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09學年度「浪漫傳承.綠化環境.美化人生」寫生比賽

嘉義市109學年度「浪漫傳承.綠化環境.美化人生」寫生比賽

 總獎金: 25200

最高獎金: 1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12-31

主辦單位: 嘉義市吳鳯獅子會嘉義市嘉鳳獅子會

主辦單位電話: 05-2322863-214#399

主辦單位Email:fampo2000@gmail.com

壹、 依據:

嘉義市嘉鳳獅子會109年11月12日( 109 )嘉鳯字第022號函。

貳、 目的:

透過觀察與學習能深刻感受北香湖之美,進而建立愛護鄉土、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鼓勵藝術風氣,特舉辦寫生比賽。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吳鳯獅子會、嘉鳳獅子會

三、 承辦單位:嘉義市博愛國小

四、 協辦單位:品堯餐廳有限公司麥當勞加盟店、張秀華議員服務處。

肆、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

伍、 報名方式:

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 如附件二 ),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 05-2322863-214、399 ),或傳真( 05-2334043 )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 fampo2000@gmail.com 信箱。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轄學校及園所團體報名( 國小及公私立幼兒園 ),恕不開放個別及現場報名。

陸、 辦理方式

一、 比賽組別: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二、 比賽主題:嘉義市北香湖公園,請自行取景。

三、 比賽時間:110年1月16日( 星期六 )上午8時至11時。

四、 比賽地點:嘉義市北香湖公園。報到地點為嘉義市「北香湖公園獅子林園區」( 詳如附件一 )。

五、 比賽畫紙:一律以主辦單位於現場所提供背面加蓋比賽用紙標示為準,以其它格式紙張作畫不予列入評分。

六、 領紙時間:比賽當日上午8時至8時30分前親自至「獅子林園區」報到處領取比賽用紙。

七、 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素材不拘。

八、 作品收件:於比賽當日10時30分至11時前將比賽作品交至繳交至「獅子林園區報到處」,並領取紀念品,逾時未交以棄權論。

九、 比賽結果:公布於嘉義市嘉鳳獅子會網站/最新消息( http://www.300d1.org/17-18/site/index.php?PA=123 )及博愛國小網站/最新消息( http://www.paes.cy.edu.tw )。

柒、 評分標準:

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進行評審,承辦單位公布之評審各組優勝名次結果為最終結果,參賽人員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捌、 獎勵方式

一、 個人獎:各組取報名人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10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 如無適當優秀作品,評審會得決定該獎項從缺 )。

( 一 )第一名:頒發圖書禮卷1500元及獎狀乙紙。

( 二 )第二名:頒發圖書禮卷1000元及獎狀乙紙。

( 三 )第三名:頒發圖書禮卷600元及獎狀乙紙。

( 四 )優 選:頒發圖書禮卷100元及獎狀乙紙。

( 五 )佳 作:頒發獎狀乙紙。

二、 指導獎:各組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嘉鳳獅子會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三、 頒獎:

( 一 )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由嘉鳳獅子會邀請各組前三名得獎者及指導老師於110年6月26日晚上6點假借小原餐廳舉辦頒獎典禮,公開頒獎以茲鼓勵。

( 二 ) 優選、佳作及指導獎:相關獎狀或獎品由嘉鳳獅子會統一印製完成後,擇日發送至各得獎者之所屬學校,由學校擇朝會或公開場合中予以公開頒獎表揚,以茲鼓勵。

四、 得獎作品所有權歸屬嘉義市吳鳯獅子會及嘉鳳獅子會,不另歸還。

五、 獎勵事宜聯絡:有關獎狀獎品發送及頒獎典禮授獎事宜,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嘉義市嘉鳳獅子會聯絡人:闕晨妍事務長( 2313509/0978895777 )。

玖、 經費來源:

嘉義市吳鳯獅子會、嘉義市嘉鳳獅子會全額支出。

壹拾、 附則

一、為鼓勵學校當日踴躍帶領學生參加本次活動,由嘉鳳獅子會統一發給學校帶隊教師一名紀念品乙份,請學校在填寫報名表時註明各校帶隊教師姓名。

二、寫生比賽用紙只發給一張,不再重複發給。

三、參賽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至8時30分前,親自至「北香湖公園獅子林園區報到處」報到,並領取比賽用紙,逾時未領以棄權論。

四、參賽者須以「比賽用紙」進行創作,並不得有冒名頂替、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列入評分。

五、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評分。

六、請隨行家長或所轄學校、幼兒園帶隊老師協助照顧參賽學生及維護其安全,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七、參賽作品恕不退件,且作品及其著作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無條件、無償、無限期對作品進行宣傳、展覽、攝影、出版、刊登、加工、再製、上網公告等權利,且不必另行通知。

壹拾壹、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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