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09年度環境教育創意實作競賽

屏東縣。109年度環境教育創意實作競賽

 總獎金: 9000

最高獎金: 4000

報名時間: 2020-06-03 ~ 2020-07-18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8-7320415

主辦單位Email:net@gm.ptc.edu.tw

壹、 依據:

一、屏東縣環境教育四年中程計畫( 106 年至 109 年 )
二、109 年度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申請書。
三、教育部○年○月○日臺教資( 六 )字第○○○○○○號函辦理。

貳、 目標

一、 提升本縣師生於生活中觀察生態與環境之科學能力,並展現環境教育之創意與實作成果。
二、 鼓勵教師藉由環境觀察、認識環境,進而指導學生,培養其發掘問題與解決問題之能力。
三、 透過實作或研究驗證,讓師生於日常生活中落實環境行動力,提升彼此之環教視野。
四、 鼓勵各校師生探究自身對行動的動機與價值觀,規劃班級或全校的環境教育實作與行動研究,從而實踐並落實環境教育。

參、 指導單位:

教育部

肆、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伍、 承辦單位:

屏東縣○○國民小學

陸、 協辦單位:

屏東縣環境教育輔導輔導團

柒、 參加對象( ※年級皆以跨暑假後之年級為準 )

一、 學生實作競賽:僅限團體組參賽,團體組學生人數限 2 至 4 名( 不含指導老師 ),且參賽指導老師僅限 1 名。不論組別及參賽型式,每位老師不得同時指導多組隊伍參賽。

( 一 )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
( 二 ) 國民中學組( 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
( 三 ) 高級中學組( 高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

二、 教師行動研究競賽:

( 一 )本縣國民中小學及縣屬完全中學之現職教育人員,同一項行動研究可以單獨 1 人提案,亦可多人合著,最多 4 人,以同一學校為原則。( 跨校組隊可能無法參加全國競賽,請參賽者斟酌。 )
( 二 )代理教師及實習教師報名參加時,須與現職教育人員合作,且不得列第 1 作者。

捌、 實作競賽型式:

以五大環境議題「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規劃競賽作品,參賽型式如下:一、學生實作競賽:

( 一 ) 「實」:實踐行動組

透過身體力行落實環境教育於日常生活之中,除了達成具體實踐行動外,可更進一步推廣協助同儕、家庭成員、社區鄰居,甚至一般民眾,共同拓展環境行動力實踐之影響層面。

( 二 ) 「作」:實體作品組

依據環境觀察與紀錄,提出具體的環境問題,透過系統性規劃、探究與實驗、實用性作品產出等方式,解決環境面臨的問題,且該作品應具備可行性與推廣性,並將其製作之實體作品於競賽中展出。

二、教師環境教育行動研究競賽:

( 一 )規劃符合前述五大環境議題之環境教育行動研究,以班級或全校為行動目標之環境教育方案,可連結家庭、學校、社區,形成一個環境友善的循環,以行動實踐來落實環境教育,促進變革。
( 二 )參賽作品不包含學位論文及接受補助之專案研究報告等。

玖、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16 日下午 5 時止 ( 以送達時間為憑,不以郵戳為憑,爰請注意時效 ),逾期不予受理。

二、 初審報名表及檢附資料,請以掛號寄送至:屏東縣○○國民小學
○○○收,電話:08-○○○#○○ ( 地址:900 屏東縣○○○號 )。

三、 活動聯絡窗口:
○○國中小○○○老師,電話:08-○○○#○○○。

四、 報名文件內容

( 一 ) 學生實作競賽:( 各隊送件時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自行裝訂,前三項合併裝訂成 1 份,第四項光碟另外放置,資料未齊者不予受理 ):

1.初審報名表 1 份( 附件一 )。
2.構想說明書 1 份: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參賽動機與目的、實踐行動構想說明( 實踐行動組 )或研究流程與實體作品構想說明
( 實體作品組 ),格式不限,全文整體資料以 A4 規格 15 頁為上限。
3.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 1 份( 附件二 )。
4.電子檔光碟 1 份:依序將上述 3 份資料之檔案,燒錄於光碟內,包含初審報名表簽名掃描檔 1 份、構想說明書( 稿件電子檔 Microsoft Word 及 PDF 兩種格式各 1 份 )、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簽名掃描檔 1 份。

( 二 ) 教師環境教育行動研究競賽:

1.報名表紙本 1 份( 附件七 )。
2.投稿論文摘要紙本 1 份( 附件八 )

五、 複審繳交資料:通過初審之隊伍,請於複審當日自行攜帶下列資料至會場。

( 一 ) 學生實作競賽:

1.重點摘要報告書 1 份( 附件四 )。
2.電子檔光碟 1 份:將重點摘要報告書之檔案,燒錄於光碟內( 稿件電子檔 Microsoft Word 及 PDF 兩種格式各 1 份 )。
3.隊員或指導老師變更切結書 1 份( 附件三,若無免填 )。

( 二 ) 教師行動研究:

1.作者順序及授權同意書紙本 1 份( 附件九 )。
2.行動研究成果報告書紙本 1 式 3 份:稿件封面須包含參加送件學校名稱、主題類別、作品名稱、作者姓名( 學校單位 ),請參照封面範例( 附件六 );內文參考文獻撰寫格式請參照( 附件十一 )格式撰寫。
3.成果報告書電子檔 Microsoft Word 及 PDF 2 種格式各 1 份,每篇電子檔容量至多 20Mb。請寄送至活動承辦人電子信箱。

