占40%、色彩構圖占40%、技巧表現占20%。

八、獎勵辦法:

(一)每1位學生送交參賽作品限1件,並可獲贈宣導品1份,若宣導品送完,另以等值宣導品贈送。
(二)參賽學生:分為低(1、2年級)、中(3、4年級)、高(5、6年級)年級組

第1名
(各年級組各取1名)
第2名
(各年級組各取1名)
第3名
(各年級組各取1名)
優選獎
(各年級組各取7名)
市府獎狀 市府獎狀 市府獎狀 市府獎狀
獎金2,200元 獎金1,800元 獎金1,500元 獎金1,000元

(三)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該獎項從缺。
(四)指導老師:參加學生成績優異,名列前3名者,指導老師可獲宣導品1份,並由本局函請學校敘獎,以資鼓勵。
(五)優勝名單於106年6月12日(星期一)前於本局網站公布,得獎獎金及獎狀,另擇期送至就讀學校,由學校於公開場合頒發。

九、作品主題:

創作題材須以租稅為主題,內容如下
(一)統一發票最高獎金為1,000萬元,購物消費請攜帶載具(如:悠遊卡、icash卡、各店家之會員卡或手機條碼)儲存電子發票,既能省紙減碳,也可自動對獎及中獎獎金自動匯入戶頭;另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1百萬元有15組,並自106年1-2月期起二仟元獎項增加為1萬組。
(二)車子的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但營業用車輛分上、下二期徵收,上期4月1日至4月30日;下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房子的房屋稅於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土地的地價稅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徵、綜合所得稅於5月1日至5月31日申報繳納。
(三)防詐騙宣傳:謹防「假(補)退稅,真詐財」,稅務局或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民眾利用金融卡在提款機前操作轉帳退稅或補稅;亦不會以電話要求確認民眾帳戶餘額或索取納稅人銀行存款帳號。若接獲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轉帳退稅或索取個人資料,極有可能是詐騙,請撥打165或110 查證並報案。
(四)多元繳稅方式:
臨櫃繳納: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繳納。(不包括郵局)
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利用銀行、農會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納。
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ATM):持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字樣的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信用卡繳稅: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取得授權碼繳稅。
便利商店繳稅:每筆稅額2萬元以下,可到全家、萊爾富、來來(OK)及統一超商(7-11)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透過電話語音或繳稅服務網轉帳繳稅。
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利用晶片金融卡至繳稅服務網轉帳繳稅。
QR-code繳稅: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即可至繳稅服務網繳稅。
線上查繳稅:利用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進入線上查繳稅系統,點選「電子繳稅」,系統會連結至財金公司網路繳稅平台並自動帶出繳稅資訊,接著選擇繳款方式(信用卡、活期存款帳戶、 晶片金融卡)進行繳稅。
※以上繳稅方式,除信用卡繳稅需依發卡公司規定,由納稅人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五)稅收對於國家建設及社會福利的貢獻、不誠實納稅的後果等與租稅課題有關。

十、附則:

(一)未依本比賽辦法參賽者,恕不受理。參賽作品不得為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或已公開發表之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事後發現違反本規定,將追回一切獎勵。
(二)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還,所有作品使用及出版權歸屬嘉義市政府稅務局所有,並作為推廣宣傳海報且大量印刷,不另支稿費及版稅,另對相關之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參賽。
(三)參賽作品中使用之圖片或影像等素材均須為作者原創且未曾發表過,不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辦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局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之。
(四)作品內容不得出現參賽者及指導老師姓名及學校名稱。
(五)得獎者應按得獎金額貼用千分之四的印花稅,請得獎者自行負擔,由得獎獎金中扣除。
(六)參賽者於報名表(如附件)切結欄簽章後,即視為同意本局可將得獎者之姓名及就讀學校公布於本局、嘉義市政府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等網站,並應遵循本比賽辦法各項規定。
(七)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修訂。

十一、如有疑問

,請撥(05)2224371轉164黃先生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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