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古寧頭戰役70周年」紀念圖甄選活動

國防部「古寧頭戰役70周年」紀念圖甄選活動

 總獎金: 23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19-04-01 ~ 2019-06-15

附件2

國防部「古寧頭戰役70周年」紀念圖徽甄選 活動簡章

壹、甄選主題:

為緬懷「古寧頭戰役」參戰官兵忠肝義膽、獻身報國的犧牲奮鬥精神,結合今(108)年戰役70周年,以「臺海守護第一戰、古寧英烈耀千秋」為設計主軸,凸顯國軍為守護家園,抗敵奮戰不懈,確保臺澎金馬之百姓生活福祉與國家生存發展,藉由作品彰顯國軍官兵的英勇事蹟。

貳、甄選對象: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需檢附身分證明)。

參、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108年4月1日起至6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參選人於備妥參選資料後,應以掛號郵寄: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並註明【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收】。

三、 作品規範及繳件規定:

(一)參選作品應為參選人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作時應檢附來源依據及相關授權證明文件。

(二)每一參選人報名參選之作品,以2件為限,參選作品應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內容須結合「古寧頭戰役70 周年」及「臺海守護第一戰、古寧英烈耀千秋」等元素意涵。

(三)作品請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手繪稿件不予評比),尺寸為200×200mm (尺寸包含3mm出血邊),解析度為600dpi。

(四)作品應儲存於光碟內(封面書明參選人姓名) ,檔案模式為CMYK模式,區分2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之原始檔案(*.PSD、*.CDR、*.AI),及已完成圖層合併檔案(格式為*.jpg)。

(五)圖徽形狀不限,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距離,避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如附件3)。

(六)作品繳交時應附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如附件4、5)、作品光碟片及A4紙排版列印彩色稿2份;報名參選作品經通知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收件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補件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七)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作品,不予納評選作業。

四、評審程序:

(一)資格審查:

由計畫執行組依據作品繳交格式實施資格審查,並核對參選人員應繳交之書面資料,完成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評審組辦理評選作業。

(二)評選作業:

由評審組依主題內容、創意表現、美術設計等面向進行評分。

肆、得獎公告及獎勵:

一、 成績公布及頒獎:

得獎名單於核定後公告於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全民國防臉書專頁」、青年日報,及寄發得獎人員通知函,並配合民國108年國軍第53屆文藝金像獎頒獎典禮表揚,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二、 獎勵(取前3名及佳作2名):

(一)第一名:新臺幣1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新臺幣6,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新臺幣3,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佳 作:新臺幣2,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伍、一般規定:

一、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報名參選作品經通知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收件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補件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之著作人均應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於其參選作品得獎後,將著作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部,未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選人未滿20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另本部擁有重製、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運用。

三、 得獎作品於受獎後,其著作財產權全部移轉歸屬國防部所有,國防部得上傳「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及發行全軍各單位及各級機關、學校,供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宣傳與運用。

四、 參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預定得獎名額,得經評審組審議後,簽報核定酌予增加或減少獎項名額,缺額獎項之現金得併入佳作增額發放。

五、 得獎作品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國防部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並取消得獎人之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證書。

六、 活動相關內容及簡章報名表請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下載。

七、 活動洽詢電話(02)23116117#636619 歐陽萱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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