六、 複審報告( 僅學生實作競賽需報告 ):

( 一 ) 實踐行動組:複審當天請自行準備競賽簡報檔,並進行口頭報告及複審委員口頭詢答。
( 二 ) 實體作品組:複審當天請自行準備競賽完成作品及說明海報,並進行實體作品口頭講解及複審委員輪流口頭詢答。
( 三 ) 複審報告時間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另案公告。

壹拾、 預計期程規劃:

事項 日期
競賽簡章公告 109 年 6 月
學生實作競賽 初審收件期限 109 年 6 月 3 日至 7 月 18 日
說明會 109 年 7 月 6 日( 一 ),下午 1:30 至 4:30。
初審錄取公告 109 年 7 月底前
複審資料繳交及報告 109 年 9 月 26 日( 六 )
推薦參加全國賽 109 年 10 月底
教師行動研究 報名收件 109 年 6 月 3 日至 7 月 18 日
成果報告書繳交 109 年 10 月 15 日
推薦報名全國賽 109 年 10 月底

※相關事項公告將以公文方式通知。

壹拾壹、 競賽評選辦法:

一、學生實作競賽

由屏東縣政府籌組審查小組進行初審及複審。初審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各競賽組別依競賽型式篩選通過初審之隊伍進入複審。考量場地限制及經費,審查小組可酌予彈性調整進入複審之隊伍數,總計複審隊伍以 30 組為上限。評分標準及項目如下( 各評分項目之評分重點請參閱( 附件五 ):

( 一 ) 初審評分項目:

1.實踐行動組:包括「參賽動機與目的」、「實踐行動構想說明」、「環境教育創意及內涵」,三大評分項目。
2.實體作品組:包括「參賽動機與目的」、「研究流程與實體作品構想說明」、「環境教育創意及內涵」,三大評分項目。

( 二 ) 複審評分項目:

1.實踐行動組:包括「重點摘要報告書」、「口頭簡報及整體表現」、
「詢答應對能力」,三大評分項目。
2.實體作品組:包括「重點摘要報告書」、「口頭講解及實體作品呈現」、「詢答應對能力」,三大評分項目。

( 三 ) 複審透過審查小組評分結果,分數依序由高至低排列。各競賽組別依「實踐行動組」與「實體作品組」兩種競賽型式於複審中,擇優分別錄取前 3 名隊伍,頒發績優獎狀及禮券( 禮券依比例分配指導老師 50%、學生 50%,學生再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佳作數名,頒發獎狀。

二、教師環境教育行動研究競賽

( 一 )評審小組就投稿主題是否合於徵件旨趣,篩選後加以評選。
( 二 )透過審查小組評分結果,分數依序由高至低排列,倘遇同分者由審查小組討論決定最終序位,並可視最終決議結果並列名次。
( 三 )評分標準及項目如下:行動研究創意、行動研究導入課程、落實環境教育執行力、行動研究成效,總計 100%。

壹拾貳、 競賽獎項:

一、學生實作競賽

( 一 ) 各組依評選分數序位取 3 名,獎勵如下:

第一名隊伍 1 隊,禮券總額 4,000 元,學生頒發績優獎狀,指導老師嘉獎兩次。
第二名隊伍 1 隊,績優獎狀及禮券總額 3,000 元。第三名隊伍 1 隊,績優獎狀及禮券總額 2,000 元。

( 二 ) 佳作獎狀數名( 視複審結果斟酌核予 )。

二、教師行動研究競賽

( 一 ) 依評選分數序位取 3 名,獎勵如下:

第一名頒發 4000 元禮卷,嘉獎 2 次。
第二名頒發 3000 元禮卷,嘉獎 1 次。
第三名頒發 2000 元禮卷,嘉獎 1 次。

( 二 ) 佳作獎狀數名,斟酌核予。

壹拾參、 競賽經費:

由教育部專款補助,如附件十二。

壹拾肆、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賽隊伍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並同意分享作品成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所有相關之智慧財產權爭議,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二、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討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三、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應避免延遲繳件,倘有遲交之情形,且無法提出不可抗力之因素,將交由審查小組進行扣分。
四、 同 1 稿件僅能投稿 1 個型式,不得 1 稿數投。
五、 每人限報名一隊,若有團隊更換隊員、退出、遞補之情事,需於複審前二週前提出書面申請書( 隊員或指導老師更換切結書如附件三所示 ),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可進行更換。
六、 得獎隊伍不得對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 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得獎隊伍得無償授權予屏東縣政府實作競賽及主辦單位進行非營利、推廣及學校教學之目的使用,得公開於屏東縣政府相關網站及報告使用,不限時間與地域,進行紙本印刷、宣傳、展覽、書籍發表、數位化、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並以電子型式透過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式,提供進行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列印及拍攝影像紀錄等。
七、 根據教育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本競賽實施個資收集同意宣告。
八、 複審中經評審共同認定若未達評審標準,該獎項得以從缺。
九、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將另案公告,屏東縣政府保有計畫解釋權及最終決定權。
十、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壹拾伍、 主辦單位工作人員依規定辦理敘獎。

壹拾陸、 本辦法陳縣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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