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09年度「花果天堂友善食農」食農教育創意短片(微電影)甄選

屏東縣。109年度「花果天堂友善食農」食農教育創意短片(微電影)甄選

 總獎金: 2400

最高獎金: 1000

報名時間: 2020-06-03 ~ 2020-06-19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8-8867064轉12

一、依據

( 一 )屏東縣花果天堂友善食農108-111年度推動計畫
( 二 )108年9月11日屏府教前字第10873734600號函

二、目標

( 一 )透過食農教育創意短片( 微電影 )甄選活動,培養學生對食農教育之正確認知及概念。
( 二 )持續多元發展屏東縣在地食農教育課程,推動各校在地化食農教育的實施,提升師生食農教育相關議題的知能。
( 三 )提升校園師生之食農教育專業知能,並能落實於校園與社區生活之中,增進學校提升辦理食農教育推動的執行能力。
( 四 )透過學校食農教育特色活動,辦理食農教育宣導,創造校園結合在地農業與農村之永續共榮發展。
( 五 )透過各項食農教育活動的推廣,增進學生、教師與家長的參與,提升親師生相關知能,奠定食農教育扎根基礎。

三、辦理單位

(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二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 三 )承辦單位:南州國小

四、參加對象:

( 一 )凡就讀於本縣各國中小學在學學生,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 二 )參賽團隊人數每隊學生至多5人,報名時必須載明所有隊員姓名,隊員不得再擔任其他參賽團隊成員,每隊以1件作品為限,每校每組繳交作品以3件為限。
( 三 )參賽團隊每隊必須有指導老師1至2人,並由指導老師代表參選團隊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 四 )本競賽分為國小A組:1-3年級,國小B組:4-6年級及國中組。

五、比賽辦法

( 一 )甄選內容:

以食在健康( 食安教育、營養教育、飲食教育 )及友善食農教育( 特色食農、農事操作、土地關懷、環境永續 )為主題,包括健康生活的飲食選擇與課題、餐桌上食物的營養、安全、文化等飲食教育,搭配飲食教育、營養教育、食安教育、農事操作、土地關懷、環境永續及本縣特色食農、食魚教育等面向為主題自行創作

( 二 )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

1.作品類型:以各校推動食農教育( 含食魚教育 )相關議題為主題,短片內容由投稿者自由發揮。
2.作品長度:片長以不超過5分鐘為限( 包含片頭及片尾 ),參賽作品之畫面需有「校名全銜」、「作品名稱」、「製作團隊名單」等字幕,並請於片頭加入「屏東縣109年度食農教育創意短片( 微電影 )甄選活動」之字幕。
3.作品規格: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MPG、MPEG、AVI、WMV、MOV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720×480 dpi以上。
4.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文字幕,影片字幕請一律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
5.送件規定:作品請以DVD光碟一式3份,連同所填寫的「參賽報名表」( 如附件一 )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如附件二 ),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南州國小教導處蘇恆毅主任收,寄件地址:926 屏東縣南州鄉溪南村人和路191號,電話:8642097轉12(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6.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9年06月19日星期五17:00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 ),凡逾期繳交之作品或規格不符之作品,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六、評審方式:

( 一 )評分標準:主題適切度( 30% )、創意呈現( 30% )、特色表現( 10% )、故事完整性( 15% )、製作技巧( 15% )
( 二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以及相關領域專業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就上列評分標準進行評審。
( 三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四 )各組分別評選出前3名及「佳作」若干名。

七、著作權宣告

( 一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作為廣告、宣傳及刊印或公開展出。
( 二 )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集結成冊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 三 )所有參賽作品內容之被引用,主辦單位有同意權。

八、獎勵辦法

( 一 )指導老師及工作人員部分依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獎懲原則規定予以敘獎,惟同一類組同時得到前三名時,如為同一指導老師,擇一擇優敘獎。

( 二 )學生部分:

第一名:禮券1,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禮券8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禮券600元、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乙紙( 若干名 )

( 三 )以上各組若報名件數太少,或作品未達水準時,主辦單位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九、活動注意事項

( 一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
( 二 )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 三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 四 )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 五 )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六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七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 八 )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 九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十、工作人員部分依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獎懲原則規定予以敘獎辦理

十一、本計畫經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核可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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