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中部四縣市106年寫生比賽」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中部四縣市106年寫生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9-16

一、宗 旨:

為培養國民生活美學,落實文化扎根村落之目標,並藉以鼓勵民眾參加視覺藝術創作活動,提升民眾藝術鑑賞能力,特於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境內之景點舉辦寫生比賽。

二、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合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教育處、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五、協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臺中市政府建設局、雲林縣政府工務處、彰化縣城市暨觀光發展處、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臺中市停車管理處、員林市公所、鹿港鎮公所、集集鎮公所、西螺鎮公所、北港鎮公所、亞洲大學、亞洲美術館、彰化二水火車站、道禾六藝文化館、南投車埕社區發展協會

六、承辦單位:

埴鈁藝術有限公司

七、參加資格: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對寫生有興趣之各年齡層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八、比賽組別及錄取名額:

組別 錄取名額
(一)、幼兒園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一)、幼兒園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三)、國小中年級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四)、國小高年級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五)、國中組 包含一、二、三年級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六)、高中組 包含一、二、三年級,
若為高職生美工設計群,請報美術班組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七)、大專社會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八)、樂齡組(限 55 歲以上參加)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九、比賽日期:

訂於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止

十、報名手續:

(一)、通訊報名/現場報名:
請至活動官網  http://www.jfartwork.com.tw/106art 下載「個人報名表(電子檔)」或「團體報名表(電子檔)」,填妥後,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報名。

  1. 傳真報名:04-24527825(活動承辦小組傳真報名表專線)
  2. 郵寄報名:40757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528 號 11 樓(活動承辦小組郵寄報名表地址)
  3. 電子郵件報名: 106art@jfartwork.com.tw (活動承辦小組電子報名信箱)寄送填寫完成之報名表掃描圖檔或報名表電子檔皆可
  4. 現場報名:於 15 個比賽景點現場服務台報名

(二)、參賽者每人酌收報名費新臺幣 10 元整,請於報到領取圖紙時繳交工作人員。

(三)、凡報名人數達 100 名(含以上)單位,該團體/單位可獲得 500 元作為報名獎勵,賽後由執行單位彙整報名及繳件數量無誤後,匯款至該團體/單位指定帳戶。

(四)、通訊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16 日(星期六)止。

(五)、建議參賽者/團體於報名截止日前提早參與通訊報名作業,以避免現場參賽備用畫紙發放完畢。(現場畫紙發放以提供予已通訊報名者為優先)

十二、比賽地點:

分區縣市 寫生景點 報到服務台暨現場畫紙領取地點
臺中市 1.麗水漁港站 1.於河堤上檢哨站(龍井區麗水村三港路希臘風藍色建築物)
2.道禾六藝文化館站 2.於文化館入口處(西區林森路 33 號)
3.亞洲美術館暨亞洲大學站 3.於創意設計大樓前圓形廣場(霧峰區柳豐路亞洲大學 正門)
4.大坑情人橋站 4.於大坑情人橋旁(北屯區祥順路二段與景賢路交叉口)
5.秋紅谷公園暨國家歌劇院站 5.於秋紅谷旁停車廣場(臺灣大道三段與河南路交叉口)
彰化縣 1.鹿港老街站 1.於鹿港民俗文物館前停車場(鹿港鎮館前路 88 號)
2.溪州公園站 2.於公園內產業陳列館入口處(溪州鄉中央路三段 138號)
3.華陽公園站 3.於公園入口處(彰化市寶山路上之公園路口)
4.員林公園站 4.於員林市公所對面(員林市三民街 18 號對面)
南投縣 1.日月潭站 1.於向山遊客中心向山穿堂(魚池鄉中山路 599 號)
2.車埕車站 2.於火車乘車處對面舊車站建築(水里鄉民權巷 2 號)
3.集集車站 3.於車站出入口售票處外(集集鎮民生路 75 號)
雲林縣 1.西螺延平老街站 1.於延平路東市場入口(西螺鎮延平路 47 號)
2.斗六人文公園站 2.於公園入口處(斗六市大學路與公明路交叉口)
3.水道頭文化園區站 3.於園區入口十角水塔旁(北港鎮民生路 1 號)

十三、參賽者須

統一採用主辦單位發放之專用畫紙,不得以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作畫顏料媒材不限。

十四、比賽規則:

(一)、如為就讀美術班(高中職以下)報名普通班,一經查證屬實,撤銷得獎資格。

(二)、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三)、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指導老師限填一人),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四)、個人報名之參加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 8:30~9:00 前完成報到、繳交報名費及領取畫紙,並於 9 時整同步開跑。

(五)、團體報名之學校老師、領隊應於比賽當日上午 8:30~9:00 前完成報到、繳交報名費及領取畫紙,並於 9 時整同步開跑。

(六)、比賽使用時間以三小時為限,並限於比賽現場繳交作品,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七)、參賽者須於規定範圍內作畫,並服從主、協辦單位人員指導。

(八)、參賽學生請由所屬學校派員率領照顧、維護安全,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十五、評審及頒獎:

凡繳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另擇期(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公告)辦理頒獎。

十六、獎勵:

(一)、各組前五(或十)名由主辦單位公開頒獎發給獎牌、獎狀及獎品表揚。

(二)、入選優選及佳作者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函寄學校轉頒)。

(三)、指導教師指導獲得各組前五(或十)名之學生達 3 人者,頒給獎狀公開表揚。

十七、附則:

(一)、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授權內容包括:公開展示權、散布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並得為相關文宣品發行及授權第三方為上述之利用。得獎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提供本活動報名表之個人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各執行單位處理及使用於本活動期間相關之業務(例如活動聯繫等)。

(三)、參賽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自身個人資料等權利。

十八、更多參賽內容

請電「中部四縣市 106 年寫生比賽活動承辦小組」活動專線電話: 0800-784-666 分機 12 埴鈁藝術有限公司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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