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競賽

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競賽

 總獎金: 48000(CNY)

最高獎金: 30000(CNY)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04

主辦單位: 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主辦單位電話: +86-0579-89282622

主辦單位Email:1446085267@qq.com

為了進一步拓展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 以下簡稱“無廢永康” )建設思路,根據上級要求並充分結合實際需求做好謀劃,現開展“無廢永康”設計方案( 以下簡稱“方案” )徵集,具體事項如下:

一、方案徵集活動過程

( 一 ) 方案徵集( 2021年3月11日—4月4日 )

1.本次方案徵集活動由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實施;

2.有關資料從永康市人民政府網站( www.yk.gov.cn )上下載;

3.作品提交截止時間2021年4月4日09:30:00;

4.本次方案徵集活動面向專業設計機構、單位、公司,作品需根據要求裝訂成冊,同時提交3份書面資料及1份電子資料( U盤 )並密封加蓋公章。

( 二 ) 方案評選

1.徵集時間截止後,徵集方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及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所有方案進行評選;

2.本次徵集活動設一、二、三等獎各1名,分別予以3萬元、1萬元和0.8萬元的獎勵。

二、投稿要求

( 一 ) 設計者提交的材料應裝訂成冊,所提交材料為複印件的需加蓋企業公章,同時以U盤形式提交可編輯的電子文檔( U盤不退還 ),如提交的材料不全將影響評選成績。請根據下列要求於2021年4月4日09:30:00前提交材料至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中心3樓會議室( 永康市望春西路28號 ):

1.《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方案徵集活動申請表》( 見附件1 );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3.其它有助於證明設計人員及單位資質和能力的材料。

4.承擔過協同應用平台信息系統( 如垃圾分類等信息系統 )建設項目或建設方案設計的證明材料( 如合同複印件等 );

5.設計方案文件應包括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技術實施方案、項目管理、進度安排、項目經費預算、運行管理等方面內容。

( 三 ) 設計要求

各參與者根據相關標準文件和徵集方提供的《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相關要求》( 見附件2 )為基礎,充分利用其他相關信息資源,借鑑省內外先進經驗,提出方案。

三、其他有關說明

1.後續徵集方根據實際情況對方案進一步細化、修改,進行其他建設前期準備工作,獲得最佳設計方案的設計方協助參與。

2.各設計單位自願參與本次徵集活動,設計方案歸徵集方所有,此後未獲選方案不再退還原設計單位;

3.參與本次活動一切相關費用由各設計單位自行負責;

4.徵集方將通過媒體、網站發佈公告,向所有參與本次方案徵集設計的單位表示感謝( 不公佈評比排位順序 );

5.設計過程中如有問題可通過書面材料、郵件、電話等形式向徵集方諮詢。

聯 系 人: 林鴿

聯繫電話: 0579-89282622

電子郵件: 1446085267@qq.com

通訊地址: 永康市望春西路28號綜合執法局

附件:1.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方案徵集活動申請表

2. 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相關要求

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 設計方案徵集活動申請表

申請公司名稱:

申請公司地址:

公司法人代表名稱:

註冊資金: 萬元

類似項目數: 個

聯繫人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傳真號碼:

備 註:

申請人已充分知曉並自願接受徵集方發佈的《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方案徵集公告》( 以下簡稱“《徵集公告》” )的要求,謹向徵集方承諾如下:

1.申請人保證其為設計方案的創作者,對應徵作品擁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權。

2.申請人確認,除徵集方書面許可的情形外,無論何時何地,申請人不以任何形式發表、宣傳和轉讓其應徵作品或宣傳其應徵行為。

3.申請人確認,應徵作品一旦入選,該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 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 )自始即歸徵集方所有。徵集方有權對成為應徵作品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申請人除根據《徵集公告》獲相應獎勵外,放棄任何權利主張。

4.申請人保證其應徵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因申請人的應徵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或因申請人的其他過錯而使徵集方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徵集方有權要求申請人採取足夠而適當的措施,以保證徵集方免受上述損失。徵集方同時保留向申請人追究和索賠的權利。

5.申請人保證本人為申請公司合法用工。

6.申請人保證其承諾真實可靠,並善意履行本承諾。如有違反而導致徵集方損害的,申請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徵集方同時保留取消申請人應徵資格的權利。

7.本申請中所作出的承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本申請表自申請人簽字( 和/或蓋章 )之日起生效。

申請公司( 蓋章 ) :

申請人( 簽字 ):

日 期:

附件2 城市大腦·“無廢永康”協同應用設計相關要求

一、系統建設目標

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指引,以“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為原則,主動擁抱數字化變革,制定一套“無廢永康”數據標準,探索一套全過程數字化、可追溯、可預警、閉環式的智能集中處置體系,形成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長效管理機制,充分挖掘“城市礦產”再利用價值,穩步推進廢物源頭減量,逐步解決城市廢物污染問題,逐漸提高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治理改善的獲得感,持續推動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實現無廢場景管理,優化、重建分類和處置流程,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數據分析,構建跨部門、跨系統協同作戰,完善預警、報警、執法、考核、評價、研判等應用,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運營智能化、源頭減量化、運貯無害化、回收資源化和治理現代化的五化融合,最終達到將永康全域產廢單位和個人納入管理,將永康全域全品類廢棄物納入管理的目標。

二、系統主要內容

按照上級有關標準、要求,結合永康實際需求,進行完整的軟件架構和功能設計,同時對配套設備進行設計。

三、系統設計相關要求

( 一 )本項目為軟件設計項目,設計標的2000萬,分兩期建設。

( 二 ) “無廢永康”協同應用定位為“永城數治”的子系統。“永城數治”定位為永康“城市大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統一的數據資源中心、業務支撐( 統一認證服務、消息服務、GIS服務、數據交換、物聯網管理等 )、指揮中心( 大廳 )、運行環境( 計算資源池、統一存儲備份 )、安全環境( 二級以上等保 )等。上級部門、永康城市大腦和“永城數治”已經建設或包含的,“無廢永康”系統不再重複建設。

( 三 )與“永城數治”應用層對接,在“一圖管城”子系統( 駕駛艙 )中建設“無廢永康”專題,在指揮協同子系統、公共服務子系統、應用維護子系統中對應建設相關內容,與非現場管控子系統、數字檔案管理子系統、“數字執法”子系統進行相關對接。

( 四 )“無廢永康”功能設計以政府監管和公眾服務為主,商業化功能由各商業運營平台考慮。“無廢永康”提供相關標準和要求,商業平台按標準與“無廢永康”對接,實時匯交指定數據並不得弄虛作假。採取必要措施及技術手段保證基礎數據安全,在商業運營平台無法提供持續服務時,有替換或銜接解決方案。

( 五 )按照要求做好系統對接和數據匯聚。梳理與相關部門、單位的對接清單並明確對接方式和要求,提供協同應用方案。有關數據目錄參考金華市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和數據開放網站( http://data.jh.zjzwfw.gov.cn ),未在此網站上公開的數據目錄可在細化方案時更改。按照上級部門和永康城市大腦有關要求進行數據匯交,按照“永城數治”要求向數據資源中心匯聚,提供數據彙集、治理、交換、共享方案。前期接入“智慧環衛”數據,後期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需要逐步進行融合。

( 六 )運用大數據技術、數據挖掘技術等將各區域整個分類過程中採集的業務監管數據、作業考核數據、公眾參與數據進行分類重組分析,形成對整體工作的展示及對未來規劃決策的數據支持;實現廢棄物產、收、運、處全過程監管數據的實時分析及相關統計數據的研判。

( 七 )統一物聯網管理,對接入設備統一集中管理,提供成熟可靠的設備管理、監測服務。按照全域覆蓋對視頻監控、物聯感知等統一進行設計。

( 八 )實行全過程管理,對全市廢棄物產、收、處全流程進行管理。

( 九 )實現全品類管理,實現“無廢場景”管理,優化、重建分類和處置流程,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數據分析,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將我市廢棄物全品類納入管理。

( 十 )本項目要求符合信創有關要求,網絡設計按照IPV6及以上的標準執行,數據存儲按“上雲”有關要求設計。考慮5G、AI等技術應用發展趨勢,結合永康實際,進行前瞻性和創新性設計。

( 十一 )設計要求完成建設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詳細建設方案( 功能詳細設計、網絡構架、存儲要求等 )、系統架構圖、相關系統( 軟件 )對接方案、數據交換方案、需要建設的硬件清單及主要參數、輔助工程( 安裝、鏈路等 )施工要求、安全環境詳細要求、建設計畫、驗收要求、維護要求、詳細預算等。

( 十二 )在收集、分揀、運輸等運行服務方面,“無廢永康”提供系統對應和相關設計。

( 十三 )“無廢永康”需設計好對處置終端單位相關數據、設備等有效監管,例如在線查看視頻監控等。

( 十四 ) “無廢永康”協同應用預計2022年底前完成。設計內容要求進行分期分解,明確2021年( 一期 )、2022年( 二期 )建設內容;2021年要求完成系統基本框架和主要功能模塊,2022年完成整體項目並通過驗收。

( 十五 )本項目設計成果歸屬招標人,中標人對招標人及本項目相關部門、單位提供的文檔、圖形、數據、設計成果等資料嚴格保密,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擅自擴散或提供給第三方。

四、設計依據

(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第492號令 )

( 二 )浙江省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數據聯網交換方案( 試行 )

( 三 )浙江省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數據標準( 試行 )

( 四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定

( 五 )提供的相關資料


相關連結: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